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3-11-29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报告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高度关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明确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全力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谋深谋细,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推进

坚持聚焦问题建章立制,打通执法难点堵点,扎实推进各项执法改革任务落地,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改革成果。一是建立健全事项评估机制。与温州大学签订理论研究合作协议,共同研究《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评估标准》等项目,进一步明确事项动态评估、调整等制度,确保赋权事项与基层治理需求及承接能力相匹。对执法目录“三张清单”进行体系化、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实现按照地方性法规设定执法事项编制率、执法事项认领率、行政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二是明确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在全省首创出台《温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规定》,明确协调裁决机构、范围、具体流程等,有效解决部门之间因事项划转、职责不清等争议问题,加强对处罚事项划转的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包括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案件移交、协作配合等。如温州市、鹿城区两级司法局共同协调解决鹿城区夜间施工噪声、餐饮油烟扰民等涉及群众健康等问题。三是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坚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结合,高质量完成省下达各项改革任务,相关改革经验得到省委易炼红书记调研肯定。2022年,我市有9项改革实践、3项改革制度、4项“教科书式”执法案例、3个“最佳实践”项目入选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标志性成果。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

坚持以增强改革整体性、系统性、系统性为目标,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执行有力、闭环管理的执法监管体系。一是强化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温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温州市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关于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通知》《执法分工协作和交办响应工作机制(试行)》等文件,研究制定案件移送、执法队伍、辅助人员、执法装备管理等办法,完善分工协作、交办响应、管罚对接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同发力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联动配合。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根据划转的行政执法事项职责分工,加强综合执法部门与水利、民宗、教育、应急、人防、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强化防汛保安、宗教事务、教育双减、烟花爆竹双禁等执法保障。2022年,全市开展部门联合行动3000余次、立案300余起。三是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出台《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实施意见》,深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对117个已赋权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对不符合赋权条件的,及时调整实施方式。四是全面统筹行政执法计划。结合市级各部门年度重点执法任务和联合执法任务,对同一监管对象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事项进行集成,制定出台《2022年温州市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2023年温州市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推动综合监管,减少重复检查。落实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完成”,切实减少烦企扰民、多头执法、不执法乱执法的现象。2022年,全市跨部门“综合查一次”1.4万余户次,减少企业干扰数55%。

三、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聚焦基层执法人员、基层法制能力、基层业务水平“三个关键”,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执法铁军。一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工作的通知》,将下沉人员编制实名制锁定管理,着力解决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压牢压实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县属乡用共管”制度,通过实行派驻人员属地管理、享受基层待遇、纳入考核、迁转组织关系等方式,强化乡镇(街道)对执法力量的指挥调控能力。二是加强基层法制能力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意见》,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协作机制的探索,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整合和共享法制审核力量。鼓励基层法制力量薄弱的县(市、区)成立县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心,加强乡镇(街道)法治人才培养,将自然减员的空编优先用于法律专业人才的招录和选调。三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成立全省首个市级标准化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对全市2400余名综合执法人员分批集中培训。在鹿城区打造全省首个水行政执法实训基地,以“实战、实训、实效”为目标,通过水行政专项业务实训,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水行政执法典型教案,全面推广案例实践教学。

四、数智赋能,进一步强化数字平台建设

聚焦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深化推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打造了一批数字法治系统标志性成果。一是推广使用省统一执法平台。依托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在全省率先贯通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实现省市县乡网格五级执法联动,打破“条抓块统”职责边界。构建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数字应用,推动全市综合执法基层队伍考评“一屏统览、一网统管”。全市执法主体全部入驻平台,执法人员入驻开通率达99.5%以上,协同指挥、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模块全面使用,初步实现“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二是创新智慧执法场景应用。推行非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移动执法,开发建设机动车违停、电动车违停、出店经营、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管理等多个执法预警平台,通过“现场采集—平台预警—结果反馈”等多功能场景应用,有效破解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以“数智”赋能推动执法质效提升。三是建设大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以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执法体系为目标,打造具有温州特色的“1+3+N”执法监管应用平台,进一步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落地。系统建成后可实现执法态势“一屏掌控”,执法行为可视化指挥、留痕化管理、协同化调度、便捷化处置、智慧化考评的目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五、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法规培训宣传

以行政执法改革“小切口”撬动法治温州建设“大场景”,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结合贯通起来,持续提升全社会守法意识、守法观念、守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在《温州网络学堂》开辟行政执法专栏,开展条例专项贯宣,先后组织综合执法部门法制人才到鹿城、洞头、永嘉等地开展送教上门培训宣讲,重点对条例涉及的执法事项、执法协同、执法规范、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等章节逐条开展解读,提高执法人员对条例的熟悉运用。二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户外LED广告屏、电视节目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条例普法;深入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在全系统内组织“行走温州,全员上街”活动,依托全市100多个城管驿站开展社区普法宣传。三是挖掘典型示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聚焦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常见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坚持将《条例》宣传活动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美综合行政执法人”等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突出实效、形成声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五个一”持续发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一是围绕“一张清单明权责”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执法目录管理,拓展优化地方目录,做到赋权事项与镇街实际需求、能力相匹配。持续厘清执法监管职责边界,推广“教科书式”行政执法案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职责争议裁决办法,实现一地裁决、全市通用。持续推动负面清单建设,督促基层执法队所进一步聚焦执法主责主业,强基固本。二是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发力。强化联合执法,健全执法规范,完善执法程序,探索创新线上法制审核模式,加强中队建设,推广地方标准,加快创成更多“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围绕“一件事集成监管”持续发力。以执法监管“一件事”为切口,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多头管”“三不管”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场景清单。以数字应用场景开发建设为契机,持续推动执法监管“一件事”纳入基层治理一本账。以推动跨部门“综合查一次”为抓手,全面梳理“烦企扰民”负面清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围绕“一个数字化平台”持续发力。全面使用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加强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依托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以指挥平台为中枢,加快形成整体政府执法监管体系,通过建立“特色监管一件事”等应用场景,打造温州特色、助力执法改革。五是围绕“一体化推进落实”持续发力。深化法治建设,输出更多具有温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深化执法监督,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双提升工程。深化行刑衔接,探索突破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在流程衔接上存在的障碍梗阻。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技术服务电话:0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