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六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四次主任会议。副主任孟建新、卓高柱、王小同、潘孝政、厉秀珍和秘书长蔡晓真出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曙峰关于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对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履职评议所取得的成果。会议指出,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是人大开展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要持之以恒抓好司法公正及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举一反三、巩固成效,确保履职评议真正成为司法公正、队伍建设的重要推动力。要持续深化“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深入总结分析两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推动履职评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要认真谋划明年的履职评议工作,科学制定监督方案。“两院”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把履职评议作为改进工作、管好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好落实,加强配合,共同推动履职评议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不断提升履职评议工作成效。
二、会议听取了秘书长蔡晓真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日程的汇报。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定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议程为:(一)审议表决《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审议表决《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稿)》;(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重点审查的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六)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会议要求,办公室及相关委室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会议有序高效进行。
三、会议听取了法工委主任王旭东关于《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若干程序规定》的说明。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立法工作若干程序规定,要求法工委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对该程序规定做好修改完善,并抓好组织实施。
缺席:李步鸣
列席:(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福良 王旭东 方家柱 毛敏秀 叶林竑
张大光 张国光 陈伟民 陈祖明 吴增业
邹跃新 周 辉 周德光 赵松涛 徐基长
麻金国 黄曙峰 鲁爱民 赖 颖 蔡永进
蔡建胜 潘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