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方雷
(2024年8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积极推进声功能区划定评估,强化源头预防控制,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取得较好工作成效。2023年全年噪声污染投诉受理数量同比下降30%,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8分贝,同比下降1.2分贝,等级为二级(较好);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6.9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等级为一级(好)。具体是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把关涉噪项目准入。严格按照《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慎把关涉及噪声的新建、扩建项目审批。针对敏感区涉噪声类项目,及时科学开展论证和预测,督促指导建设方规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预防和降低了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噪声影响。2023年,我市审批含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新改扩建项目2172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企业679家,实行噪声排污登记1452家,其中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114家,基本实现涉企噪声污染管控全覆盖。
(二)统筹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评估。印发实施《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方案修编,目前均已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评估工作。同时,将永嘉、泰顺列为温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评估工作试点,从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组织情况、成果应用情况和划分质量情况三个方面开展评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质量评价体系。
(三)优化提升声环境质量监测能力。结合功能区方案修编和城市建成区变化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声环境监测点位布局,其中洞头、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等地将声环境监测点位从原来的2个调整到7个。加快推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市区15个点位全部升级成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对声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和自动化分析,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2023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5%,夜间达标率85%,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四)全领域开展噪声污染治理。连续两年印发实施《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门设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专线”,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加大工业噪声监管力度。将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二是扎实推进施工噪声管理。一定规模以上的在建工地全数安装噪声检测设备,实现全市1421个工地县级标化创建项目全覆盖。三是严管严治交通噪声。重点打击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交通噪声扰民乱象。此外,针对火车鸣笛噪声和S1轻轨交通噪声扰民问题,通过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四是联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生态环保、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属地协同联动,高频开展防生活噪声巡查,滚动挤压噪声滋长空间;同时督促各大小区业委会督促各大小区业委会对居民住宅区降噪配套设施开展维护,提高小区自治能力。2023年以来,共受理并交办职能部门和属地限期办结噪声污染投诉2966件,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困扰群众的噪声问题;共收到省交办噪声污染投诉件18批次35件,目前已办结21件,并阶段性完成铁路鸣笛和轨道交通等14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市发展带来很多新问题。由于城市不断扩张,城乡布局和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速度不匹配,导致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噪声污染邻避问题层出不穷,如平阳墨城工业园区工业噪声、S1轻轨交通噪声、金温铁路火车鸣笛扰民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息访难度大。
二是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工作进展较慢。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各地要将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等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由于前期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更新和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还不完善,其他县(市)也均未划定相关区域,辖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工作进度较为滞后。
三是噪声取证难监管难。由于噪声污染具有偶发性和突发性,特别是“流动性噪音源”,监督管理部门基本无法做到即时监测固定证据,难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违法成本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噪声违法行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监管。根据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即将出台的《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加快厘清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紧盯群众诉求,深化专项整治。不断优化噪声信访投诉交办、处置、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以群体访、重复访等噪声问题信访投诉件为整治重点,持续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滚动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
(三)加强政策引导,落实源头管控。加快实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制度,指导工业噪声排污单位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发布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善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加强声源设备管理,避免引发扰民问题。
(四)建设“宁静小区”,营造舒适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全年推进35个宁静小区建设,增强全民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治共享氛围,营造“具有人间烟火气”的和谐安宁舒适环境。
葛主任,各位委员,衷心感谢市人大一直以来对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恳请一如既往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温州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