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4-07-10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谢作幸

(2024年6月2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安排,现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市法院于2021年11月获批设立温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市域管辖温州、金华、丽水辖区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除市法院外,全市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共四家,分别是瓯海、瑞安、乐清、鹿城法院。2021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441件,审结10001件,诉讼标的额22亿余元。温州知识产权法庭先后获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浙江省优化市场环境成绩突出集体。

(一)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线,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保护企业创新成果。依法准确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律界限,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产生的纠纷,保护企业及科技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在一起侵害技术秘密案件中,判决侵害前公司商业秘密的离职员工及其现公司共同赔偿210万元,有力保障创新主体集中精力进行科研攻关。依法保护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审理了一批依法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典型案件,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技术产业升级。二是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回应数据权益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需求,厘定正当涉数据权益竞争行为边界,规制解密、搬运平台信息为自己牟取商业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理的“淘宝客”擅用他人短视频进行商业推广侵权案被《法治日报》等媒体聚焦报道。三是护航特色产业发展。揭牌运行全国首家电气产业知识产权法庭,在义乌商贸城、温州版权馆、瑞安科技大市场设立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协同温州医科大学在中国基因药谷设立共享法庭和“温知护企”法官服务站,聘请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技术调查官,精准回应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个性化司法保护需求。

(二)以维护公平竞争为重点,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大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厘清竞争规则,引导市场主体尊重商业道德,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审理的“饿了么”与“美团”不正当竞争案,认定网络外卖平台强制“二选一”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有效遏制互联网平台间的恶性竞争;审理的涉“小爱同学”唤醒词不正当竞争案,系全国首例对抢注“唤醒词”行为予以不正当竞争司法规制的案例,有力保护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品牌商誉,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在一起涉网络恶意刷单不正当竞争案中,准确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原则性条款认定被诉恶意刷单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对规范电商卖家的竞争行为产生良好示范效果,获《人民法院报》等媒体转载报道。二是加大知名传统文化商品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等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审结涉库尔勒香梨、信阳毛尖、霍山石斛、景德镇陶瓷等地理标志商标及温州鼓词传唱作品《红马烈马》等案件。三是加大涉外纠纷平等保护力度。坚持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理念,共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448件,涉案标的额3.59亿元;审结414件,其中判决外国权利人胜诉411件,依法支持外国权利人提出的赔偿金额5563万元,个案中支持最高赔偿金额达2200万元。在涉美企业范斯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案中,判令被告以其侵权获利的三倍承担242万余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充分彰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决心和力度;在涉美企业伊顿公司起诉商标侵权案中,全额支持伊顿公司索赔请求,该案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强化保全措施运用,支持外国权利人提出的证据保全、财产保全40件次,解决涉外维权“举证难”问题。美国专利商标局驻上海知识产权官、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来温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温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以强化多跨协同为牵引,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一是加强跨部门联动。每年牵头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升各成员单位协同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专利和商标案件司法行政对接、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合作机制,市法院运用专利案件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办理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典型案例。二是加强跨区域协作。积极探索就近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新途径,在温州、金华、义乌、丽水设立12家共享法庭及4个巡回审判点,强化与金华、丽水市场监管局及法院的常态化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区域联动保护。三是加强跨行业协同。完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模式,上线温州市知识产权调解云平台,邀请温州、金华、丽水、杭州等地5家知识产权调解组织、361位调解员入驻,通过统一云呼中心、录音同步云端存储、纠纷信息推送通道等数字化手段,为金华、丽水地区的专利技术类纠纷诉前化解提供便利。平台上线两年来,在线受理诉前调解纠纷14106件,调解成功2006件,自动履行率99%。

(四)以深化机制改革为支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一是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实施“捕诉一体”机制,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工作,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同时,判令其向权利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5件。在涉假冒“康奈”商标刑事案件中,对制售假冒“康奈”等知名皮鞋的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既定罪量刑,又判令承担253万元民事赔偿责任,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二是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侵权人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目前已在8起案件中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其中,市法院就涉阿迪达斯商标权纠纷案做出全国首份惩罚性赔偿民事判决,入选全国惩罚性赔偿六大案例;审理的涉“百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以侵权获利的一倍承担2200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知产典型案例。三是创新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在全国市县两级法院率先推行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人“黑名单”制度,获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相关做法被省高院和省市监局联合会议纪要吸收。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侵权“黑名单”20期、公示严重侵权主体490个,向市监部门发送“列严”建议31次,18个严重侵权主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联合惩戒的威慑力不断加强。四是深化推进数字化改革。依托区块链技术建立“云上物证室”,将随案物证电子化入卷上链实现线上流转存证,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在线侵权比对、在线物证校验存证的难题。目前已完成物证云存证知产案件385件,上链物证410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一键”送达、版权AI查重比对等数字化手段,便利当事人维权,共支持当事人在线诉讼162件次,在线发起数据协查277件次、版权AI查重比对14件次。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产权司法理念与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还有差距,主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平衡把握依法严格保护和防止权利滥用关系、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顾上还存在差距。二是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不够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中民事、行政和刑事保护衔接不够顺畅,对新领域、新业态、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司法保护规则研究不够,“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老大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有待强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今年1-4月,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案件1359件,同比增加12.8%),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专项经费补贴激励不足,诉源治理工作还需深化;专职技术调查官因编制、报酬资金等原因仍然缺位,兼职技术调查官无法完全满足目前审判需求;数字化改革实战实效还需深化,“法护知产”集成应用的使用范围和频率要进一步提升。四是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存在不适应问题,能够高质量办理有影响力、有引领性案件的法官人才储备需要进一步充实,知识产权复合型审判人才较为缺乏,专业司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围绕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的目标,找准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着力强化更严格的司法保护理念。牢固树立“被动受理、主动服务”“裁判居中、立场不居中”“多赢双赢共赢”等司法理念,把讲政治、顾大局同依法办案统一起来,切实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践行能动履职,强化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为“一港五谷”建设提供全方位、定制化、多样化的增值化司法服务,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发挥好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让受害者权益得以挽回,更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准确划分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滥用、支持行使知识产权与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间的法律界限,确保权利保护和激励创新兼得。

(二)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推进审判理念、审判职能、审判人员和审判规则“三合一”实质性融合。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工作,拓宽权利人维权方式,节约权利人诉讼成本。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简单、批量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对类型化知识产权纠纷适用“示范判决+先行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诉前和解。深入实施“精品工程”,重点关注涉科技创新等前沿性、交叉性领域法律问题,创造性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兜底性规定、原则条款、法律目的条款,妥善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培育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精品案件。加强知识产权新型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破解知识产权诉讼难题,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数据常态分析研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案例、裁判文书和裁判规则数据库深度应用,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三)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法庭整体入驻温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专利技术类案件跨域审理等机制,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程序中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场监管、版权、海关、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司法程序上的衔接,不断推进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合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加强多部门协同解纷,对接金华、丽水地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业调解组织等多元解纷力量,构建更加契合知识产权权利属性、纠纷特点的多元化解纷体系。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充分利用全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争取专职技术调查官零的突破,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构建专家型法官和社会专家资源为一体的专业技术支持体系。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成果运用,提升“法护知产”集成应用使用范围和效率。

(四)着力打造勤廉并重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增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服务大局意识和能力。完善对复合型知识产权审判人才的发现、培养、选拔、储备、使用机制,强化对新法律、新业态、新技术的学习培训,健全专业化审判人才梯队,着力培养一批既有大局观念又有国际视野,既通晓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又熟悉互联网科技、专利技术等方面知识的专家型法官。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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