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9-12-24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3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扫黑除恶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6月27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攻坚克难;坚守法律底线,提升办案质量;坚持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四项审议意见。收到审议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专题研究部署落实,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4”专项整治工作,逐条对照审议意见,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处涉黑恶团伙146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1个,抓获各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705名,破获案件2685起,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资产6.2亿元。打掉“套路贷”团伙149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908名,破获案件3260起,扣押非法资产3.8亿元。特别是7月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来,全市打掉黑恶团伙数量比前7个月上升64%,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比前7个月上升109%,破获案件数是前7个月的6倍,扣押涉黑恶非法资产是前7个月的8倍,全市扫黑除恶总体成效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在组织推进上再加码

(一)以“最高规格”,扛起斗争旗帜。收到审议意见后,罗杰局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明确在坚持“四个一律”(重点工作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部署,重点线索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阅批,重点案件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指挥,重点区域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督导推进)的基础上,将审议意见纳入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予以落实,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深化认识、逐项对照,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市局扫黑办逐项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分步骤、分阶段压茬推进。期间,罗杰局长作为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担任22个专案组组长,听取专案汇报80余次,就扫黑除恶工作平均每周批示不少于2次。

(二)以“最高密度”,全面部署推进。7月3日上午,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罗杰局长就全市公安机关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作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措施,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有效性。此后,市公安局先后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专题部署会议4次,市局党委听取专题汇报5次。各县(市、区)局也均进行了全方位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以“最严标准”,深入一线督导。7月份以来,罗杰局长先后赴平阳、龙湾、瓯海、开发区等地专题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深入研究对策措施,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局党委明确将下沉督导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由局领导深入各地以及相关警种部门,就专项斗争推进、相关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督导。今年以来,市局已组织4轮“全覆盖”的专题督导,狠抓末端落实。

二、强化措施,在高压严打上再发力

(一)线索排摸再深入,确保到底到边。我们严格执行“四长责任制”“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周报”“线索排摸零报告”等制度,在实行“四排查一分析”工作法的基础上,针对潜藏更深的黑恶势力“深水鱼”“硬骨头”,在全市推广线索排摸“五找工作法”(即“找老大”,抓关键点;“找帮派”,抓关联点;“找利益”,抓深挖点;“找特情”,抓突破点;“找焦点”,抓结合点),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工作。同时,我们设立了“110报警、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值班接待”六大举报渠道,并按照《温州市黑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实行“一案一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今年已向群众发放举报奖励31万元,累计发放奖励总数达67万元,有效激发了群众举报线索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我们通过主动排查、接受举报、部门移交等渠道,累计发现涉黑恶线索3092条。

(二)线索核查再深化,确保核深核细。我们探索建立了“多维度三级核查体系”(该典型做法被省厅认可并在全省推广),即以线索研判核查中心(省厅分中心)为龙头、以两大分中心(合成作战分中心、审讯攻坚分中心)为技术支撑、以专业打击队为办案支撑的多维度三级核查办案工作架构,结合线索核查“三长责任制”“两见面”“周边访”“核查提纲”“3+3”等机制,形成了对核查工作的全方位支撑,核查效果显著提升。在线索报结后,适时会同法制部门对重点线索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隐患风险,对其中群众不满意和查否线索进行再次复核审查,确保线索应查尽查,逐一见底。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下发我市的45件核查件已于7月中旬提前办结,从中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4起,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4亿。10月下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开展“回头看”期间,认为我市的线索核查工作很细致、很到位,“3+3”(县市区三长+市局三长)的工作做法很有特色。

(三)黑恶打击再加压,确保打深打透。通过实践总结,我们摸索出打击涉黑恶犯罪4套“组合拳”,突出“稳、准、狠、透”,打击成效全面提升。1至11月,全市九类涉黑恶案件打处数同比上升28%。

一是综合施策重拳打。创新运用“提级、异地、牵头、驻点”等多种战法,有效破解本地打黑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共对新增的3起涉黑案件采取市局提级管辖,对7个涉黑案件采取异地用警,由市局指定非涉案地公安局管辖,对190名重大涉黑恶对象采取异地羁押措施,打击成效明显。特别是对“驻点打击”战法作了进一步拓展应用(这一典型做法在公安部全国扫黑专栏发表),由“一对一”驻点向“一对多”驻点延伸,市局扫黑专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驻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专案,全方位支撑涉黑恶案件侦办。如7月份以来,市局派员进驻平阳开展驻点打击,对今年以来的3个涉黑专案进行重点攻坚;之后,又进驻苍南、乐清、龙湾等地,对相关重大黑恶案件进行驻点打击。

二是紧盯热点主题打。围绕“套路贷”犯罪这一热点,8月份以来,市局牵头鹿城、瑞安、瓯海、龙湾、永嘉、苍南、平阳等7个县(市、区)局连续集中收网,打掉了部督“风火轮”“小幸运”“土土”等91个大型“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51人,查扣车辆355辆、电脑260台、手机700余部,扣押冻结非法资产2.5亿元。围绕“护航发展”这一核心,深入推进“打霸清障”工作,严厉打击干扰、阻碍企业生产、项目建设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涉霸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先后打掉市霸行霸88个、村霸地霸72个、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犯罪团伙10个,为8个建设受阻的重点工程清障拔钉,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80名,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围绕“打财断血”这一重点,按照“两同步、六围绕”工作要求,通过落实打财断血责任、成立资产核查中心、明确处置意见、开展恶势力集团以上案件资产清查“回头看”,有效解决了黑恶资产认定难、收缴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扫黑队伍的“打财”能力。1至11月,全市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资产达到6.2亿元,是2018年全年缴财总数的7.3倍,并在全市范围内消灭了“有黑无财”的情况。

三是多措并举追逃打。明确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为百日追逃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局领导包干抓捕,确保追逃行动组织到位、支撑到位、保障到位。同时,按照“一逃一组、一逃一档、一逃一策”工作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追逃工作专班和行动指挥部,强化指挥协调,开展全面研判,强化落地缉捕。行动以来,已抓获部督逃犯18人(总数21人)、市督逃犯21人(总数23人),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工作中,我们还逐人逐户向逃犯亲属发送“两高两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宣传政策。截至目前,已有4名逃犯主动投案自首,如瑞安的部督逃犯孔某军在黑龙江双鸭山市向市县联合缉捕组投案自首。

四是打伞破网彻底打。今年以来,在严格落实《省纪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的意见》《温州市纪委监委、温州市局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我们主动配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2018年以来“见黑不见伞”的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并以“三长”签字背书的形式落实“打伞”责任,从中挖掘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今年以来,我们已向各级纪监委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00余条。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清除影响公安队伍的害群之马,坚决做到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已累计查处涉黑恶犯罪民警8人、协警11人。

三、依法办案,在提高执法质量上再加强

(一)法制部门全力支撑。一方面,抽调法制部门精干警力全程跟进案件侦办,特别是加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上案件的审核把关,防止涉黑恶案件“带病”进入办案环节,确保案件质量有保障。另一方面,以“警营大讲堂”“侦查讲座”等形式,召开专题视频培训会,由市局扫黑办骨干为一线办案民警解读《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介绍套路贷犯罪打击方法,有效解决套路贷案件办理难的问题。如在部督“风火轮”套路贷案件中,我们抓获163人,最终逮捕141人名,逮捕率高达86.5%,被省厅通报表扬。

(二)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明确所有在侦的涉黑案件、省厅以上挂牌督办案件、重大恶势力集团案件,必须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案件定性(侦办方向)、证据收集、固定和完善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对可能存在“拔高”和“降格”嫌疑的案件,开展适用法律政策情况“回头看”,逐个梳理分析下行原因,并提出工作意见。今年以来,已成功移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5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5件。

(三)全面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建立涉黑恶案件律师会见专职联络员制度,设置了14名专职联络员,负责与律师对接,着力破解律师会见难题。自7月26日制度建立以来,已累计接待律师来人、来电咨询121批次,为其提供会见保障。同时,在“温警在线”微信公众号和浙江政务网上开通律师会见网上预约通道,为会见提供便利;按照每百名在押人员不少于1间律师会见室的标准扩建律师会见室,并纳入执法考核,今年共新增律师会见室26间(其中市本级3间、县级23间),增幅达到49%,实现律师会见“最多跑一次”。

四、加强总结健全机制,在常治长远长效上再提升

(一)认真分析总结。坚持“一案一总结”,及时总结剖析重大黑恶案件,掌握黑恶势力规律特点,及时研究工作对策,提升侦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探索建立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案件异地核查、侦办工作机制》等涵盖案件异地管辖、律师会见、重点问题整改、套路贷专项打击等20余项具体工作的实战机制,有效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有序推进专项斗争。

(二)加强行业联动。一方面,结合市扫黑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七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市局扫黑办组织对易受到黑恶势力侵害的行业、领域开展大走访,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及时发现涉黑恶线索及监管方面漏洞。今年以来,共向金融监管、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等相关行业部门发放建议函82份。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培训会等各种形式,帮助提升各部门及相关行业领域发现涉黑恶线索的能力,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部门协作。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分块建章、逐项立制”的原则,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出台《温州市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犯罪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对案件办理、检法提前介入等作了进一步规范;联合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加强协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案件同步侦办与会商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涉黑涉恶资产查控工作协作配合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资产查控等工作,为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经过近两年的持续打击,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传统的黑恶势力正逐步向“头目幕后化、形式公司化、过程网络化、手段软暴力化”发展演变,公安机关面临的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对照上级的高要求和严标准,我们自身也还存在薄弱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仍然任重而道远。下步,我们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公安机关将坚定不移地把扫黑除恶的重任扛在肩上,发挥专项斗争主力军的作用,继续发扬“一把手”领导靠前抓部署、抓落实、抓推动的优良传统,夯实基础,狠抓提升,确保专项斗争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二是进一步强化专项打击。将线索摸排触角向金融领域、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分阶段、分步骤地加大对传统黑恶犯罪、“套路贷”等新型黑恶势力的排查打击。特别是要探索打击网络黑恶犯罪的新路径,坚决防止网络空间成为扫黑除恶的“盲区”和“死角”。同时,坚持案件侦破与打财断血同频同步、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向发力,确保扫黑除恶综合成效继续保持领先。

三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对黄赌毒、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推动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强化综合治理,提升行业领域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巩固完善斗争经验做法,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扫黑专业能力、专业队伍、专业手段实现全面提升。

最后,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关心和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执法力度不减、高压态势不松,全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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