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和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蛟虎分别带队赴苍南县、平阳县开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市民宗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视察了苍南县灵溪镇东阳村、岱岭畲族乡富源村以及平阳县南雁镇堂基村、怀溪镇畲龙村,认真听取相关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两地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民族文化传承、民族乡村振兴及共同富裕推进等情况,仔细检查《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王蛟虎对苍南、平阳两地贯彻实施《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所做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贯彻实施好《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及共同富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巩固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
王蛟虎强调,要深入挖掘民族特色元素,充分展现民族风情风貌,生动讲述民族精彩故事,进一步增强民族乡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立足民族乡村实际,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茶叶、毛竹等产业,进一步打响民族产业品牌,以点带面带动民族事业整体发展。要充分发挥乡贤的力量,汇聚乡贤智慧,借力乡贤在资金、资源、渠道等方面优势,加快推进民族乡村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民族地区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