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3-12-01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无文

(2023年10月24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自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以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为载体,不断深化湿地保护与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以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体系建设。我市滨海湿地类型典型、资源丰富,在全省湿地资源中占据重要地位。截至2022年底,全市湿地面积达22.33万公顷,湿地率16.76%,湿地保护率61.09%,湿地面积位居浙江省第一。一是全力争创国际湿地城市。构建以瓯江、飞云江、鳌江为架,千里滨海湿地为线,平原塘河湿地为面的“丰”字形结构湿地布局,努力打造“三江碧水千里海岸万顷水乡”的滨海湿地城市风貌。制定出台《温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实施方案》,争取到2023年,全市湿地保护率50%以上,新建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1处以上;到2024年,新建或治理小微湿地100处,全市湿地面积保持稳定,湿地率16%以上,湿地保护率55%以上。现已向国家林草局报送创建材料。同时市财政专门安排1300万元用于国际湿地创建前期工作。二是开展小微湿地建设和治理。以温州湾湿地、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0处极具地域和生态特点的代表性湿地为基础支撑,在镇村驻地及周边河道、沟渠、坑塘等地域,打造具有农村特色的100处乡村湿地(小微湿地),目前已公布一般湿地75处。三开展重要湿地申报。2021年完成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港红树林湿地、洞头区南北爿山3处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申报。2022年永嘉楠溪江、乐清西门岛、苍南沿浦湾、温州湾4处成功申报为省级重要湿地。2023年2月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申报为国际重要湿地,成为我省第二个世界级湿地。目前全市拥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重要湿地9处。

(二)以依法治理科学管护为重点,大力推进湿地管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林长制、河(湖)长制,积极推动湿地保护立法,编制实施湿地专项规划,多措并举推进湿地科学管护。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先后出台《温瑞塘河保护条例》《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积极推动湿地保护立法,《温州市湿地保护办法》于今年6月正式发布,8月1日起施行。二是完善组织管理。将温州市绿化委员会和温州市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合,成立温州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将湿地保护率纳入林长制考核,在市、县两级成立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架构起较为完备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目前,已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增挂湿地管理处,苍南、文成、平阳、永嘉等地均成立湿地中心。三是浓厚社会氛围。主办“国际湿地城市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分论坛”,举办首届碳中和温州湿地保护论坛,倡议设立“温州湿地保护日”,成立温州大学三垟湿地生态环境研究院,为我市湿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在“国际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湿地观鸟”活动,成立专家宣讲团,编制《温州鸟类知多少》,全力推动温州“湿地观鸟”自然教育,提升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三)以“五水共治”和“蓝色海湾”为抓手,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河长制”“林长制”“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整体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全市累计注册民间河长35.8万人,开展巡河活动31.9万余次,“十三五”期间完成“五水共治”“蓝色海湾”等投资126.74亿元。一是开展生态功能系统修复。以“五水共治”为载体,对瓯江、飞云江、鳌江、塘河等水系沿线的重点城市湿地开展生态功能系统修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重点对三垟湿地进行旧村整治、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河网水质常年保持Ⅲ类标准以上。依托城市内的众多塘河,大力营造海绵城市,兴建了中央绿轴公园、白鹿洲公园、荷塘月色公园等一批滨水公园。实施塘河两岸联通工程,兴建塘河绿道,让塘河成为市民的休闲场所。实施瓯江引水工程,通过引入瓯江水,让千年塘河水活起来、清起来、美起来,逐步恢复塘河湿地的功能和作用。二是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编制实施《温州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2020-2025年)》,整合优化3处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划定红树生态保护红线49.7平方公里;累计投入7400万元,处置互花米草370公顷、新营建红树林168公顷。“温州苍南打造红树林‘北进桥头堡’”入选自然资源部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乐清科学引种、统筹保护的做法获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今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温州红树林保护工作获得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专题报道。完成浙江省首单红树林蓝碳交易,共卖红树林蓝碳2305吨,未来还将创建“温州市红树林蓝碳示范区”,进一步保护修复红树林蓝碳资源。三是加快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的保护整治修复。在洞头、平阳、瑞安等地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共获4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蓝色海湾”项目,上级资金支持9.48亿元,项目数和资金额均为全省最多。洞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相继被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点赞。灵霓大堤破堤通海,打通海洋生物洄游通道,入选《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已成为城市湿地的重要名片。推进海岸线生态化改造、海岸环境整治、滨海景观构建,完成海岸线整治修复72.2公里,实现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湿地的宣传教育普及力度不够。对湿地生态功能的宣

传教育力度不足,覆盖人群不够广泛,导致群众对湿地的关注度不够,湿地保护意识还不强。特别是202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颁布后,相关宣传和教育工作处于刚起步阶段,导致群众对湿地法律法规仍普遍缺乏了解。

(二)外来生物入侵防控形势严峻。2023年,通过湿地调查和遥感解译,发现温州市大陆潮间带范围内有互花米草面积4.5万亩。该植物适应性强,繁殖速度快,极易侵占红树林生长空间,对沿海湿地生境造成破坏。

(三)部门间沟通协调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市在2017年已成立温州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但部门间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仍不够顺畅,湿地保护管理的合力未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严监管,全面提升我市湿地保护水平。

(一)全面深化湿地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厘清政府各部门湿地管理职责,发挥好绿化和湿地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提升湿地保护部门合力。结合红树林种植,深入开展互花米草除治,探索互花米草除治后的管护方式,提高除治成效。提升红树林种植科学性和规范性,并引导进行林下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等产业转型。全力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打造生态文明温州样板。

(二)全面加快重要湿地创建工作。重点推进温州湾、三垟、南麂列岛、洞头南北爿山鸟岛、楠溪江、龙港红树林湿地公园创建国家重要湿地,苍南沿浦湾、江南垟、瑞安林垟、铜盘岛等湿地创建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名录)。争取到今年12月,全市创建国家重要湿地1处以上,创成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名录)10个以上。争取到2024年创建国家重要湿地2处,完成10处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名录)的界桩界牌设置、生态监测、宣教场所、机构队伍建设。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计划,推进城乡湿地一体化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创成乡村湿地(小微湿地)100处左右的目标。

(三)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手段,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普及湿地保护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基层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守法意识。优化全市湿地宣传场馆建设,探索建立湿地学校或湿地文化宣传基地试点。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保障和湿地保护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等制度,引导更多人关注湿地、保护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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