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业“双强”行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23-11-29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3年8月28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双强”行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大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重要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高站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但对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目标要求,还存在科技创新驱动力不强、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现代种业不大不强、要素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重点围绕“六个一”等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发,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广泛推广应用。加快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现代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高标准良种繁育生产基地,加强引种育苗研究,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加强瓯柑、杨梅等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改良提升。加大温州水牛、雁荡麻鸡、北港猪等国字号畜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创新保护机制,落

实保护责任。

二、强化装备支撑,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鼓励农地规模化流转,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田、设施大棚、畜牧水产养殖场等宜机化改造和“机器换人”。支持本地企业联合研发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亟需的农机装备和适用山地丘陵地区作业的轻便农机;鼓励对外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生产设备,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打造农业“双强”示范区。合理规划建设全生命周期农事服务中心,抓实运营管理、做强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农事服务综合质效。

三、育强企业主体,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支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优势产业企业“小升规、规晋高”。在新品种展览展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帮助打响品牌。支持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建立育种团队,鼓励企业和农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培育更多优良品种。围绕农业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招大引强,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项目,抓好签约项目落地,建设一批引领型、科技型、智慧型的农业产业标志性项目。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助农惠农力度。市政府应当按照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逐步提高财政对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优化投入结构,引导和撬动科创基金、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双强”重点领域。落实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指标有关政策,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着力打造科技特派员制度温州样板。重视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的建设发展,持续发挥专家团队、农村指导员作用,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加大“乡土人才”选拔使用,完善农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引导基层农技人员干好本职工作,持续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8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技术服务电话:0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