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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人大:创新实施生态文明报告制度 打造“海上花园”监督样板

发布时期: 2025-05-29 信息来源: 洞头区区本级 作者: 姜宇

2024年以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立足海岛生态禀赋,以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基层实践为抓手,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报告制度,形成具有洞头特色的生态文明监督体系,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制度创新强引领,构建全域监督体系。“1+2+N”机制全覆盖,制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1+2+N”报告框架,每年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综合报告及38项专项子报告,涵盖近海岸水体保护、离岛饮用水源治理等特色指标。2024年7月依法作出决议,明确责任主体,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监督格局。司法协同聚合力,建立人大与“两院”联席会议机制,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双向转化,累计备案检察建议98件、司法建议31件,7件转化为闭会代表建议,合力破解海域非法倾废、互花米草入侵等生态难题。审议清单提质效,创新“审议意见清单制”,细化问题要点、整改时限及责任主体,2024年通过清单督办解决疏浚污泥违规堆放等12项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数字赋能增效能,打造智慧监督闭环。平台贯通促闭环,开发“海上花园・e言洞见”数字化平台,贯通代表建议提交、审议意见跟踪、整改成效测评全流程。三年来,代表线上提交生态类建议420条,推动海滨河水质提升等12项重点问题整改。数据联动强管理,打通人大数据与政府智慧督查系统,实现生态问题动态督办。2024年通过平台逐项跟踪12条审议意见,推动河道治理、矿山修复等难点销号。线上测评压责任,设置专项监督排行榜,2024年组织180人次代表线上测评政府部门生态履职情况,参与率86%,推动监督从“纸面”走向“云端”。

基层实践显特色,激发全民共建活力。差异化监督接地气,指导乡镇结合生态特色设置监督指标,鹿西乡聚焦森林多样性监测,霓屿街道探索低碳发展,东屏街道推动生态旅游经济转化,形成“一地一策”监督模式。代表履职强根基,建立“周二固定进站日”制度,推动代表下沉网格,收集并督办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关切问题160余件。创新“代表+网格”机制,组织代表参与秸秆禁烧、美丽海湾建设等行动,助力生态治理精准化。全民参与促共治,依托代表联络站开展“民情直通车”活动,联动“三官一律”进站宣讲,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监督。2024年开展专题培训2期、调研座谈20余次,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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