•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 10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六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育斐、张洪国、梁超、冯金考,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58户村民入住新房1年缺水电永嘉政府出面协调

温州网1月13日讯 (记者 戴玮) 永嘉县江北街道花岙村58户人家为配合104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建设,拆除原有住房后自筹资金建成安置房,然而入住一年来一直缺水缺电,道路不通。

关于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立法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根据《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听证会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拟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10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部围绕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等主题,赴瓯海区瑶溪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 10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招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梦海,在温州开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


  •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长制规定、塘河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河长制规定、塘河条例,持续迭代升级河长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河湖闭环管控体系,切实推进治水基础设施强基补短,交出河湖治理的高分答卷,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温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对照法规要求,在治水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非法侵占河道与污染水体行为管控、水环境质量长效治理、部门之间联动共治等方面仍存在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法律宣传贯彻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声环境管理基础持续巩固,噪声污染防控成效逐步显现,声环境质量整体持稳向好。但对照法律,仍然存在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源头防治有待强化、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 今年以来,柯城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协同监督有效路径,创新人大与纪委监督互动、互通、互融、互补、互享和联访、联督、联查、联议、联防的“五互五联” 工作法,推动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 深入推进民主立法,是在立法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 台州市自 2015 年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从“民主立法”破题,以“数字化” +“制度化”相结合,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意的工作机制,形成了“1+N”的数字赋能民主立法改革制度,塑造了“一二三”民主立法的台州模式,扎实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 ​近年来,柯桥区稽东镇人大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人大制度优势和作用发挥,紧紧围绕稽东镇区域特色资源,靶向发力、聚才聚智,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山区增收致富能力。 通过进一步挖掘香榧地域特色品种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传承发展会稽山古香榧群这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镇级人大的用心实践、各级代表积极履职,助力建设水源地保护区共富样板,努力绘就“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



  • 为做好浙江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理事会换届工作,日前我们对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和省级人大工作研究会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供参阅。


  • 去年以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部署要求,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民生面对面”工作机制,开展了“民生面对面·书记市长走进基层单元”活动,并以此为引领,辐射带动县 (区)、乡镇(街道)和部门“一把手”走进基层单元,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地见效,成为舟山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制度性高端平台和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履职的一项特色品牌。


  •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指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强调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对用好这种监督形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执法检查就是要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纠正违法行为。


  • 在近日召开的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修改后的《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通过,增设“网络保护”专章,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应当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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