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人大+审计”监督协同机制,实现人大与审计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同向发力,发挥“1+1>2”的作用。
一是年度重点相融合。区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相互听取意见建议,确保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与审计监督计划相融合,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及预算工委提出的建议,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实施时间及审计重点,强化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衔接。如,2024年区审计局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同步安排对区本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二是联动监督聚合力。建立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根据人大调研、审议工作需要,区审计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供部门预算执行、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审计成果,为区人大开展审查审议提供参考。区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专项调研时,邀请区审计局共同参与,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如,2024年联合撰写成降“五高”化风险专题调研报告,针对性提出5方面20条小切口、可操作性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决策。
三是推动整改显实效。为摸清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难点,推动体制机制问题有效解决,区人大常委会将审计整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区审计局提供的审计问题清单,共同研究确定跟踪监督的突出问题和责任单位,打破原本的人大“单一”监督。如,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题询问会,从近两年235个审计问题中精准锁定12个重点,涉及7个关键领域,推动10个应询单位积极回应并落实整改,合力推进审计整改难题有序化解,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预算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