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 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给予检察机关很多的关心和帮助。这次,又专题听取并审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这既是鼓励,更是鞭策。在此,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现就2018年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顺应多重改革叠加的形势变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省委《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省人大《决定》),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28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荣誉,30名干警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全省优秀检察官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96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
(一)各项监督业务扎实推进。坚持宪法定位,依法充分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8649人,批捕2166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5324人,起诉44355人,办案数居全省第一。在侦查监督方面,监督立案513人,撤案119 人,追加逮捕起诉447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55件。在审判监督方面,提出刑事抗诉127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7 件;受理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11件,提出提请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1件,已改变原判决95件;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6件,提出提请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7件,对诉讼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65件。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对监管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1件、纠正违法意见214件,对财产刑执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32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623人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被采纳1432件,清理收监“判实未执”罪犯202人。在公益诉讼方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1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6件,积极稳妥办理非法改装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
(二)多重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坚决落实多重改革任务要求,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一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员额增补和退出机制,落实职业保障政策,组建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300余个,把更多力量集聚到办案一线。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发挥指导办案、规范办案的作用。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深化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建立司法档案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二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创新诉前引导、审前过滤的温州检察模式,联合出台刑事证人保护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制度,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91件,对1545名出庭作证的“四类人员”进行询问和质证。最早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曾获中央电视台报道。加强侦查引导、捕诉衔接,在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及5个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探索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检警关系。三是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市检察院设有16个内设机构,其中主要检察业务机构有8个,按照数序统一命名,分别为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犯罪检察;第二检察部,负责重大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负责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第四检察部(挂司法警察支队牌子),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第五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第六检察部,负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第七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第八检察部(挂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牌子),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形成了“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两个精准”品牌亮点凸显。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检察自身发展的理念,持续打造精准监督、精准服务“两个精准”品牌。一是在精准监督方面。以优化监督方式为重点,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监督工作流程。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率全省之先出台《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关于在刑事诉讼中落实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工作指引》等文件,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效果评估、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提升法律监督质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智慧检察建设为支撑,共同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研发虚假诉讼智能研判、精准化办案、智慧控申等司法辅助系统,全省政法一体化电子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现场会在瓯海检察院召开,做法获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经验在全省推广,市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参展单位亮相第二届数字中国成果展。二是在精准服务方面。聚焦党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以服务“两区”建设、招投标领域等专项检察监督为抓手,精准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聚焦未成人法治保护,重点培树“白鹿工作室”温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统一集中履行“捕、诉、监、防、教”职责,出台全国首个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行业标准,牵头成立“美好校园守护联盟”,会同教育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被侵犯情况强制报告、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机制,共同推动校园欺凌等问题治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立体防护网”,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薇薇道来”法治宣传图书入选最高检、教育部“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用书。
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转型发展。一是牢固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18次。认真对照省委《意见》和省人大《决定》,开展专题调研,查摆法律监督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市委以及8个地方党委均已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依法妥善办理张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敏感复杂案件,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法律监督具体实践中。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全面实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的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6403件。项目化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案和提案,坚持院领导分片走访联系,组织代表进行跨地市交流考察,主动对接“人民问政”“政情民意中间站”等栏目,打造 “代表委员回音壁”“代表委员话检察”等平台,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并担任“温检擂台·三比三评”的评委。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评议。三是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共同价值追求,主动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法律监督关系。倡导“走出去”的监督方式,通过会商交流、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促进案件依法正确处理。今年4月,针对一起历经23个法律程序历时7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召开跨省视频听证会,连线在湖北的行政相对人及我市相关行政部门,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获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肯定,并被推荐参评全国指导性案例。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联合司法行政部门,率全省之先实现值班律师全覆盖,并会同市律协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依法监督纠正阻碍律师执业等诉讼违法行为47件。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合市监、环保、国土、海事、邮政等行政执法部门,推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毒品寄递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一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高利放贷、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批捕1351人,起诉1477人,监督立案88人,追加逮捕、起诉64人,对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不捕168人、不诉7人。创新实施扫黑除恶“六个一”工作机制和“破网打伞”五项机制,深挖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53条,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持续推进“打财断血”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跟踪监督354件,监督执行金额258万余元。不断加大“深挖根治”力度,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霸王搬运”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3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4个集体、6名干警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二是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市检察院作为“两个健康”先行区第一批实践基地为契机,实施营商环境专项检察“九大行动”,推出服务保障“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20条意见,针对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监督立案126人,立足办案形成专题报告,获得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推动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依法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为21名社区矫正企业人员从事跨区域经营活动开辟绿色监督通道,对40名没有羁押必要性的涉案企业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创新推出的涉企刑事案件社会评价机制被《浙江日报》“深读”版整版报道。出台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温州检察“十项举措”,在世界温州人家园、侨联、海外侨团等设立服务站点,依法保障在外温商合法权益。今年5月,市检察院通过“检侨驿站”服务平台,视频连线文成——意大利米兰,举行刑事申诉视频听证,相隔万里促成和解,帮助在外温商挽回损失、恢复名誉。搭建涉企服务平台,联合承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论坛,最高检、全国工商联领导及华东六省一市理论实务界代表,在温共商民企司法保护;加强“两个健康”先行实践基地和非公经济检察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平阳检察院建立全省首个民营经济法治护航基地;瑞安检察院联合华东政法大学成立浙南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合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维稳安保等工作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安温州建设,依法办理的滴滴顺风车案件获评2018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持续深化金融检察,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温商贷”等网络非法集资犯罪,建立银企双向司法保护机制,互联网金融犯罪引导侦查的经验做法在全国相关培训班上交流。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建立司法和解等机制,研发“温检在线”检察监督平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全市4家单位获评全省检察系统践行“枫桥经验”示范基地。加强诉源治理,持续深化“少捕慎诉”工作,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不捕4350人,不诉6920人。四是坚决服务“打赢两战”。出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项举措”,实行“一人一档”等防控机制,加大在线办案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切实增强检察自身“免疫力”。开展“党旗红”领航“检察蓝”活动, 800多名干警深入一线阻击疫情,组织社区防控、公益献血、捐款捐物等活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开展涉疫犯罪、非法交易及滥食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53件,批捕22件,起诉14件,挂牌督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1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涉疫典型案例。出台应对疫情温州检察“护企暖企九条意见”,发布《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海外温商“归国锦囊”等,全力帮助企业稳发展渡难关。
(三)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制定实施《关于在刑事诉讼中落实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工作指引》,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907件,提出量刑建议10350人,法院采纳率为98%,去年6月以来此项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依法立案侦查4名涉嫌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执法工作人员。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判实未执”问题专项检察监督,对全市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依法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部分服刑罪犯特赦检察监督工作,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评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二是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坚持依法监督纠错和维护正确裁判并重,对绝大多数正确的民事生效裁判,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研判机制,研发虚假诉讼智能研判系统,两级检察院联动协同办案,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9件,移送刑事立案29件。深化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对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81件。三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充分运用行政检察建议,促进法院公正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裁判监督机制,文成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改判案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围绕国土、环保领域行政裁定落实难等问题开展监督,平阳检察院依法督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600多平方米,并牵头出台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协作机制,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四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围绕民生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海洋”“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公益诉讼“回头看”、引入第三方力量评议诉前整改成效等方式,督促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1300多公斤、违法经营主体1179家,清理各类固体废物24万余吨,促进森林、土地修复治理1000多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000多万元。鹿城检察院扬尘污染专项监督经验在全省推广,实验室危险废物公益诉讼做法在最高检和欧洲环保协会联合主办的国际研讨会上交流;乐清检察院联合雁荡山管委会设立全国首个派驻5A景区“生态检察工作站”,入选平安浙江“15年15事”;龙湾检察院通过“僵尸船”系列案件的办理,推动市政府发布通报,推进内河通航水域范围划定工作的落实,同时还成功追回脱管17年、价值1200余万元的国有房产,并推动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理;永嘉检察院办理的楠溪江风景区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案,成功促进污染问题整治和生态资源保护。五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持续开展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专题活动,深入实施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程”,全面推进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出台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意见,强化检校共建、优秀干部上挂下派等举措,举办温检大讲堂、素能培训班、检律控辩赛等活动, 不断强化人才培养。7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16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持续强化检察文化的凝聚、引领作用,设立检察文化空间、干警书吧、院史室等,开展“庆祝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寻找最美温州检察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展”等活动。市检察院获评“文明单位”“墨香机关”“园林式单位”,龙湾检察院在“长三角检察文化建设”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持续深化清廉检察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检风检纪专项督察、司法作风专项检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基层检察院专项巡察等四个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严纪律、重规范、铸铁军”队伍集中整肃等专项活动,严格实行全面从严治检“十条禁令”“警示约谈”“亮牌整改”等机制,落实落细“三个规定”,发现并查处历年来出现的违法违纪干警12人,强化检察权正确运行的纪律保障。
三、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思路
总体来看,近年来全市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呈现出向上向好发展态势。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不足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和人员就案办案的情况仍有存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重大监督事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担当和能力还有待提升,服务大局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相适应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监督的信息渠道还不够畅通,检察机关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数据还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制约了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保障还不够,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配合有时还需加强,对监督意见建议不及时回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有存在。我们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加强改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同时,也恳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不断推动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实现自身发展。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对标新定位新目标,围绕“奋战1161,奋进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按照市委的要求,持续深化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活动,扎实推进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促进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力争温州检察工作走在前列,努力当好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优等生”“模范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围绕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对标“案-件比”的核心指标,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刚性、树立监督权威,努力构建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科学高效的法律监督机制体系。二是推进精准化建设,牢固树立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检察工作自身发展的理念,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聚力市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精准监督、精准服务的能力水平,持续打造温州检察“两个精准”品牌,全力服务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推进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借助“温检擂台·三比三评”等平台,建立健全上下一体、横向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形成风清气正、激情干事、勇立潮头的良好工作格局和氛围。四是夯实工作基础,继续抓好省委《意见》和省人大《决定》的贯彻落实,做实做细温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三力提升”、清廉检察和智慧检察建设,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体系,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是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宪法定位,坚定制度自信,坚守初心使命,持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温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