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温委发〔2018〕54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企业户数和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纳入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全市国有企业)共1053户,职工人数约8.31万人。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365 户,职工人数约4.38万人。包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60户,职工人数约3.54万人;市属文化企业28户,职工人数约0.24万人;其他市级国有企业77户,职工人数约0.6万人。县(市、区)国有企业688户,职工人数约3.93万人。此外,我市国有企业参股金融企业2户,全资金融企业1户,职工人数约0.31万人;其中,全资金融企业已包含在市国资委监管的260户企业中。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459.54亿元,负债总额5424.55亿元,所有者权益3034.99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2845.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80%、25.53%、13.17%、13.14%,资产负债率64.12%。
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67.79亿元,负债总额2354.44亿元,所有者权益1413.35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1246.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26%、48.97%、32.33%、35.04%,资产负债率62.49%。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403.53亿元,负债总额1490.21亿元,所有者权益913.32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756.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65%、16.62%、4.39%、2.94%,资产负债率62%;市属文化企业资产总额13.23亿元,负债总额4.41亿元,所有者权益8.82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8.79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51%、0.9%、3.29%、3.3%,资产负债率33.33%;其他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51.03亿元,负债总额859.82亿元,所有者权益491.21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481.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0.19%、188.32%、167.02%、168.5%,资产负债率63.64%。
县(市、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691.75亿元,负债总额3070.11亿元,所有者权益1621.64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1599.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4%、12.01%、0.49%、0.44%,资产负债率65.44%。
我市国有企业参股及全资的3户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56.04亿元,负债总额2184.90亿元,所有者权益171.14亿元,形成市属国有资本及权益51.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3%、3.09%、19.59%、29.63%,资产负债率92.74%。
3.运营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43.75亿元,同比增长63.19%;利润总额-2.31亿元,净利润-6.6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5.14%、165.51%;收入利润率-0.42%,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0.22%,同比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和0.59个百分点。
市本级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0.63亿元,同比增长6.49%;利润总额1.45亿元,净利润-1.4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2.63%、129.96%;收入利润率0.63%,净资产收益率-0.1%,同比分别下降3.23个百分点和0.57个百分点。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9.79 亿元,同比增长3.11%;利润总额5.17亿元,净利润2.7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5.35%、67.15%;收入利润率2.59%,净资产收益率0.3%,同比分别下降3.39个百分点和0.65个百分点。市属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13 亿元,利润总额-0.53亿元,净利润-0.5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2.01%、20.90%、20.90%;收入利润率-10.33%,净资产收益率-6.01%,同比分别上升1.16个百分点和1.34个百分点。其他市级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71 亿元,同比增长51.41%;利润总额-3.19亿元,净利润-3.67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066.67%、1212.12%;收入利润率-12.41%,净资产收益率-0.75%,同比分别下降14.35个百分点和0.08个百分点。
县(市、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3.12亿元,同比增长168.5%;利润总额-3.76亿元,净利润-5.1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54.41%、199.61%;收入利润率-1.2%,净资产收益率-0.32%,同比分别下降7.13个百分点和0.49个百分点。
我市国有企业参股及全资的3户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72亿元,利润总额8亿元,净利润6.5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74%、35.95%、32.61%;收入利润率20.14 %,净资产收益率3.80%,同比分别下降10.45个百分点和3.44个百分点。
4.国有资产处置情况
2018年,全市国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共计2497项,其中,市本级国资委监管企业860项,分别为产权(资产)转让194项,成交金额6.22亿元,比账面原值增值2.44倍;增资扩股5项,增资金额48.88亿元;资产租赁661项,当年成交金额7.67亿元。
5.国有资本收益及支出情况
按照竞争类20%、功能类和公益类15%的比例收取盈利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按照统筹兼顾、适度集中、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合理分配支出。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0%,比上年增长43.9%;加上转移性收入1094万元,收入合计739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47万元,完成预算的94.0%,比上年增长105.7%;加上转移性支出2348万元,支出合计7395万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6.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
按照中央和我省统一制度,国企领导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与职工工资水平挂钩,形成逐年稳步增长机制;绩效年薪与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挂钩,建立激励倒逼机制;任期激励为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30%,任期结束(三年)经任期考核后分三年发放,并建立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相协调的机制。2018年,市国资委出资的12家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年薪58.57万元(含任期激励),副职平均约为正职年薪的85%。
7.上缴税费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企业上缴税费22.83亿元,同比增长15.42%。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上缴税费15.43亿元,同比增长24.14%,包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上缴税费13.09亿元,同比增长15.94%;市属文化企业上缴税费0.47亿元,同比减少4.08%;其他市级国有企业上缴税费1.87亿元,同比增长187.69%。县(市、区)国有企业上缴税费7.40亿元,同比增长0.54%。
8.境外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境外注册国有企业1户,为现代集团所属香港雁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12.1万元,负债总额2952.6万元,同比分别减少0.73%和1.89%,所有者权益1259.5万元,同比增长2.12%;资产负债率70.1%。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1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6倍;利润总额-1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14.84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3196个,人员编制数199780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89289人。其中:市本级独立核算机构数325个,人员编制数3211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9519人;县(市、区)独立核算机构数2871个,人员编制数16766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59770人。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755.92亿元,同比增长15.32%;负债总额454.74亿元,同比增长20.87%;净资产1301.18亿元,同比增长13.50%。其中: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 732.45亿元,同比增长21.47%,占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的41.71%;全市事业单位资产总额 1023.47亿元,同比增长11.29%,占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的58.29%。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344.29亿元,同比增长6.12%,占全市资产总额的19.61%;负债总额53.52亿元,同比下降8.15%,占全市负债总额的11.77%;净资产290.77亿元,同比增长9.25%,占全市净资产的22.35%。县(市、区)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411.63亿元,同比增长17.81%,占全市资产总额的80.39%;负债总额401.24亿元,同比增长26.19%,占全市负债总额的88.23%;净资产1010.41亿元,同比增长14.79%,占全市净资产的77.65%。
3.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480.80亿元,占比27.38%;固定资产456.18亿元,占比25.98%;在建工程736.43亿元,占比41.94%;无形资产13.26亿元,占比0.76%;长期投资15.97亿元,占比0.91%;其他资产53.28亿元,占比3.03%。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48.05亿元,占比13.96%;固定资产154.50亿元,占比44.87%;在建工程132.04亿元,占比38.35%;无形资产3.95亿元,占比1.15%;长期投资5.68亿元,占比1.65%;其他资产0.07亿元,占比0.02%。
除上述已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国有资产外,尚有部分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完全纳入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市交通运输局统计全市公路总里程14613公里,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36公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普查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77处,文物藏品总计10.04万件(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公共租赁住房1.93万套,建筑面积124.78万平方米。
4.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购置资产原值91.16亿元,其中:市本级24.29亿元,占比26.65%;县(市、区)66.87亿元,占比73.35%。
(2)资产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原值6.17亿元,对外投资资产原值71.04亿元。其中:市本级出租出借资产原值3.87亿元,占比62.72%;对外投资资产原值6.69亿元,占比9.42%。县(市、区)出租出借资产原值2.30亿元,占比37.28%;对外投资资产原值64.35亿元,占比90.58%。
(3)资产处置情况。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原值20.82亿元。其中:市本级4.00亿元,占比19.21%;县(市、区)16.82亿元,占比80.79%。
(4)资产收益情况。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1.34亿元。其中:市本级0.82亿元,占比61.19%;县(市、区)0.52亿元,占比38.81%。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1816.50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270.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87%,比去年净增1.01万亩,同比增长0.38%。国有土地中,耕地4.01万亩,占比1.48%;园地0.57万亩,占比0.21%;林地38.07万亩,占比14.09%;牧草地0.91万亩,占比0.3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84万亩,占比25.11%;交通运输用地17.66万亩,占比6.5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0.42万亩,占比51.98%;其他土地0.66万亩,占比0.24%。
截至2018年底,全市在库储备土地1.64万亩,资产价值720.74亿元,同比增加0.41万亩,增长33.33%。全年实施储备项目317个,总面积1.51万亩。实际入库1.22万亩,出库0.81万亩。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8种,查明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18种。目前开发利用矿产12种,以建筑用石料为主,2018年持证建筑用石料矿采掘量2555.39万吨(含工程性矿山1386.86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44852.32万元,利润3339.72万元,税金1888.67万元。全市有效勘查许可证19宗,同比减少13.6%;有效采矿许可证62宗,同比减少1.6%。
3.水资源情况
2018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28.4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391.5立方米,比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低129.5立方米。全市建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9座,年末需水量12.26亿立方米,同比增加0.96亿立方米。全市总供水量和总用水量均为17.81亿立方米,同比减少0.68亿立方米。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良,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市控断面占60.5%,同比增加5.3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个数达标率为100%,保持稳定。
4.森林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林地保有量1160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55.48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78%;森林面积1087.0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78%,其中国有林地上的森林面积44.94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4.13%。国有森林主要分布在文成、永嘉、泰顺等地。全市林木总蓄积量为3631.75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地上的林木蓄积量为288.91万立方米,占全市林木总蓄积量的7.96%。
全市拥有乌岩岭自然保护区、南麂岛海洋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雁荡山、玉苍山、花岩、龙湾潭、铜铃山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4个省级森林公园,36个市级森林公园。
5.湿地资源情况
全市市域范围湿地可划分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库塘湿地和平原河网等4类14型,总面积207042.23公顷。在4大类中,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181006.64公顷,比重高达87.42%,体现了我市海洋资源丰富的特点。在14个湿地型中,面积占前5位的有浅海水域、淤泥质海滩、河口水域、永久性河流和库塘,合计面积195218.31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94.29%。
6.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管辖的海域总面积1297.35万亩。全市海岸线1293千米,其中大陆岸线502千米,海岛岸线791千米。全市共有海岛711.5个(横仔屿为温州市和台州市共有),其中有居民海岛35个,无居民海岛676.5个。全市陆域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455.5个,占全市海岛总数的64.02%。
二、落实上年度审议意见情况及2018年度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后,提出了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强做实国资国企、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四方面的审议意见和整改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逐条加以研究,认真剖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于2019年6月提交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就具体整改举措、整改取得的成效及下步工作安排,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以资产证券化为主线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浙江东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采取配股方式收购现代集团下属农贸城等资产实现再融资。市交投集团所属监理公司完成新三板挂牌申请。市公用集团所属浙江珊溪经济发展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获批。二是研究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成试点方案编制论证后,已纳入今年的全面整合统一推进。三是推进温州矾矿体制改革。编制形成《温州矾矿成建制划转总体方案》,将矾矿整体移交给苍南县政府管理,由苍南县重点围绕旅游资源的盘活开发进一步改革发展,马上就要进入决策程序。四是探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出台《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董事会、监事会年度报告及外派监事会工作例会、信息通报等制度,压实董事监事责任,更好发挥决策监督作用。
2.进一步研究推进国资布局结构调整。一是全面完成新一轮市属国企内部整合。出台实施意见,按照“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原则,指导各国资集团全面完成内部整合重组。二是深入谋划包括市级国资国企全面整合重组在内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2018年第四季度开展前期调研,建议将包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国企、功能区国企在内的全部市级国有企业纳入整合范围,通过科学设计、统筹推进企业重组、资源调配,力争形成几家规模较大、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更大支撑带动作用的市级国资集团,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统一规范监管。这项工作今年继续深入推进,12月底前将完成决策,正式启动改革整合工作。三是稳步推进社会事业类国资平台改革。根据教投、文投、卫投、体投四大社会类国企的行业特点,“一企一策”研究形成改革方案,一并纳入市级国企全面整合大方案通盘考虑,即将实施。
3.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优化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机制。修订出台新的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细则,通过设置净资产收益率领先企业和债务风险降低企业额外加分制度、增强效益指标考核刚性等措施,突出效益导向,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市场化转型。强化对破难攻坚、国企上市等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的下达及优胜加分制度,“一企一策”拟定不同集团差异化考核重点,实现效益指标与功能性指标的均衡,引导企业即提升效益,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二是完善监管方式方法。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开展国有资产交易和产权登记专项检查。调整优化国企发债审批流程,2018年累计批准国企发债124亿元,首次成功发行境外债。完成全市国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涉改车辆150余辆。三是强化风险管控。创新建立市属国企到期债务预警及处置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到期债务的预警监测和处置工作,分析研判到期债务偿还能力,提前完善偿债方案,确保到期债务按期偿付。建立市属国企债务与融资情况月度统计分析制度,每月定期发布《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动态分析报告》。开展县(市、区)季度财务与融资情况统计工作,引导县(市、区)进一步重视国企风险防范。四是加强外部监督。在全面完成126家二级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2018年市国资委在市审计局的指导下,参照国家审计模式,首次对9家集团的18家三级企业实施审计。五是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党委和政府对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出台《温州市市属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监管职责,规范审批程序。完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4.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和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提升国企党建工作考核权重,推行市属国企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各级国企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推动国企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明确30项党建重点任务,对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实施标准化和责任制管理;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创建43个“四强四优”党建示范点,更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提升国资队伍素质能力。在“减十补八”压缩人员规模基础上,优化国企招才引智机制,对中高端人才引进实行直接考核录用。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提前到“211”“985”高校直接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努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市属国企任职。四是积极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全面启动“从严治党全程纪实平台”,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对“三重一大”、工程建设、资产管理、资金存放、选人用人、“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六大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检查。五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主动开展“当好娘家人、聚力助国企”服务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积极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确定“权责双清单”,帮助企业解难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构建了政府对本级国有资产监管负总责,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党中央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等公共资产纳入管理范围,实现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
2.积极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以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托,认真谋划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顶层制度,研究制定《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为加强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配套制度建设。以《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统领,陆续出台《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三是完善专项资产管理制度。出台《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管资本为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重大事项监管。出台涉及办公用房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一系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有力助推改革发展。出台《温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学装备报废报损实施细则》《温州市直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集中处置暂行办法》《温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扣押没收危险化学品处置暂行办法》等制度,有效加强行业资产管理。
3.大力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监管体系,厘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边界。不断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市财政局除专设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外,还在机构改革中增设了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市、区)财政部门也积极整合内部职能,设立资产管理专职机构;大部分主管部门也明确了资产管理机构和专职资产管理人员,为开展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技术支撑,强化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资产管理技术支撑能力。2018年底,覆盖政府资产全口径、全生命周期、全员管理的“政府资产管理云服务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资产基础数据库基本建立。三是多措并举,摸清资产家底和问题底数。深入组织开展房产、土地等重要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重要事项的专项核查,进一步摸清资产管理的问题底数。2016年,部署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清查,初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和资产管理情况。2018年,首次全口径全覆盖组织编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经管资产[1]报告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推动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首次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4.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制定《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有序开展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工作,并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明确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未经批复不得列入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支出。二是强化资产使用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行为。明确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全员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加强资产登记入账、日常使用维护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严控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非自用行为,防止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三是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印发《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实行国有企业定点回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报废资产定点回收工作机制,大幅提高报废处置工作效率,有力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四是推进资源整合盘活,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各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予以调剂使用或共享共用,有效促进资源整合;对不适宜或无法调剂使用和共享共用的,通过公开方式出租或有偿转让,有效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切实助推集中财力办大事。
5.逐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全面落地,按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指导有关单位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会计核算,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资产数量和价值。稳步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研究探索加强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明确统计口径,不断完善实物量指标,切实提高管理成效。
6.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改革工作。全面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梳理优化管理流程,扩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实现一般性资产处置“零审批”“零次跑”,重大资产处置“最多跑一次”。开展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激发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我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规范机构改革中的资产管理,确保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不断助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有序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组织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调查摸底和清产核资工作,15个市级主管部门共上报各级企业107家,资产总额150.38亿元,负债总额52.63亿元,净资产97.75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科学谋划,优化空间规划布局。编制完成《温州大都市区规划》和《温州大都市区规划》纲要,促进城市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温州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初步成果,指导新一轮总规编制。开展《大数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应用研究》等课题研究,强化规划编制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调整完善工作。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进一步保护耕地和生态用地,提高国土资源空间利用效率。“多规合一”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多规合一”协调规划编制,实现各部门规划成果共享共用等,加速重大项目落地。推进控规修编修改,开展并完成169个控规编制项目,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保障。
2.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集中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全市建设用地供应6.12万亩,同比增加35.82%。针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不同成因,制订16条措施,分类推进实施;盘活存量土地1.71万亩,完成率达153.8%。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再开发2.47万亩,完成率244.2%,全省排名第二。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争取各类新增计划指标2.04万亩,创历史新高。首次争取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729亩,保障杭温高铁、文泰公路等重点民生项目落地。批准建设用地面积3.13万亩,同比下降15.96%;征收集体土地2.76万亩,同比减少18%。加强“做地储备出让”三环联动。市区完成做地7575亩,出让成交经营性用地3292.46亩,实现出让金392.45亿元。“标准地”改革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工业项目“标准地”共出让114宗、4293亩,完成率214.7%。严格耕地占用管理,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落实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论证制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3.聚焦发展,建设梦幻蓝色海湾。深化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建立以项目为中心的海洋生态建设推进机制和市县联动用海“一盘棋”管控为重点的科学用海管理机制。海洋“红线一张图”“海地联挂”管理、海域使用权证“一证到底”等创新项目先行先试。全国首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评价指数体系。深入开展温州市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创新试点,完善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强化用海项目效益跟踪,进一步释放“蓝色引擎”新动能。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载体平台。
4.保护矿产,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继续加强矿产开发保护。全市无新发放探矿许可证,无出让探矿权;新发放采矿许可证5个,同比增加150.0%;出让经营性采矿权2宗5483.34万吨,同比减少71.4%;收取采矿权出让所得1.57亿元,同比减少39.8%。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废弃矿山开工治理率达65.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5.维持生态,探索森林康养新模式。全面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加快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一区两园”建设,切实加强森林督查工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出台《温州市市级湿地公园认定办法(试行)》,全市共公布81处湿地名录,其中三垟湿地等7处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探索森林康养事业发展,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温州市森林康养基地认定标准》,设立市级财政扶持资金,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建成市级森林康养基地26处,3处基地入选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单位,1处基地入选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2018年全市森林旅游人次超过5600万,产值超过200亿元。
三、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国资布局还不合理。国有资本投资营运公司未建立,部分企业存在主业分散、领域重叠、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入少、完全竞争性领域涉足偏多等问题。二是国企市场化转型较难。企业承担政府投资任务偏重,缺乏一定的平衡机制;部分企业行政化色彩偏浓,市场化意识欠缺,效益导向偏弱,资产证券化程度较低。三是债务压力仍然较大。国企总体负债增速快于所有者权益增速,主要是功能类企业承担较多政府性项目投融资任务,缺乏经营性业务和收入来源。四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不强。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职责分工落实不够到位。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等公共资产的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存在职责交叉重叠,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管理机制还不健全。资产统筹调配和共享共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资产使用效能有待提高。资产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闲置浪费,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资产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顶层制度及配套办法制定时间较早,实施多年,亟待重新修订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分类资产管理办法,以及教育、健康卫生、科技、体育等行业资产管理办法不够健全,有待逐步研究制定。三是管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各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责任意识不强,效能意识淡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仍不完善,适用于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与内部控制相衔接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待建立。资产管理力量配置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匹配,资产管理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难以发挥。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资源资产底数不清。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体制仍未理顺、法制建设滞后、机制单一固化,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和统计标准不一,管理交叉、数据重复,侧重于资源实物量调查统计,价值核算和计量处于探索阶段,难以准确掌握资产家底。二是多头规划造成资源资产配置错位。“一张蓝图”差异斑块协调工作仍剩余2000多个差异斑块无法消除,需结合机构调整和相关法律修订来实现“一张蓝图”,并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解决。三是资源资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亟待加快利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大量存在,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库存资源消化难度大。9万亩海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亟待化解后开发利用。实体用海项目前期谋划、储备有待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空间要素保障审批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和举措
(一)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和整合。以“保值增值、做优做强,服务大局、创新开拓,因地制宜、稳妥细致,以人为本、激发活力”为原则,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20年重点推进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二是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纳入统一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范围、改革的具体路径和统一监管的具体方式,制定统一监管改革方案,稳妥有序做好企业职工安置、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股权划转等工作,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三是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决策部署,授权市财政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控力,提升金融服务我市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国企内部整合与效率提升。引导各集团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以人为本和扁平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内部整合优化。坚持员工数量精简、素质提升、配置优化,为降本增效、提高效率提供有力支撑。五是改革政府项目承接机制。厘清财政与功能类国企的资产边界,划清跑道。国企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现投资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政府性项目时,原则上采用代建或注入注册资本金模式,既帮助国企做强做大,又解决纯公益性项目不能让国企承建的政策障碍,促进国企可持续发展。六是加快国企市场化转型。编制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落实实体化运作要求,达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形成具备市场化的收入结构、盈利模式和投资回报的机制。发挥业绩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企业开展“薪酬倒逼”“特殊人才工资制度”“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推动国企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完善债务风险预警防范机制。
(二)突出重点,加快构建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厘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边界,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优化资产管理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强化对重要资产、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赋予部门、单位更大的资产管理自主权,指导完善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部门间协调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管理工作。加强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设,推进资产资源整合。健全资产管理监督问责机制,加大对资产管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顶层管理制度设计,研究制定《温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推动配套管理制度完善,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适时启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配套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探索分类资产管理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健全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分类资产管理办法,以及教育、卫生健康等分行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切实提高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强化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完善,逐步推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机构编制、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等系统的对接和协同。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并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培训,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理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着力解决权利交叉、缺位等问题。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探索市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实现途径和具体措施。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和调查统计标准,统一资源分类、坐标体系、空间数据和测绘规范,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继续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会计核算和计量的有效途径。明确组织模式、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实行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三是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四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查清已批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或土地征收地块情况、供而未用土地现状。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推进政策处理,加快土地供应。通过清理失效批文或撤回批文、实施批文部分调整等方式,盘活近期不实施项目用地。督促已供地项目加大开工力度,分类处置违约责任,严查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五是加强海域海岸线资源管理。加大实体用海项目谋划力度,争取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用海保障取得突破,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编制,力争处置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备案。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优化用海方案设计,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提升海域海岸线资源利用效率。
(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动力,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以党建工作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巡查、审计结果运用,建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加强监督执纪和责任落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
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对我市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反映了我市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监管措施、深化改革等方面的内容。由于国有资产种类繁多、规模庞大,加之工作经验不足,报告还存在一定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加强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长效机制,管好人民共同财富,为我市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
2018年度温州市国有企业户数和人员情况表 | ||
主要指标 单位分类 | 企业数量(户) | 职工人数(万人) |
全市 | 1053 | 8.31 |
1.市本级 | 365 | 4.38 |
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 260 | 3.54 |
市属文化企业 | 28 | 0.24 |
其他市级企业 | 77 | 0.6 |
2.县(市、区) | 688 | 3.93 |
附表2
2018年度温州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亿元 | |||||||||
主要指标 单位分类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国有资本及权益 | 资产负债率 |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
全市 | 8459.54 | 20.80% | 5424.55 | 25.53% | 3034.99 | 13.17% | 2845.75 | 13.14% | 64.12% |
1.市本级 | 3767.79 | 42.26% | 2354.44 | 48.97% | 1413.35 | 32.33% | 1246.45 | 35.04% | 62.49% |
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 2403.53 | 11.65% | 1490.21 | 16.62% | 913.32 | 4.39% | 756.14 | 2.94% | 62.00% |
市属文化企业 | 13.23 | -2.51% | 4.41 | -0.90% | 8.82 | -3.29% | 8.79 | -3.30% | 33.33% |
其他市级企业 | 1351.03 | 180.19% | 859.82 | 188.32% | 491.21 | 167.02% | 481.52 | 168.50% | 63.64% |
2.县(市、区) | 4691.75 | 7.74% | 3070.11 | 12.01% | 1621.64 | 0.49% | 1599.30 | 0.44% | 65.44% |
附表3
2018年度温州市国有企业运营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亿元 | ||||||||||||||||||
主要指标 单位分类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收入利润率 | 净资产收益率 | 上缴税费 |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
全市 | 543.75 | 63.19% | -2.31 | -115.14% | -6.61 | -165.51% | -0.42% | -5.00% | -0.22% | -0.59% | 22.83 | 15.42% | ||||||
1.市本级 | 230.63 | 6.49% | 1.45 | -82.63% | -1.48 | -129.96% | 0.63% | -3.23% | -0.10% | -0.57% | 15.43 | 24.14% | ||||||
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 199.79 | 3.11% | 5.17 | -55.35% | 2.72 | -67.15% | 2.59% | -3.39% | 0.30% | -0.65% | 13.09 | 15.94% | ||||||
市属文化企业 | 5.13 | -12.01% | -0.53 | -20.90% | -0.53 | -20.90% | -10.33% | 1.16% | -6.01% | 1.34% | 0.47 | -4.08% | ||||||
其他市级企业 | 25.71 | 51.41% | -3.19 | -1066.67% | -3.67 | -1212.12% | -12.41% | -14.35% | -0.75% | -0.08% | 1.87 | 187.69% | ||||||
2.县(市、区) | 313.12 | 168.50% | -3.76 | -154.41% | -5.13 | -199.61% | -1.20% | -7.13% | -0.32% | -0.49% | 7.40 | 0.54% | ||||||
附表4
2018年度温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 |||
主要指标 单位分类 | 独立核算机构数(个) | 人员编制数(人) | 年末实有人数(人) |
全市 | 3196 | 199780 | 189289 |
行政单位 | 767 | 35854 | 34994 |
1.市本级 | 66 | 5876 | 5481 |
2.县(市、区) | 701 | 29978 | 29513 |
事业单位 | 2429 | 163926 | 154295 |
1.市本级 | 259 | 26239 | 24038 |
2.县(市、区) | 2170 | 137687 | 130257 |
附表5
2018年度温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亿元 | |||||||||
主要指标 单位分类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长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长 | |
全市 | 1755.92 | 1522.61 | 15.32% | 454.74 | 376.21 | 20.87% | 1301.18 | 1146.4 | 13.50% |
按隶属关系分 | —— | —— | —— | —— | —— | —— | —— | —— | —— |
1.市本级 | 344.29 | 324.42 | 6.12% | 53.52 | 58.27 | -8.15% | 290.77 | 266.15 | 9.25% |
2.县(市、区) | 1411.63 | 1198.19 | 17.81% | 401.22 | 317.94 | 26.19% | 1010.41 | 880.25 | 14.79% |
按单位性质分 | —— | —— | —— | —— | —— | —— | —— | —— | —— |
1.行政单位 | 732.45 | 602.98 | 21.47% | 229.68 | 166.84 | 37.66% | 502.77 | 436.14 | 15.28% |
2.事业单位 | 1023.47 | 919.63 | 11.29% | 225.06 | 209.37 | 7.49% | 798.41 | 710.26 | 12.41% |
附表6
2018年度温州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结构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亿元 | |||||||
行政区域 | 资产类别 | 资产价值 | 占比 | 同比增长 | |||
2017年 | 增加额 | 增长率 | |||||
全 市 | 资产总计 | 1755.92 | —— | 1522.61 | 233.31 | 15.32% | |
其 中 | 流动资产 | 480.80 | 27.38% | 409.56 | 71.24 | 17.39% | |
固定资产 | 456.18 | 25.98% | 446.43 | 9.75 | 2.18% | ||
在建工程 | 736.43 | 41.94% | 611.08 | 125.35 | 20.51% | ||
无形资产 | 13.26 | 0.76% | 3.76 | 9.50 | 252.66% | ||
长期投资 | 15.97 | 0.91% | 15.21 | 0.76 | 5.00% | ||
其他资产 | 53.28 | 3.03% | 36.57 | 16.71 | 45.69% | ||
市 本 级 | 资产总计 | 344.29 | —— | 324.42 | 19.87 | 6.12% | |
其 中 | 流动资产 | 48.05 | 13.96% | 45.93 | 2.12 | 4.62% | |
固定资产 | 154.50 | 44.87% | 151.93 | 2.57 | 1.69% | ||
在建工程 | 132.04 | 38.35% | 116.61 | 15.43 | 13.23% | ||
无形资产 | 3.95 | 1.15% | 1.80 | 2.15 | 119.44% | ||
长期投资 | 5.68 | 1.65% | 5.50 | 0.18 | 3.27% | ||
其他资产 | 0.07 | 0.02% | 2.65 | -2.58 | -97.36% |
附表7
2018年度温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亿元 | ||||
行政区域 | 资产类别 | 资产价值 | 占比 | |
全 市 | 固定资产 | 456.18 | —— | |
其 中 | 房屋及构筑物 | 253.08 | 55.48% | |
通用设备 | 118.04 | 25.88% | ||
专用设备 | 56.59 | 12.41% | ||
其他资产 | 28.47 | 6.24% | ||
市 本 级 | 固定资产 | 154.50 | —— | |
其 中 | 房屋及构筑物 | 88.91 | 57.55% | |
通用设备 | 38.11 | 24.67% | ||
专用设备 | 18.72 | 12.12% | ||
其他资产 | 8.76 | 5.67% |
附表8
2018年度温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亿元 | ||||||||||
主要指标 单位分类 | 资产配置 | 资产使用 | 资产处置 | 资产收益 | ||||||
总额 | 占比 | 出租出借 | 占比 | 对外投资 | 占比 | 总额 | 占比 | 总额 | 占比 | |
全市 | 91.16 | —— | 6.17 | —— | 71.04 | —— | 20.82 | —— | 1.34 | —— |
1.市本级 | 24.29 | 26.65% | 3.87 | 62.72% | 6.69 | 9.42% | 4.00 | 19.21% | 0.82 | 61.19% |
2.县(市、区) | 66.87 | 73.35% | 2.30 | 37.28% | 64.35 | 90.58% | 16.82 | 80.79% | 0.52 | 38.81% |
附表9
2018年度温州市国有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布表 | |||
单位:万亩 | |||
土地分类 | 面积 | 占比 | |
国有土地总量 | 270.14 | —— | |
其中:耕地 | 4.01 | 1.48% | |
园地 | 0.57 | 0.21% | |
林地 | 38.07 | 14.09% | |
牧草地 | 0.91 | 0.34% |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67.84 | 25.11% | |
交通运输用地 | 17.66 | 6.54%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40.42 | 51.98% | |
其他土地 | 0.66 | 0.24% |
[1]经管资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84号)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不包括用于保证部门、单位和机构自身行政职能正常运转所配备的资产),一般包括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及受托代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