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以“1+1+N”矩阵式模式 构建财经领域“五督联动”机制
发布时期: | 2025-04-02 | 信息来源: | 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 | 作者: | 殷旭晶 |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四督联动”全覆盖工作方案》,不断深化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在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领域贯通协同,积极构建财经领域“五督联动”温州模式,推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落实载体机制,构建“1+1+N”矩阵式监督联动模式。以人大与审计、财会联动机制为基础,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财政和审计部门建立财经领域“五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财经领域“1+1+N”矩阵式监督联动新模式。一是制度引领。出台“1”个《关于建立温州市财经领域“五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全市“五督”联动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联动方式、联动职能和工作保障。二是组织保障。建立“1”个工作专班。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一个专职处室负责具体工作,一个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共同推进联动工作。三是流程规范。制定“N”个部门间交叉联动协同工作机制或操作办法。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温州市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人大与财会监督协同工作规程。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互相之间,也将根据工作需要构建具体操作办法。
围绕“六共六同”,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篇文章”。综合运用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六共六同”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监督。一是事前做好项目谋划。共谋计划,同步部署,有计划将相关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纳入相互联合监督内容。共用力量,同步监督,对确定的联合监督清单,合理安排、科学组织,协同开展调查取证、联合调研等工作。2025年确定五部门联动项目1个、人大与审计联动项目7个、人大与财会联动项目1个。二是事中汇聚监督合力。共通线索,同步研判,开展监督检查时,充分交流监督要点和口径,相互提供已掌握的监督事项情况、检查单位历史检查问题清单,加强线索共通,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研判分析。共商结果,同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跨单位监督职能的问题,共研问题原因,共商处置意见。2025年财政局开展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工作中,充分借鉴了人大预决算审查意见。三是事后抓实成果共享。共抓问题,同步整改,统一整改标准,督促责任单位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联合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共享应用,同步处理,加强典型案例联合通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追责问责。机制建立以后,人大、审计、财政共同参与基层财政审计问题整改的回头看督导,从三个监督角度揭示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大力推进问题整改。
坚持先行实践,“五督联动”取得良好成效。“五督联动”实现了人大监督刚性与审计、财会监督专业性,以及纪检、巡察监督威慑力的化学反应,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减负增效,凝聚合力。通过整合监督联动项目,实现对被监督单位的“一站式”精准检查,有效减少重复检查频次,为单位减负松绑,让监督更加精准高效。如将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发现具体问题与市政府国有资产盘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相结合,并将通过五部门联合督查合力推动整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有的放失,精准发力。相对人大监督侧重宏观的特点,审计、财会在具体信息方面掌握较多优势,并具有充足的前期准备时间。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充分吸收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审计调查信息,以及财会监督披露信息,提出的审议意见“点面结合”,既有高度又有实际价值,便于市政府及部门研究处理。三是以查促改,借力打力。通过联动形成的联合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将整改问题盯紧抓实、对账销号,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督促被监督单位做好财经领域管理提升。必要时将形成相关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从更高层级上形成威慑力,监督成效得到了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