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在讨论中积极建言献策,就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关乎民生福祉和基层治理能力,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人大工作聚焦的重点。2016年,温州市人大顺势而为,制定出台《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今年,市人大审时度势,作出《关于修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以期进一步修改完善,推动《条例》更加符合温州实际、更具可操作性。近年来,恰逢永嘉迎来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发展机遇,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能级有机更新,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期望也相应提高。永嘉县人大聚焦民生热点,高度关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希望通过人大监督助力,不断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深入调研,“把脉”小区物业管理之病根
按照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赴县住建局和部分街道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目前,永嘉全县经备案在管的物业管理区域有150个,其中,有物业小区104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共72个。近年来,永嘉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力度推进共享社·幸福里建设,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居民生活共同体,大力推进小区治理机制重塑、方法手段变革;将物业“两金”长期存在的“财政代管并存入财政专户管理”模式调整为“住建代管并存入‘两金’专户代管”模式,持续规范“两金”管理模式;探索试行小区项目“业标街管”制度,让小区项目在“阳光下流转”。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大建大美使得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但物业服务如果跟不上必然影响城市品质提升,当前,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管理力量有待增强;服务支撑还不够有力,保障力度有待增强;监管责任还不够落实,服务质量有待增强;难题化解还不够深入,长效管理有待增强。
建言献策,“开具”小区物业管理之良方
在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报告后,纷纷积极发言,进行深入交流讨论,为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出谋划策。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建议,要集中精力补短板,树立“精品小区”意识,统筹建、管、服工作,做到规划、建设、验收环环相扣不脱节,要进一步厘清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者的职责分工,更好地协同工作,努力培养老旧小区居民的有偿服务意识,让“花钱买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物业公司是物业管理的主体,要加快引进、培育规范化的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与会人员建议,要加快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实现服务标准可量化、看得到,并完善物业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借力数字化改革,建立智慧物业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提高管理标准。
“科学规划,活力管理,才是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的根本。”与会人员建议,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展城市精美建设,后续管理,尤其是小区物业管理同样需要重视、及时跟上,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做到有人管事、有钱管事、有力可合;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小区管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