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取得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作用,以“三个突出”推动法规落地落实。
(一)多措并举,突出执法检查的全面性。一是调研座谈。深入4个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召开6次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街道社区、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信息资料,将一纸条文的法规放在鲜活的实践中审视,既听取公众的民意诉求,又听到执法部门的积极回应。二是上下联动。凝聚人大工作合力,委托其余8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并提出书面评估意见,充分了解全市的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三是强化宣传。在执法检查中,通过分发法规读本、栏目访谈、媒体暗访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法规实施良好氛围。
(二)紧盯重点,突出执法检查的精准性。把“精准监督”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执法检查前,确定市容管理、环境管理、配套制度三个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时,围绕三个执法检查重点,重点对道路开挖管理、空调外机悬挂、生活垃圾分类、建筑泥浆运输管理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准发力。经常委会审议后,根据审议发言及检查情况,列出包括加快市区易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渣土泥浆运输全过程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厘清部门职责、划定管理区域等30余条具体的审议意见整改要求,要求有关部门提出有效措施,逐一解决落实。
(三)专业评估,突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将立法后评估工作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通过委托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开展专业评估并共同参与执法检查,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量化评分法等评估方法,对法规的总体情况和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实效性、协调性、规范性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指出当前存在的环卫设施有待完善、责任制落实尚需加强、管理职责分工有待厘清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推进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的同时为下一步法规修订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