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温州市本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题审计报告

发布时期: 2023-12-01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截至2022年末,温州市本级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金融企业共6家(不包括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分别为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温州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末金融资产总额合计4478.40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合计287.9亿元。

2023年3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温州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金融资产管理运营情况和市级政府产业基金等其他金融资产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截至2022年末,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0.28亿元,负债总额49.71亿元,净资产90.57亿元。下属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温州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温州市金鹏宾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参股温州长三角经济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温州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温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有限公司、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金公司)以金融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数据服务为核心业务,积极发挥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平台的金融协同效应,持续强化金融资本赋能实体经济,但审计也发现金融投资存在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尚未落实、资产管理存在承租房产闲置等问题。

一是股权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尚未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温州市金融办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韩人寿及相关金融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温州市有关国企向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应将注册地迁至温州。截至2023年5月,市国金公司作为温州方股东已履行责任出资2亿元(温州方股东共增资6亿元),但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注册地迁至温州,未在温州设立保险业务分公司、客服中心、网络中心等机构与地方后援中心等后台保障部门。

二是承租房产闲置。2022年6月,温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泰顺县山海泰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坐落于杭州市滨江区金盛科创大厦B座的房产用作“科创飞地”,建筑面积13219.92平方米,租赁期至2027年7月31日。截至2023年5月末,上述承租房产尚未动工装修、处于闲置状态。

二、市级政府产业基金运行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2年末,由市属国有公司或功能区管委会管理运营的市级政府产业基金共5支,分别为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市科创基金)、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温州浙南科技城产业基金和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期末已到位基金合计15.33亿元。另外,温州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16.95亿元,参股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一是市科创基金投资运营情况。2022年末,该产业基金政府到位资金4.73亿元,出资成立16支子基金,子基金已到位资金总规模17.54亿元。2017年至2022年,上述16支子基金已累计投资74家企业13.87亿元,其中投资温州本地企业35家(21家属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企业),累计投资额7.31亿元。按所属行业划分,智能制造15家,数字经济11家,新材料3家,生命健康3家,新能源1家,其他行业2家;按投资效果分析,已促成企业上市1家,IPO过会2家,投资失败企业3家(公司已破产、投资资金尚未收回)。

二是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等4支市级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营情况。2022年末,上述4支产业基金政府到位资金10.6亿元,直投2个项目合计2029万元,出资2.26亿元成立5支子基金,子基金已到位资金总规模7.98亿元。2015年至2022年,上述基金已累计投资27家企业7.44亿元,其中投资温州本地企业10家、累计投资额5.27亿元(包括6家属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企业、累计投资额4.62亿元)。按所属行业划分,智能制造1家,数字经济2家,新材料3家,生命健康3家,新能源1家;按投资效果分析,投资失败企业2家,公司已破产,投资资金尚未收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市级有关单位积极探索产业基金投资新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投资战略新兴产业,有力推动本地产业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市级政府产业基金存在返投比例不足、资金闲置等问题。

一是返投比例不足。截至2022年12月末,市科创基金有4支子基金尚未达到《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温政办〔2021〕73号)规定的1.5倍返投比例,其中2支子基金全部投向市域外企业,对外投资总额1.41亿元;另2支子基金返投比例为1.28倍和0.33倍,对外投资0.9亿元。

二是资金闲置。1.2020年市科创基金投资设立2支子基金,到位资金共计16102万元。2022年末,上述2支子基金对外投资余额共计7700万元,剩余资金8402万元超过1年未投资使用。2.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因不再对外投资,账上资金余额4838.39万元处于闲置状态。3.2020年至2022年,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向温州市、县共同投资方分红共计5425.83万元,未及时分配使用。

三是投资资金流向外地关联企业。1.2021年8月,温州万未实业有限公司获市科创基金子基金投资1500万元,虽然该公司已将注册地迁入温州,但经营和销售主体主要为其杭州子公司,且投入的基金主要用于营销推广类支出。2.2018年7月,温州嘉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子基金投资2520万元,但截至2023年5月,该公司未在资本市场上市且未被关联公司上海温嘉实业有限公司并购,子基金管理人也未要求该公司控股股东按10%的年利率进行回购投资基金。同时,上述投资款主要用于关联企业上海温嘉实业有限公司,而其生产、研发基地主要布局金华、衢州两地,未能招引落地到温州。

四是子基金运作不理想。1.温州逐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市科创基金子基金)累计投资4家企业共1900万元,其中1家投资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22年2月注销,3家企业因严重亏损已停止正常运营。2023年2月,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逐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政府出资款将全部退出,但目前尚有2期合计262.74万元政府出资款未收回。2.温州经济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温州海汇金投创业投资企业将于2023年8月到期,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政府出资部分享有的投资权益已不能覆盖投资本金,但尚有224.73万元政府出资款和利息321.39万元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3.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子基金——温州金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单一项目投资方式,按每股30元人民币价格受让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6.09%股权,总受让价13620万元。截至2023年5月末,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价格远低于内资股,价格严重倒挂。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2年末,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79亿元,负债总额3.12亿元,所有者权益21.67亿元;期末融资性担保余额158.05亿元,2022年代偿率0.84%。

2022年末,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67亿元,负债总额1.31亿元,所有者权益10.36亿元;期末融资性担保余额37.05亿元,2022年代偿率1.15%。

2022年末,温州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0.74亿元,负债总额0.06亿元,所有者权益0.68亿元;期末融资性担保余额4.05亿元,2022年代偿率0.19%。

此外,2023年2月,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并后注册资本为27.35亿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深化银担合作,迭代创新业务产品,有力发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普惠金融功能。但审计也发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存在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力度不足、担保业务风险防范不足等问题。

一是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力度不足。2017年3月,温州市创业担保基金设立3亿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2022年增加至4亿元额度。但2020年至2022年,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仅25笔,贷款金额共计4260万元。

二是担保业务风险防范不足。2022年末,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91个被担保关联集团客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贷款同时被担保)未做统一授信,在保余额28462万元,其中3家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担保总额度超过1000万元,担保金额相对偏大。此外,同一客户承保不同品种未做统一授信,有11户农户保业务同时承保惠企保业务。

三是部分财政补助和担保费用计算不准确。1.财政补助计算不准确。2021年和2022年,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获得上一年度资本补充激励资金共计4962.22万元,但申请补助数据包含大中型企业和学校等担保额度,多申请补助金额119.66万元;2022年,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获得2021年度民营高成长型、领军企业担保奖励资金合计28.55万元,但部分企业不符合要求,多申请补助18.38万元。2.担保费计算不准确。2022年,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多收取143户科创型企业担保费62.38万元;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多收取1家企业担保费0.16万元,少收取1家企业担保费0.6万元。

四是出借资金未及时收回。2018年4月,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内部资金调度形式向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原温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借3000万元,截至2023年5月仍未收回。

四、整改情况及下步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13个问题,各整改责任主体均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目前,4个已整改完成,分别是国金公司在审计期间已对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分红进行分配使用;市科创基金2支资金闲置的子基金已于2023年6月至7月对外投资4500万元,1支子基金已完成返投比例要求;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收回少收取担保费0.6万元,并退回多收取担保费0.16万元;剩余9个问题正有序推进中。建议下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升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国有金融资产使用效益,特别是要会同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协议约定,盘活闲置资产,收回出借资金,积极履行出资人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行管理,提高政府产业基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动态化管理基金返投比例,加强资金流向监测等投后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效用,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作用,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难题,尤其是要完善统一授信等内控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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