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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发布时期: 2025-02-21 信息来源: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作者: 周扬帆

2024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相关部署,紧扣打造美丽中国温州样本的目标,以“三步棋”探索推进制度落地落实,努力为全省提供更加丰富和优质的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实践“温州样板”。

一是精准落子“指标图”,提质升级报告制度。在省人大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部署会后,第一时间专题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研讨会,召集14个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门及12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商制度推进方案。推进年度环境状况报告提质升级,环境状况报告内容由往年单一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拓展为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5个方面,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一件事”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一类事”。锚定9项重点监督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设定15项监督指标,量化评价202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同时,谋划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评价指标库,因地制宜制定48个具体指标作为每年监督的备选“指标清单”,进一步健全深化人大工作量化评价机制。

二是稳健落子“法治链”,协同构建生态护盾。发挥人大职能优势,着眼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向公检法司4家单位聚焦监督目光,多维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充分运用专题询问提升监督实效,围绕高水平保护、恢复性司法、生态警务建设、行刑衔接、跨区域治理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犀利发问,直击生态保护执法司法领域的关键症结,市公检法司“四长”积极围绕优化改进对策措施等做出应询,“问”“答”之间,有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生态执法司法协同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是果敢落子“试点路”,绘就温州生态新卷。自我加压对标省级试点要求积极部署市级试点工作,在3个县(市、区)、23个乡镇(街道)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先行先试。26家试点单位勇抗试点担当,成果竞相涌现:鹿城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全省试点先锋,深入调研摸实情,精心制定方案,锚定 20个重点指标与6个“标志性事项”,脚踏实地推进试点工作。永嘉县人大常委会谋划60项重点监督指标,并以“一府两院”报告为契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破坏赔偿机制落实,交办审议意见以来,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达223万。龙港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大部制、扁平化”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优势开展试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剑指老城区黑臭河反弹难题,靶向监督倒逼政府补齐截污纳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其余试点单位因地制宜谋划方案,精耕细作推进落实,形成以点带面、多点开花良好态势,为2025年全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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