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24-12-17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2年5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六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副主任陈建明、张洪国、黄荣定、王蛟虎、陈永光、冯金考,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胜杰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会议强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坚决防范风险、守住底线。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举债、生财与化债、监督与推动等关系。要强化管理举措,加强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健全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推动信息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要坚持依法履职、协同发力,强化各方职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共同提高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春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并指出,要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助推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做到德法共治。会议强调,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及时制定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打通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要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增强执法监管效能。要紧扣“干净、整洁、有序”“宜居、宜业、宜游”,聚焦各种不文明行为,加强精细化、长效化管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要强化各地各部门工作合力,压实法律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邱小侠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通过该实施方案,并要求监察司法工委牵头抓好组织实施。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郑秋文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通过该实施方案,并要求农资工委牵头抓好组织实施。

五、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林春霞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编入代表联络站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代表与选任工委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对相关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结合“六访六促”主题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以及助推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六个一”专项行动等,依托代表联络站主平台,组织发动市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相关活动,充分展现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担当作为和履职风采。

六、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峰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6月15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建议议程为: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瓯海区瞿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议案;六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七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八是《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一审;九是审议表决《关于修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十是表决《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十一是审议表决《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十二是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请假:徐育斐

列席(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福良    王大捷    王延申    王旭东    王晓春

王爱光    杨胜杰    杨晓燕    邱小侠    余爱玉

沈林杰    张胜海    林春霞    金传顺    金劲勇

周  虹    周世煊    周建波    郑向京    郑宏国

郑金平    郑秋文    赵万磊    柳升高    黄志钢

黄琴云    梅山群    蒋理江    傅剑成    谢小荣

谢逢越    魏学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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