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时期: | 2020-10-27 | 信息来源: | 市人大 | 作者: |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7日)
按照《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温委发〔2018〕54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企业户数和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纳入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全市国有企业)共1117家,职工人数9.02万人。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375家,职工人数4.65万人(包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56家、职工人数3.50万人,市属文化企业30家、职工人数0.31万人,其他市级国有企业89家、职工人数0.84万人);县(市、区)国有企业742家,职工人数4.37万人。此外,我市国有企业参股金融企业2家,全资金融企业1家[1],职工人数0.35万人。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180.47亿元,负债总额6477.92亿元,所有者权益3702.55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3472.87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0.34%、19.42%、22.00%、22.04%;资产负债率63.63%,较上年降低0.49个百分点。
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132.22亿元,负债总额2523.68亿元,所有者权益1608.54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1410.38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9.67%、7.19%、13.81%、13.15%;资产负债率61.07%,较上年降低1.42个百分点。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638.18亿元,负债总额1660.15亿元,所有者权益978.04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797.7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9.76%、11.40%、7.09%、5.50%,资产负债率62.93%,较上年上升0.93个百分点;市属文化企业资产总额25.30亿元,负债总额6.82亿元,所有者权益18.48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18.46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91.23%、54.65%、109.52%、110.01%,资产负债率26.96%,较上年降低6.37个百分点;其他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68.74亿元,负债总额856.72亿元,所有者权益612.02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594.20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8.71%、-0.36%、24.59%、23.40%,资产负债率58.33%,较上年降低5.31个百分点。
县(市、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048.25亿元,负债总额3954.24亿元,所有者权益2094.01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2062.49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8.91%、28.80%、29.13%、28.96%,资产负债率65.38%,较上年降低0.06个百分点。
我市国有企业参股及全资的3户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45.24亿元,负债总额2260.88亿元,所有者权益184.36亿元,形成市属国有资本及权益68.5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3.79%、3.48%、7.72%、33.28%,资产负债率92.46%,较上年降低0.28个百分点。
3.运营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61.17亿元、利润总额10.55亿元、净利润4.0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5.19%、556.71%、160.82%;收入利润率2.29%,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0.11%,较上年分别上升2.71个百分点和0.33个百分点。
市本级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43亿元、利润总额7.38亿元、净利润2.34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6.36%、408.97%、258.11%;收入利润率2.53%,净资产收益率0.15%,较上年分别上升1.9个百分点和0.25个百分点。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11 亿元、利润总额7.53亿元、净利润3.31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6.19%、45.65%、21.69%;收入利润率2.99%,净资产收益率0.35%,同比分别上升0.4个百分点和0.05个百分点。市属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19 亿元、利润总额-0.55亿元、净利润-0.56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0.16%、-3.77%、-5.66%;收入利润率-7.65%,净资产收益率-4.10%,较上年分别上升2.68个百分点和1.91个百分点。其他市级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2.13亿元、利润总额0.40亿元、净利润-0.41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4.97%、112.54%、88.83%;收入利润率1.24%,净资产收益率-0.07%,较上年分别上升13.65个百分点和0.68个百分点。
县(市、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9.74亿元、利润总额3.17亿元、净利润1.67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5.79%、184.31%、132.55%;收入利润率1.87%,净资产收益率0.09%,同比分别上升3.07个百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我市国有企业参股及全资的3户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0.15亿元、利润总额12.40亿元、净利润10.21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6.26%、55.00%、57.08%;收入利润率24.73 %,净资产收益率5.74%,较上年分别上升4.59个百分点和1.94个百分点。
4.国有资产处置和租赁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共计818项,其中:产权转让5项,标的账面值21337万元,成交金额23925万元,比账面值增值12.13%;资产转让110项,标的账面值1102万元,成交金额为3130万元,比账面原值增值1.84倍;增资扩股8项,增资金额39.01亿元;资产租赁695项,当年成交金额15407.55万元。
5.国有资本收益及支出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今年竞争类按30%、功能类和公益类按20%的比例收取盈利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按照“多贡献多激励”和“转移支付”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分配支出,既支持盈利企业加大投入实现更好发展,又安排必要资金扶持困难企业补短板。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61万元,完成预算的75.4%,比上年下降27.61%;加上转移性收入746万元,收入合计5307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892万元,完成预算的57.3%,比上年下降22.88%;加上转移性支出1415万元,支出合计530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6.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
国企领导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与职工工资水平挂钩,形成逐年稳步增长机制;绩效年薪与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挂钩,建立激励倒逼机制;任期激励为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30%,任期结束(三年)经任期考核后分三年发放,并建立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相协调机制。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年薪63万元(含任期激励),比上年增长7.56%,集团副职平均约为正职年薪的85%。
7.上缴税费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企业上缴税费26.67亿元,较上年增长16.82%。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上缴税费18.47亿元,较上年增长19.70%。包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上缴税费16.71亿元,较上年增长27.65%;市属文化企业上缴税费0.44亿元,较上年下降6.38%;其他市级国有企业上缴税费1.31亿元,较上年下降29.95%。县(市、区)国有企业上缴税费8.21亿元,较上年增长10.95%。
8.境外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有境外国有企业1户,为现代集团所属香港雁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85.55万元、负债总额3019.92万元、所有者权益1265.63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74%、2.28%、0.49%;资产负债率70.47%,较上年上升0.37个百分点。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8.91万元,较上年增长48.87%;利润总额6.55万元,较上年增长23.22万元,实现扭亏增盈。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情况
1.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3208家,人员编制数20.35万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9.25万人。
按隶属关系分析,市本级独立核算机构数328家,人员编制数3.45万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06万人;县(市、区)独立核算机构数2880家,人员编制数16.90万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6.19万人。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市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831家,人员编制数3.60万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50万人;事业单位核算机构数2377家,人员编制数16.75万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5.75万人。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额1870.58亿元,较上年增长6.53%;负债总额494.94亿元,较上年增长8.84%;净资产1375.64亿元,较上年增长5.72%。
按隶属关系分析,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总额316.89亿元,较上年减少7.96%;负债总额59.75亿元,较上年增长2.54%;净资产257.14亿元,较上年减少3.39%。县(市、区)行政事业资产总额1553.69亿元,较上年增长10.06%;负债总额435.19亿元,较上年增长9.77%;净资产1118.50亿元,较上年增长8.06%。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 768.95亿元,较上年增长4.98%;负债总额250.16亿元,较上年增长8.92%;净资产518.79亿元,较上年增长3.19%。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01.63亿元,较上年增长7.64%;负债总额244.78亿元,较上年增长8.76%;净资产856.85亿元,较上年增长7.32%。
3.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流动资产568.14亿元,较上年增长18.17%,占比30.37%;固定资产349.55亿元,较上年减少23.37%,占比18.69%;在建工程842.56亿元,较上年增长14.41%,占比45.04%;无形资产19.23亿元,较上年增长45.02%,占比1.03%;长期投资14.84亿元,较上年减少7.08%,占比0.79%;其他资产7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3.13%,占比4.08%。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55.49亿元,较上年增长15.48%,占比17.51%;固定资产133.56亿元,较上年减少13.55%,占比42.15%;在建工程113.28亿元,较上年减少14.21%,占比35.75%;无形资产8.07亿元,较上年增长104.30%,占比2.55%;长期投资5.72亿元,较上年增长0.70%,占比1.81%;其他资产0.77亿元,较上年增长1000.00%,占比0.24%。
除上述已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国有资产外,尚有部分其他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未完全纳入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市交通运输局统计全市公路总里程14904公里,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36公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普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77处,文物藏品总计11.99万件(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公共租赁住房1.93万套,建筑面积124.78万平方米。
4.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原值104.43亿元,较上年增长14.56%。其中:市本级46.90亿元,较上年增长93.08%,占比44.91%;县(市、区)57.53亿元,较上年减少13.97%,占比55.09%。
(2)资产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原值7.56亿元,较上年增长22.53%;对外投资资产原值14.84亿元,较上年减少79.11%。其中:市本级出租出借资产原值5.73亿元,较上年增长48.06%,占比75.79%;对外投资资产原值5.72亿元,较上年减少14.50%,占比38.54%。县(市、区)出租出借资产原值1.83亿元,较上年减少20.43%,占比24.21%;对外投资资产原值9.12亿元,较上年减少85.83%,占比61.46%。
(3)资产处置情况。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原值29.40亿元,较上年增长41.21%。其中:市本级8.34亿元,较上年增长108.50%,占比28.37%;县(市、区)21.06亿元,较上年增长25.21%,占比71.63%。
(4)资产收益情况。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1.02亿元,较上年减少23.88%。其中:市本级0.62亿元,较上年减少24.39%,占比60.78%;县(市、区)0.40亿元,较上年减少23.08%,占比39.22%。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121.10万公顷,其中国有土地19.0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76%。2019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573宗,总面积2811.50公顷,供应所得总价款1120.52亿元。全市在库储备土地总面积1214.02公顷,新增储备土地入库626.80公顷,供应储备土地出库563.78公顷。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纳入统计矿产共38种,查明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18种,当年新增探矿权矿床8处。全市在开发利用矿种13种,以建筑用石料为主,叶蜡石、明矾石、石材、萤石及地热、矿泉水等少量开采,主要分布在平阳、泰顺、永嘉、苍南等地。全市有效采矿许可矿山数56宗,,较上年减少9.67%。全年挂牌出让采矿权1宗,出让成交价9320万元。
3.森林资源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林地总面积77.29万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3.70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4.79%;全市森林总面积72.4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1.79%,其中国有林地上的森林面积2.99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4.13%。国有森林主要分布在文成县、永嘉县、泰顺县、瑞安市、乐清市、平阳县、苍南县等地。全市有国有林场15个,总经营面积3.12万公顷。
4.水资源情况
2019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45.9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43.8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08亿立方米。全市用水总量17.0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78亿立方米。地表水水质功能区达标率78.9%,比上一年提高6.5%。
5.海洋资源(海域、无居民海岛)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管辖海域总面积8649平方千米,共有海岛711.5个(横仔屿为温州市和台州市共有),其中:有居民海岛35个,无居民海岛676.5个。岛陆总面积175.33平方千米,其中500平方米以上岛屿455.5个。全市海岸线总长1293千米,其中大陆岸线长502千米,海岛岸线长791千米。
6.湿地资源情况
全市湿地类型较为丰富,共4类14型。主要类为: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以及人工湿地,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比重最高。在14个湿地型中,比重前5位的有:浅海水域、淤泥质海滩、河口水域、永久性河流和库塘。全市11个县(市、区)中,瑞安市湿地比重最大。全市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7处。
7.自然保护地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2个,总面积36.32万公顷(含交叉重叠),扣除交叉重叠后总面积31.47万公顷。按级别分,国家级12个,面积19.57万公顷;省级40个,面积16.75万公顷。按类型分,自然保护区3个,面积4.09万公顷;风景名胜区11个,面积21.12万公顷;森林公园19个,面积4.32万公顷;地质公园2个,面积2.22万公顷;湿地公园11个,面积0.17万公顷;海洋公园6个,面积4.40万公顷。
二、落实上年度审议意见情况及2019年度管理工作情况
2019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后,提出了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夯实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国有资产报告质量等四方面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印发《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任务清单》,狠抓整改落实,于2020年6月提交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就具体整改举措、取得的成效及下步工作安排,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履行国企责任,服务全市大局。一是重大项目建设完工投用。12家市属国资集团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53.91亿元(完成率110.67%),其中承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214.74亿元(完成率106.57%),占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的64.14%。甬台温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绕城高速北线二期建成通车,市域铁路S1线全线贯通,快速公交B5正式开通,系列市民体验项目陆续建成,七都岛给水管网改造、西向水厂丽岙方向配水干管、双屿交运城一号楼改造、名城广场、中央绿轴小学、洪殿及吴桥路保障房等工程顺利完工,国家综合物流信息平台落地。二是存量国有厂房有机更新超额完成。以“拆迁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和充分利用一批”为原则,推进市区国有存量房有机更新,12家市属国资集团全年完成更新21.92万平方米(完成率111.16%)。针对出租或临时空置房产,开展“降闲置提效益”行动,各市属国企因转租而处于暂时闲置状态的房产面积降低19.59万平方米,降低率73%。三是产业招商取得重大突破。完成2019年版招商地图更新编制,组织企业参加“第21届浙洽会” “2019温州(北京)投资环境说明会”“2019投资温州·创新发展国际合作(香港、澳门)推介系列活动”等重大经贸活动,并积极与央企合作对接。12家市属国资集团全年落地项目49个,招引资金23亿,其中投资120亿元的LPG深加工项目即将落户交投集团大小门岛公司。四是清理拖欠账款工作提前完成。积极推进市属国企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账款清理工作,12家市属国企提前完成清欠任务,偿还金额645.74万元。
2.科学统筹谋划,推进国企改革。一是深度谋划国企整合重组。按照《浙江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精神,通过前期调研和外地考察学习,形成《关于市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调研报告》《市级国有企业整合优化方案》,统筹推进市本级国资国企整合重组,以减少企业数量、做大资产规模、提升信用评级为目标,改革组建10家规模较大、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更大支撑带动作用的市级国资集团。二是积极推进国企市场化转型。围绕公平与效率改革国企员工工资决定机制。研究开展“薪酬倒逼”和“特殊人才工资制度”等薪酬管理机制改革。从严从紧控制企业机构和编制,常规用工严格落实“减十补八”政策,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三是不断提升资产证券化。以业绩考核为导向,牢牢盯住各拟上市企业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加强市属国企上市辅导,助推资产证券化。浙江珊溪公司前期已完成公司股份制改造,并完成报会准备;设计集团已明确整体改制上市发展方向,并完成可行性论证,待完成事业改制后进一步推进。四是全面推进公司制改制。全覆盖推进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加快市属国资集团下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完成第一批改制单位改革方案审核批复工作。
3.坚持管好资本,完善国资监管。一是持续推进职能转变。完成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工作,认真履行10项部门责任清单及1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格落实51项国资监管办事流程,深化“国企评处室”活动,推进“万人双评议”工作,开展“三联系三服务”行动。二是不断完善监管方式。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方式,完成年度国有资产、财务预决算等数据统计、分析与利用工作,强化企业债务融资动态监控,全覆盖开展三级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与财务收支国家审计。三是有效强化风险防范。专题开展投资情况统计分析并合理编报新投资计划,指导企业结合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自身实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投资规模和进度,引导企业优化投资管理,提升投资自主决策水平;强化微观投资行为监管,加强对境外投资、金融投资、非主业投资及与非国有企业合作投资项目的监督。
4.加强国企党建,建设清廉国企。一是完善党建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市国资委党委对中央和省、市机构在温国企党组织关系的统一归口管理,17家该类国企党组织整建制迁转到位。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企业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四张清单以及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制为主要内容的“四清单一项目”制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具体到事、责任到人、限时推进。组织开展国企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及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并进行排名通报。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常态化推进“党建+”工作模式,梳理推出36项“党建+”重点工作,并逐项制定党建工作手册,按时保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党建示范点提质扩面工作,考核验收44个“四强四优”党建示范点。启动软弱落后党组织排查,确定30家落后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轮岗交流,优化干部年龄结构,激发队伍活力。开展企业高级经理人职业素养培训、国资监管政策业务培训。推进“红七月·服务月”“我和我的祖国”等系列主体活动。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建设“清廉国企”。聚焦“9+4”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发现即知即改问题63个。六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积极有为、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在基本形成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资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财政部门以“永远在路上”的勇气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起草并报市政府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强化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调整优化审批权限,扩大资产管理自主权,加强房产、土地、车辆等重大资产管理,探索无形资产管理,逐步化解因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有效推动部门整体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对照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重点环节的具体管理制度,有力推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工作开展。
2.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础。一是明晰管理责任。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资产管理体系,财政部门持续强化综合管理职责,加强资产管理顶层设计,明确资产管理要求。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健全资产管理机制,组织落实本部门资产管理各项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切实承担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并高效利用。二是加强资产核算。以执行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为契机,财政部门指导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按规定设置资产账簿,对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资产卡片核对,确保账卡相符。针对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长期挂账问题,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转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三是强化资产内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财政部门全国首创“三位一体”内部控制建设指引,以规范单位资产管理业务有序运行为主线,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配套办法,深化资产管理内控机制落地,确保资产管理政策措施有效执行,防范资产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有序做好资产管理内控基础工作,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及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确保内部资产管理安全运行。
3.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一是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以管资本为主,稳步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财政部门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调查摸底和清产核资,基本摸清经营性国有资产家底和问题底数。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统筹谋划本部门、本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一企一策”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所属企业分类处置方式和实施步骤,为下步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原则,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报废资产定点回收机制。财政部门改革完善报废资产集中处置工作,率全省地市之先,建立报废资产国有企业定点回收机制,进一步简化报废资产处置流程,缩短处置周期,提高处置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三是开展政府“公物仓”管理改革试点。2019年6月,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作为市财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明确将建立市级政府共享共用机制(政府“公物仓”)列为重要目标任务,探索对部分闲置资产予以调剂利用,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实施资产管理行政指导。针对有关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流失风险等问题,财政部门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以服务促监管,帮助违规单位及时纠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9年,财政部门出具资产管理行政指导建议书三份,涉及国有资产权益金额达数亿元,有力地提升了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五是深化资产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市政府积极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财政部门持续精简优化资产管理流程,扩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审批权限,并梳理出4大类资产管理审批事项纳入“机关内跑平台”,实现一般性事项“零审批”“零次跑”,重大事项“最多跑一次”。
4.切实做好重大专项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一是持续深化机构改革资产管理。按照《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财政部门主动谋划,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督促指导涉改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二是稳步推进高校企业体制改革资产管理。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由市财政会同教育部门,指导4所市属高校对30家所属企业产权关系、资产状况、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清理关闭、转让退出、整合划转、优化提升等方式实施改革,实现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促进产教融合和创业创新。三是积极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资产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温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牵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国有股权设置等重点环节管理,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助推深化改革。四是继续做好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资产管理。按照《温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通过资产清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全力做好脱钩扫尾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科学配置自然资源。一是资源家底全面摸清。基本完成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外业调查任务,进度和质量均居全省领先。按照“边调查、边应用”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调查成果综合效益,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无产权工业用地调查、滩涂耕地垦造等方面实现“一查多用”。二是规划引领科学有力。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高规格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被列为全国试点。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被评为全国示范城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接入使用完成率达220%,“多规融合”成效初显。完成北斗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平台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三维虚拟城市”建设实现“两线三片”等重点区块基本覆盖,有效推进“精建精美”。三是要素保障取得突破。推进“拓空间强保障”六大专项行动。“批而未供”土地消化19763亩,完成率197.6%;“供而未用”土地处置33521亩,完成率111.7%。完成工业用地(用海)供应10805亩,完成率108%。全年完成农转用和征收报批项目195个,总面积35994亩,再创历年新高。争取到重大产业奖励建设用地指标1546亩,超过前四年总和。海域空间要素保障审批路径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效。四是耕地保护多措并举。明确县级耕地保护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实行考核预报制度,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划定工作。组织协调3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核、论证工作。成立破坏耕地鉴定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5宗。在瓯海区组织开展设施农用地管理试点,并初步形成管理办法。五是做地储备出让“三环联动”。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统筹调控,实施“两池”制度,强化地块出让前谋划,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线三片”等重点区域实施集中连片开发,围绕“精建精美”,注重品质要求,加快城市美丽蝶变。推进做地进度,加快土地“储备池”建设。建立市本级土地收储基金,较好解决部分做地主体急需出让土地缓解财政压力与板块市场低迷的矛盾。强化市场分析,开展地价区片指导价动态监测和市区土地供需研究。全市共完成经营性用地做地13776亩,完成率123%;出让经营性用地10073亩,出让金收入998亿元,超额完成高线目标。
2.生态文明持续领跑。一是全域整治持续推动。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推动乡村空间布局、产业结构、村庄形态转型升级,促进综合整治成果共建共享。截止2019年底,已启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5个,涉及土地面积2.65万公顷,计划总投资65.06亿元。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新设经营性露天矿山矿业权,扎实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二是生态修复亮点频现。蓝色海湾成为“金招牌”,一期项目作为全国生态修复唯一典型,成功入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二期项目再获中央奖补2.26亿元;年度岸线整治修复完成22.78 千米。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增开工20处,新增验收26处,进度全省靠前。平阳3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三是绿色产能不断壮大。完成造林19178亩,迹地更新4537亩,比省年度任务翻了一倍。森林质量提升扎实推进,新植珍贵树287万株,建设彩色森林21.9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国家级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工作,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已备案5个,超额完成省里要求。创建森林城镇14个,位列全省第二。四是水资源保护成效显著。乐清市获得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命名,洞头区通过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瑞安、永嘉、平阳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率全省之先提出“美丽水厂+智慧监管”模式,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高质量创成市级美丽河湖和乡村美丽河湖各20条,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1条。
3.自然资源管理逐步规范。一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专项报告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并选择洞头区作为海洋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为分类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积累经验。积极推动和督促各县(市、区)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截止2019年底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推动“标准地”、“标准海”制度“纵深”发展。严格执行“5+1”控制性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省级平台“标准地”比例达100%,新增工业用地占比达70%以上。探索工业用地竞价方式创新,研究实施“限地价、竞亩均税收”工业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价方式,根据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探索“标准海”试点,创新开展养殖海域详细性规划。开展海域利用后评估制度试点,综合评估海域利用效益,推动海域资源科学配置。三是助推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提前介入市属国企改革(上市)涉及的划拨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国企拟订处置方案,确保顺利报批。完成珊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上市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处置工作。参与制定《温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政策问答,严格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完成29家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总体方案中的土地资产审查工作,助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四是改革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按照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原则,开展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由生产经营为主转变为社会公益性为主,增挂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站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
4.改革创新硕果纷呈。一是助推“两个健康”创建。开展企业无产权土地、用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工作方案已印发实施。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实施“助企优抵”工程,打好“降本减负”组合拳,全国首创“土地抵押直接转为在建工程抵押”,帮助企业增值抵押,涉及抵押金额1.4亿元。二是办事服务提速增效。推进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合并办理。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全市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率95.59%、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率93.85%、历史遗留农房处理率97.42%,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年目标任务。三是探索森林康养发展新模式。成立中国林科院温州森林康养研究中心,设立市级财政扶持资金,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新建市级森林康养基地14家,超额完成政府报告提出的10家目标任务。文成猴王谷和永嘉四海山成功入选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雁荡山、七星庄园和乌岩岭获评全国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国家级基地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企业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属国企净资产收益率仅为0.35%,虽然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上年有大幅增长,但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销售收入、做地收入以及政府补助收入等非经常性收入,利润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二是债务压力有待进一步释放。市属功能类国企承担大量政府性投资任务,近年来随着投资量逐步加大,企业融资额不断增加,企业总体负债增速快于所有者权益增速,债务压力所有加大,债务风险所有上升。三是国资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市属国企主业仍较分散,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入少,发展数字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等领域缺乏主体支撑,完全竞争领域涉足仍偏多,整体布局仍需优化。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配套制度有待健全。《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出台后,依据原《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配套办法,亟待修订完善。现行管理制度主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保障单位履职需要的资产,由单位支配并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尚缺乏配套制度规范。二是规范管理有待加强。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主体管理职责落实不够得力。资产家底不够清晰。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性资产未完全登记入账;部分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信息系统等无形资产未全面纳入账内核算;个别单位机构改革后,资产财务未并入新单位,游离于监管之外;部分单位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权证办理难。三是管理效能有待提升。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衔接不够紧密,超标准配置与资产闲置、浪费并存。资产统筹调配、信息互通和共享共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资产低效运转,使用效率不高,整合盘活较难。资产出借未履行报批手续较为普遍,少数单位资产出租行为不规范。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情况偶有发生。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有待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存在家底不清、管理范围不够完整、计量不科学等问题,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一管护要求还不相适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还需持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属性、各类资源要素综合管护和生态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亟待建立。二是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仍需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瓶颈难以突破;土地整治后备资源匮乏;垦造耕地路径持续收窄;人均建设用地少,政策处理难度大,建设用地复垦有限。三是全要素自然资源数据本底还未形成。由于多头组织资源调查,调查内容和周期有差异,调查专业性和适用性不同,导致同一对象的空间边界或不统一或存在重叠,分类体系、指标要素、概念语义等存在差异,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全要素自然资源数据调查标准和本底。
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和举措
(一)改革引领,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新一轮市级国企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围绕做大资产规模、提升市场活力等目标,统筹市级全部国资国企,形成功能更明确、核心主业更突出、分布更合理、运转更高效的国资国企布局结构,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统一监管。二是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法人治理各环节,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优化完善外部董事委派工作,形成董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国企治理机制。以市级国企布局结构优化为契机,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畅通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的渠道,明确将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三是加快国企混改和上市步伐。以加快国企上市为主线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重点加快水利、设计、木材等板块的上市培育或谋划。督促浙江珊溪经济发展公司完成上市辅导,尽早向证券会报会;指导设计集团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整体上市做好准备。四是改革国企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着力打造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积极探索员工总额分类管理机制,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综合考评和薪酬核算机制,健全国企员工工资决定机制,通过奖优罚劣、体现价值,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升企业活力和凝聚力。五是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以投资和债务为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风险源头防控。优化产权、财务等基础监管,建设经营性资产统一、完整、全覆盖监测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经营决策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加快瘦身健体和提质增效,优化内部结构,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活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六是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发展大局。按照我市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等要求,主动加强战略对接,系统谋划落实重大战略的思路、方案和举措,抱团合作共同发展,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狠抓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制度引领,推动行政事业资产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以新的《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收益收缴、信息报告、监督检查等全方位管理制度的废止、修改、制订等工作,尽快形成新的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制度刚性,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制度的导向和引领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资产规范管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将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单位考核细则,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更好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格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管理,确保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国有资产家底。加强土地、房屋、机动车辆等重要资产的专项管理,厘清权属,防止流失。三是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切实提升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加快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设,推进政府“公物仓”管理,逐步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切实提升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资产绩效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内部控制,严肃监督问责,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内控机制有序运转,依法依规对违反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追责问责。
(三)规划引领,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并重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站高谋远编制蓝图。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加强战略空间规划研究和管控,健全市域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机制,推进温瑞平原一体化、瓯洞一体化和瓯江两岸协同发展,提升温州都市区发展层级和水平。做好各种控制线调整准备工作。做好七都岛、温州东站等重点区域规划,推进商务中心、桃花岛等控规修编,促进城市精细化发展。加快“三维虚拟城市”建设。启动“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老旧小区、城中村拆改安置用地,整合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精准高效保障发展。加快完善批而未供土地基础数据库,推进“限地价竞亩均税收”“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新型方式供地,做好新一批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开展垦造耕地攻坚,拓展自然淤积地造地空间。改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做地进度,提高做地储备出让计划科学性。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绿色矿山创建,完成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和工程性矿山市场化运作。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走实走深。出台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对工业用地实行占补平衡。加强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优地优用”制度改革,探索城市土地功能转变新路径。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聚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提速不动产登记。推行不动产领域电子签名功能,开展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试点,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与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做好国务院、省农转用征收审批权限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省级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以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征收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等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持续做好生态资源保护。开展新增十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建立“林长制”,完成“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探索建立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编制《温州市自然保护地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及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优化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流程。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编制《温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通盘考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推进海岸线和废弃矿山整治修复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出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修订完善耕地破坏鉴定管理制度, 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办法。五是提高基础保障能力。完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制度体系。逐步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加快集体土地入市研究,修订完善征地补偿管理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市县两级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化综合测绘改革,健全地理信息更新机制。编制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形成完整、统一、精准的自然资源“底图”,实现“一张图”管理。
(四)党建引领,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提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快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国企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党组织有效参与国企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通过纪检监察、巡察督查、审计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方式,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政治作风建设和资产监管业务学习,持续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
[1] 参股金融企业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市属国资分别持股25.72%和45%;全资金融企业为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运营及人员情况已包含在市本级国有企业统计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