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58号《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2月1日由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58号《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2月1日由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