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4-11-07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海洲

(2024年10月24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就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为载体,主抓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湿地保护与管理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4年6月,国家林草局向市政府发函,正式向《湿地公约》提名温州参加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结果将于2025年公布。

(一)加强保护修复,进一步改善生态功能。一是加快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申报。南麂列岛开展投入生物保护、沙滩资源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2023年2月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成为浙江省第二个世界级湿地。2023年10月,龙港新美洲红树林湿地成为国家重要湿地。加上2022年成功申报的永嘉楠溪江、乐清西门岛、苍南沿浦湾、温州湾等4处省级重要湿地,目前全市已有国家(国际)重要湿地2处,省级重要湿地8处,湿地保护率达61.09%。二是严控外来生物入侵。充分发挥省亚作所、温州市红树林研究中心、温州大学三垟湿地生态环境研究院等科研支撑作用,加大对互花米草等湿地外业入侵物种的防治技术研究,实施互花米草防治攻坚三年行动,2023年以来,全市共投入7000万元以上,完成除治4.9万亩。通过保护治理,有效保证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在市域内的畅通,维护生物多样性。三是创新“湿地+”修复模式。融合“五水共治”“小微水体整治”和“剿灭劣V类水”等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对重要湿地开展生态功能系统修复。如三垟湿地通过实施水下森林、物理隔断等水质提升工程,有效改善了湿地水质;生态示范片的植物与景观以原生态、乡土味为本底,营造适合动植物生存的水下、漫滩和森林生境,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植物景观。持续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实施《温州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2020—2025年)》,整合优化红树林自然保护地3处,新营建红树林165公顷。“温州苍南打造红树林‘北进桥头堡’”入选自然资源部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乐清科学引种、统筹保护的做法获《人民日报》专题报道。温州红树林保护工作获得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专题报道。完成浙江省首单红树林蓝碳交易,共出售红树林蓝碳2305吨,积极推动“温州市红树林蓝碳示范区”创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二)加强整体管护,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一是严格监督管理。在原有的《温瑞塘河保护条例》《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基础上,推动湿地保护立法,《温州市湿地保护办法》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开展“绿盾行动”等专项行动,联动林业、海洋、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将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纳入保护地联合执法范围,提高湿地相关执法管理水平。二是优化组织架构。整合成立温州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专门成立温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以林长制为总牵引,将湿地保护率纳入林长制考核。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增挂湿地处,苍南、文成、平阳、永嘉等地均成立湿地中心,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大力向上争取资金组织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评价。目前,我市10处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均顺利通过湿地生态效益监测评价,每年获得省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超过1000万元。市财政安排1300万元用于开展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打造样板。洞头、平阳、瑞安等地,共获5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蓝色海湾”项目,争取到上级资金支持12亿元,项目数和资金额均为全省最多。争取湿地管控试点,温州作为全国滨海城市类型代表,被列入国家林草局选定的5个湿地总量管控试点城市,研究确定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划定规则、目标和考核制度。

(三)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一是交流多元化。去年以来,举办温州湿地保护论坛,成立温州大学三垟湿地生态环境研究院,强化湿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聚焦湿地保护修复科技前沿与热点,推动湿地保护研究的持续发展。今年8月,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湿地论坛,来自60余家科研单位和高校的400余位专家学者为温州深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献计献策。10月14日,受邀参加2024国际湿地城市市长圆桌会议,共商共话湿地保护经验成果。二是宣教多样化。在每年的“国际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日,策划“湿地观鸟”活动,成立专家宣讲团,编制《温州鸟类知多少》,设计湿地观鸟自然课堂,打造沿海湿地观鸟胜地,全力推动温州“湿地观鸟”自然教育,提升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近三年开展“碳中和温州湿地保护论坛”等重大活动近30余次,线下参与活动人数超5万人、线上参与活动人数超100万人。2023年以来,三垟湿地、洞头南北爿山相继获评浙江省观鸟胜地。三是活动规范化。从我市野生鸟类保护爱好者众多的实际出发,引导民间力量成立温州市野生鸟类观察与保护协会,进一步规范民间有关鸟类保护和观察活动。目前已开展公益讲座3期,培训人数达200多人。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严监管,全面提升我市湿地保护水平。

(一)加快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对照国际湿地城市提名标准16项指标要求,认真查找短板和不足,完善和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县级湿地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以规划引领科学管理,争取早日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荣誉。

(二)加快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开展“五水共治”,严格落实河长制,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水体污染,全面提升城乡湿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对湿地引进的外来生物物种科学的论证和管理,加大对互花米草等外来危害物种的除治工作。

(三)加快湿地文化普及。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提升湿地宣传场馆建设,探索建立湿地学校或湿地文化宣传基地试点。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保障和湿地保护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等制度,提升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四)加快构建湿地保护大格局。明晰政府各部门管理职责,理顺大综合执法职责,发挥好绿化和湿地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提升湿地保护合力。加强湿地保护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数字赋能湿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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