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期: 2020-10-27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主任  谢逢越

(2020年10月27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有关文件要求,以及2020年常委会监督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并书面审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工作,提高审议质量,财经(预算)工委密切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葛主任亲自带队开展调研,视察部分市级国资集团的工程和项目,听取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资委等部门的汇报。此前,财经(预算)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分别赴瓯海区、泰顺县考察矿产资源管理及生态修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等情况,审计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了2017-2019年度温州市土地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向财经委报告了相关结果。

近年来,市政府强化举措,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此次提交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报告范围、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文件要求。《综合报告》比较全面地报告了全市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充分反映了目前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情况,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专项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全市七大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总量、构成和分布情况,在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稳步推进的原则基础上,提出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内容与重点,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举措等,数据分析符合逻辑,问题剖析比较深入透彻,工作举措切合实际。

下面结合今年审议重点,着重对自然资源资产及管理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121.10万公顷(国有土地19.08万公顷,占比15.76%),在库储备土地总面积1207.56公顷,资产价值331.72亿元(按收储成本估算),高等耕地(5-8等)面积9.70万公顷,纳入统计各类矿产38种(在开发利用13种),查明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18种,矿产地32处。林地总面积77.29万公顷(国有3.70万公顷,占比4.79%),森林总面积72.48万公顷(国有2.99万公顷,占比4.13%),森林覆盖率达61.79%,共有国有林场15个,总经营面积3.12万公顷。水资源总量145.95亿立方米(人均1573.6立方米),地表水水质功能区达标率78.9%。管辖海域面积8649平方千米,共有海岛711.5个(横仔屿为温州市和台州市共有),海岸线总长1293千米,其中大陆岸线长502千米,海岛岸线长791千米。湿地类型较为丰富,共4类14型,主要类为:近海与海岸湿地(比重最高)、河流湿地、湖泊湿地以及人工湿地。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2个,总面积36.32万公顷(扣除交叉重叠后总面积31.47万公顷),国家级12个,面积19.57万公顷;省级40个,面积16.75万公顷。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管理成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一是自然资源科学配置,努力摸清资源家底,强化规划引领,“多规融合”成效初显,耕地保护多措并举,重大项目用海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自然资源管理逐步规范,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专项报告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动“标准地”、“标准海”制度纵深发展,开展海域利用后评估。三是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蓝色海湾一期项目入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绿色产能不断壮大,森林质量提升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成效显著,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1条。四是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全国首创“土地抵押直接转为在建工程抵押”,推进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合并办理,探索森林康养发展新模式,完成国有林场公益性改革。五是土地要素保障有力。2019年争取的重大产业奖励指标超前3年之和,3年完成垦造耕地3.6万亩,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建立市本级土地收储基金,推进做地进度,加快土地“储备池”建设。

(二)存在问题。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但目前我市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机构改构完成后,资源管理各部门虽然从形式上实现了整合,但职能和业务融合仍然没有完全到位,现有的分类管理体制仍达不到综合管理的目标要求。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仍需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仍需陆续理清,资产价值核算和计量路径尚未建立,信息化建设及综合管理水平仍然滞后,各类资源数据共享机制仍未健全。三是资源利用及管理仍然存在不到位现象。土地资源要素保障面临巨大挑战,耕地占补平衡的瓶颈难以突破。仍有部分区域的土地政策实施和规划编制管理、土地保护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土地供应管理不规范,土地整治成效未达预期。

三、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统一管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一个更加完善健全的管理体系支撑。要在完成机构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机构改革及职能的转变融合,统筹全市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创绿护绿工作,探索建立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实施伐育同步管控,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制定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推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优化自然保护地的项目建设流程。完善耕地保护相关制度,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及时修订耕地破坏鉴定管理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办法。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针对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明确开发者修复责任,督促其履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法定义务。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着力夯实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编好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深化自然地理空间承载格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格局等方面研究,科学编制各类自然资源及管理“十四五”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在精准保障产业、民生项目需求基础上为发展留好空间。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分类管理、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和计量定价标准,探索价值量核算,切实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逐步推进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及时完成“三调”更新调查,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形成真实、准确、现势性强的国土基础数据。加快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形成完整、统一、精准的自然资源“底图”,实现“一张图”管理。强化数据归集和闭环管理,完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健全地理信息更新机制,构建数字地表模型及应用系统。

(三)进一步坚持改革创新,努力确保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做好相关审批权限的承接和下放工作,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继续推进“一件事”改革。实现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探索“多验合一”,加快形成规划用地“五多合一”改革亮点并加以推广。全面推进线上政务服务,开展不动产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试点,推动数字技术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网上办”“掌上办”流程。做实各项改革试点。利用好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被列为全国试点,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被评为全国“双评价”示范城市的机遇,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深入推进“标准海”试点和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确保早出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有效强化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完善土地供应管理,因地制宜消化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存量土地,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健全土地利用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土地利用全程监督,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提升土地整治效益,完善整治规划,建立有效管护体系,落实管理保护职能,确保耕地建设质量提升和有效利用。高效推进做地出让,进一步完善做地、储备、出让相结合的土地储备体系,提高做地储备出让计划的科学性和执行性。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推动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尽早落地。开展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政策调整更新,深化“优地优用”制度改革,探索城市土地功能转变新路径,持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聚焦“三强两促”“六重”清单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型供地方式,处置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垦造耕地攻坚,拓展自然淤积地造地空间。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现行土地管理政策,严守耕地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合力提高国有资产报告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部署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市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资委要分别把好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的质量关,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拍卖及收益收缴情况统计和分析,及时纳入相关专项报告。同时,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保证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监督。

以上意见,供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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