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和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制订具体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2、指导和监督全市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建立和完善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组织培训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
3、指导民族地区制订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并做好扶贫工作;组织和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生产。
4、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部门承办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协助省民族部门调查了解我市少数民族有关人权、妇女和儿童状况。
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引导和促进宗教在政策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6、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帮助宗教团体培养和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负责我市宗教方面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支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加强五大宗教以外的外来宗教、新兴宗教的调研和管理;协助县(市、区)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指导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管理民间信仰事务。
(二)机构人员、车辆情况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6个处室,行政编制25人,工勤2人。下属温州市天主教爱国会事业编制2人。在职人员26人(含下属温州市天主教爱国会事业编制1人)。离休2人、退休14人、临时人员6人。
二、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1、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2014年共依法处置“三改一拆”涉宗和民间信仰违法建筑3075处、63.47万M2,其中依法拆除1385处、27.07万M2,依法改用整合1246处、20.9万M2,依法保留444处、15.5万M2。
2、深入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为消除在“三改一拆”处置过程中不明真相的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着力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我们把开展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作为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工作的切入口和主抓手,积极构建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联系渠道。市县党委政府将“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来谋划、来部署,市委陈一新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及专题会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3、扎实推进天主教专项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涉密)
4、继续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制订我市认领的2014年省民宗委重点攻坚项目——“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类管理工作研究并率先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开展深化分类管理调研,结合我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四个一批”工作,先行研究场所备案模式、备案条件、工作流程、管理措施等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对《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多次提出意见建议,并提前研究我市具体条件要求,起草我市实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遇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工作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各地征求意见。二是加强民间信仰日常管理工作。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安全工作督查,督促各地开展全市整体面上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巡查。组织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管理先进场所评选活动,根据今年新的情况和要求,确定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明确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努力发挥先进评选的导向作用。探索加强民间信仰文化研究、传承工作,指导苍南县举办第二台浙台(苍南)陈靖姑信俗文化节,总结评估永嘉县民间信仰文化研究会成立后所取得的成效,向各县(市、区)介绍推广;启动“温州市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研究会”筹备成立工作。
5、依法稳妥处置各类境外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今年以来,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做好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切实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强化民宗系统上下联动以及与公安、国安、维稳等部门联动,做好及时会商、合力查处、有效稳控等工作,依法稳妥地处置了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等共46起。
(二)突出亮点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稳步发展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宣传工作新平台,继续通过出租车灯箱广告、联谊会网站、短信平台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开通了全市首辆公交民族团结宣传车,通过在公交车喷涂民族团结宣传画这一新载体,扩宽了民族团结宣传领域,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编印了1500多册《温州市民族工作纪实》宣传画册,制作《温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并在市体育中心展出,适时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成果,宣传民族地区科学发展成就,及时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2、探索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致富新途径。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开展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加大对民族乡镇的帮扶力度;完成“五水共治•五教同行”15个补助项目的对接落实,到位资金51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2014年少数民族发展各类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80万元;开展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活动,指导文成、平阳、泰顺、苍南等县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召开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申报培训会,积极配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温政办〔2014〕51号)文件,起草《温州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考核补助办法》,与市财政共同下达2014年度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420万元。
3、繁荣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在泰顺县成功举办了浙江省首届畲族风情节暨温州市第五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活动以“中国梦•山哈情”为主题,全面展示瓯越浓郁独特的畲乡风情,彰显畲族传统文化的原生态魅力。开展“流动少年宫”走进畲乡活动,与团市委联合办好2014“手拉手爱我中华”少数民族学生夏令营活动。市民宗局作为浙江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具体承办执行单位,通过半年多的全面细致的筹备工作,于
4、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新载体。在全市开展了“微组织、微平台、微窗口、微热线”服务活动,为少数民族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城市民族“三进”工作,继续指导各地建立完善社区少数民族志愿者服务队伍、矛盾纠纷协调服务组织和少数民族维权组织,今年以来,及时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共5起。
5、认真规范高效做好民族成分证明、变更等工作。今年以来,及时完成了782个高考民族学生证明审核任务,完成46份中、高考学生民族成份证明和151个变更民族成份的审核工作。
(三)夯实基础工作,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局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民宗所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民族宗教事务所建设的意见》,不断强化力量配备和提升基层民宗干部业务工作水平,着力健全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基层基础作用。二是加强民宗信息化建设。组织民宗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回头看”工作,不断完善数据库资料,按要求完成任务;继续推进有温州特色的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开通温州市民宗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开通温州市民宗局网站,及时对外发布民族宗教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全面开展文明进香、创建生态寺观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在全市开展文明进香全面禁燃大蜡烛的通知》,组织召开“文明敬香,生态寺观建设”现场会,在全市各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面开展文明敬香活动。四是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现场观摩会,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五是进一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创建和创星评选活动。以“教风年”为主题,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对达标的“和谐寺观教堂”加强动态管理,鼓励一批硬软件较好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五星、四星标准开展星级创建活动。上报和谐场所创建209处,组织参加五星评选场所2处,四星评选场所13处,三星评选场所拟定50处。六是推动佛道教文化建设。指导市佛协加快佛学院男众部安福寺建设,并于
(四)攻克难点工作,努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
1、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温州宗教工作的对策和措施。面对温州如此量大面广的特殊群体和复杂的宗教格局,如何更好地应对宗教领域管理上的挑战,解决我市宗教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我局着力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宗教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宗教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强化宗教团体建设、加强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加强宗教文化传承弘扬和落实宗教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
2、妥善解决伊斯兰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妥善处置了2月底发生的持续了近一个月的蛟翔巷55号原清真寺教产纠纷事件。同时积极联系市住建、公安等部门做好处置后续相关工作。二是做好伊斯兰教临时活动点建设工作。多次协调和调整活动场所建设选址方案,推动新点选址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落实了经济开发区一处厂房作为伊斯兰教临时聚会点。三是开展温州伊斯兰教临时活动场所相关负责人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温州伊斯兰教情况及他们的思想情况和在温州生活情况,开展工作谈心,增进感情。
3、研究破解民间信仰重点问题。做好与银行方面沟通,研究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问题,通过与市人行多次商讨、对接、协调和前期摸底、核对和统计等工作,确定在全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全市拟试点银行开户的场所共739处。建立了乡镇(街道)管理工作机构与拟试点开户银行网点直接联系制度。
4、继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合理规划工作。牵头协助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做好场所规划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牵头做好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相关工作,于
(五)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民宗干部的素质和战斗力。
1、进一步完善民宗工作科学评价体系。根据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考评办法,修改完善全市对各县(市、区)民宗工作考核细则,科学衡量各地工作实绩,推进各地民宗工作出彩出新。
2、加强五型机关及效能建设。以“五型机关”创建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局机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结对交友纳谏等各项制度,制定出台了《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机关创建工作责任的分解和落实,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3、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实效。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组织指导。局党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并扎实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经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实现预定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集中教育期间,我局共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举行辅导报告会3场,专题研讨会10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余次,集中学习时间达15天。通过比较系统的学习讨论,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强化了在民族宗教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更加自觉。活动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走亲连心工作方案的安排,先后带领分管处室干部深入11个县(市、区)农村、宗教活动场所、扶贫项目基地等蹲点调研,走访了少数民族村12个,宗教活动场所12个,慰问困难群众18户,组织召开少数民族村两委干部及群众代表、基层民宗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乡镇统战委员、民族宗教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恳谈会29个,详细了解民族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怨和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同时,我局将走亲连心和民宗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互推共进,切实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提升了干部心中的群众份量,增进了干部与群众的感情。三是局风局貌进一步转变。活动中,组织了机关软硬两个环境的专项整治,加强考勤、办公环境和工作作风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机关的办公环境和干部的精神风貌有了明显好转;健全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谈心交心制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局领导与党员干部深入谈心交心达50人次,以“和风细雨”的方式达到“春风化雨”的目的;组织召开了高质量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20余条,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预期目的,全局上下进一步形成风正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四是“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注重立说立行、边学边查边改,局班子制定的17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15项(剩余2项为长期整改任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召开的会议数同比减少了26.6%,文件数减少6.6%。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同比减少50%。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会员卡专项清退、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工作,严格执行远离“酒局”、“牌局”的“七个一律”禁令,做到执行纪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五是各种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按照“废、改、立”要求,认真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新建制度规范6件、改进2件。同时,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审批、机关人财物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努力用好的体制机制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三、2014年预算执行
(一)2014年预算拨款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12.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434.72万元,年中调整减少22.52万元。
压减办公室搬迁装修经费40万元。原定于去年9月前我局办公地址搬迁,后因全市办公用房调整,一直没有到位而暂缓搬迁,造成办公室搬迁装修经费未能如期执行。
年中追加人员经费18.03万元。
扣减日常经费:0.55万元。
(二)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4年市民宗局预算支出1329.72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年初预算+年中追加)94.16 %(详见附表二)。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296.38万元,为本年度预算的94.85%;
2、一般公用经费支出27.82万元,为本年度预算的97.96%;
3、日常业务经费支出42.7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的93.43%
4、单项定额经费支出54.9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支出200.68万元,为本年度预算的98.44%;
6、项目经费支出707.1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的92.22%。
(三)2014年重大项目支出执行情况分析
1、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节经费:年初预算40万元,4月份,成功举办了浙江省首届畲族“三月三”风情旅游文化节暨温州市第五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节;文成西坑、平阳青街、苍南岱岭等地也相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三月三”节庆活动;5月份,指导苍南开展“浙台(苍南)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各地通过“三月三”节庆活动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不断打响温州畲族文化品牌,推动民族乡村特色旅游经济发展,预算执行率100%。
2、民族宗教干部及代表人士培训教育经费:年初预算49.38万元,本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分别为全市民宗干部培训班、天主教人士红色之旅读书班、网络法师道士培训、同心同行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培训、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天主教爱国人士培训班、全市民族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班等,执行率100%。
3、温州佛学院筹建经费:历经1年多的努力温州佛学院(筹)于2013年12月获国家宗教事务局同意筹建。温州佛学院已于2014年开始招生,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同意筹备设立浙江佛学院(筹)的批复》(国宗函〔2013〕303号)文件要求:请督促各佛学院积极争取当地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为佛学院安排少量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和相对稳定的办学资助经费。特要求在我局温州永嘉禅佛学院筹建经费中对温州佛学院男众部、女众部各补助7.5万元(男众部设文成安福寺,女众部设温州太平寺)共计15万元,其他支出4.75万元,执行率98.77%。
4、宗教界人士生活和社保补助: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一年分两次进行支出3.84万元,宗教界人士体检费用3.82万元,社保补助11.41万元,各类节日生病慰问支出7.61万元,执行率98.83%。
5、筹备浙江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和参加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
2014年11月13—17日浙江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温州成功举办,筹办费用支出280.88万元,因省补助资金原计划是100万元,后增至150万元,另外裁判员和温州队服装政府采购原计划是22.16万元,中标价仅为8.9万元,故执行率为87.23%。
6、伊斯兰教临时聚会点租金:因该临时聚会点场租合同到期,房东坚持不肯再继租,临时聚会点面临时重新选址的问题,房租仅支出了合同租期内的6.87万元房租,多余资金由财政收回,待新址选定后,在2015年预算中支出。
四、其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收到省拨资金200万元,其中:浙江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50万元,已于2014年底全部使用完毕;省级畲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由于九月份才下达,错过了一年一度的三月三畲族风情节,结转至2015年“三月三”和少数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使用,目前已使用221090元,仍有部分费用会在近期陆续结算。
2、市级财政2014年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安排市民宗局应急、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和结对扶贫资金20万元,由于2014年12月才下达,尚未使用,结转2015年。
3、市级财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经费12万元,已补助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
4、上年结转的201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省补助资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0万元,已经全部用于全市备战2015年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此外,2015年初市审计局对我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提出3条审计意见: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个别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3、个别省拨资金未及时使用。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党组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整改:一是在今后工作中将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公务用车租用的管理,各类下乡出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减少的将尽量减少,鼓励局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目前所有局领导前往杭州等地出差全部乘坐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三是对省拨资金用于今年市第六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节、少数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使用和备战2015年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执行率100%。
五、意见和建议
关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的问题一直是我局客观存在的问题。我市的宗教工作历来是全省乃至全国宗教工作的重点,仅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就有近五千所,再加上八千多所的民间信仰场所,总量占全省的一半以上,工作任务繁重,各类矛盾纷杂,突发事件频繁,逢年节、关键时间节点和重大突发事件都需要赴各地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时,我市民族乡村地处贫困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公务用车任务繁多。我局也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公务用车租用的管理,各类下乡出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减少的尽量减少,鼓励局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特别是局领导离温外出开会全部乘坐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仍然年年超标。特别是2014年全市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及“同心同行 共建和谐”活动,公务用车需求明显增大,而今年省里对宗教场所建设和宗教标志物出台了明确的规定,“三改一拆”工作和“同心同行 共建和谐”活动仍然是我局工作的重点。为此,我局也曾向相关部门申请增加公务用车费用指标,但一直没有答复,鉴于以上的各种现实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仍然是我局无法解决的一个难题。
建议市里对我局公务用车经费指标作出适当调整,以利于更好推进我市民宗工作的开展。
附件:1、2014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收支余分析表
2、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情况
附件1
2014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收支余分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 |
年初 预算 |
预算追加 |
调整预算数 |
本年支出 |
结转 下年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
627.99 |
17.48 |
-0.55 |
622.61 |
|
96.46 |
|
1 |
人员基本支出 |
|
294.43 |
18.03 |
|
296.38 |
|
94.85 |
2 |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
|
203.87 |
|
|
200.68 |
|
98.44 |
3 |
一般公用经费 |
|
28.4 |
|
|
27.82 |
|
97.96 |
4 |
日常业务经费 |
|
46.35 |
|
-0.55 |
42.79 |
|
93.43 |
5 |
单项定额经费 |
|
54.94 |
|
|
54.94 |
|
100 |
二、项目支出 |
|
806.73 |
|
-40 |
707.11 |
|
92.22 |
|
6 |
民族工作专项经费 |
|
31 |
|
|
28.82 |
|
92.97 |
7 |
参加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 |
|
41 |
|
|
41 |
|
100 |
8 |
筹备浙江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 |
|
322 |
|
|
280.87 |
|
87.23 |
9 |
基督教爱国会补助经费 |
|
10 |
|
|
10 |
|
100 |
10 |
少数民族联谊会补助经费 |
|
15 |
|
|
15 |
|
100 |
11 |
天主教爱国会补助经费 |
|
18 |
|
|
18 |
|
100 |
12 |
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节经费 |
|
40 |
|
|
40 |
|
100 |
13 |
民间信仰工作经费 |
|
9.08 |
|
|
9.08 |
|
100 |
14 |
物业管理费 |
|
9 |
|
|
9 |
|
100 |
15 |
宗教工作特殊经费 |
|
30 |
|
|
28.03 |
|
93.43 |
16 |
办公室搬迁装修 |
|
40 |
|
-40 |
|
|
|
17 |
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教育 |
|
49.38 |
|
|
49.38 |
|
100 |
18 |
温州永嘉禅佛学院筹建经费 |
|
20 |
|
|
19.75 |
|
98.77 |
19 |
信息化建设 |
|
16.7 |
|
|
16.7 |
|
100 |
20 |
宗教场所规划费 |
|
59.37 |
|
|
58.72 |
|
98.91 |
21 |
宗教各教派专项工作经费 |
|
47 |
|
|
47 |
|
100 |
22 |
临时工工资 |
|
2.2 |
|
|
2.2 |
|
100 |
23 |
伊斯兰教临时聚会点租金 |
|
20 |
|
|
6.87 |
|
34.33 |
24 |
宗教界人士人生和社保补助 |
|
27 |
|
|
26.68 |
|
98.83 |
部门预算合计 |
|
1434.72 |
35.51 |
-40.55 |
1329.72 |
|
94.16 |
|
三、省拨资金 |
15.17 |
200 |
|
|
153.59 |
61.58 |
71.38 |
|
1 |
201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省补助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
5.17 |
|
|
|
3.59 |
1.58 |
0.6944 |
2 |
201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省补助资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
10 |
|
|
|
|
10 |
|
3 |
浙江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
|
150 |
|
|
150 |
|
1 |
4 |
省级畲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
|
50 |
|
|
|
50 |
|
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
|
32 |
|
|
12 |
20 |
37.5 |
|
1 |
2014年温州市少数民族专项目资金—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 |
|
12 |
|
|
12 |
|
100 |
2 |
2014年温州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少数民主族应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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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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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情况
序号 |
审计提出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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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 2014年市民宗局因全市开展“三改一拆”活动,增加了市域范围内的租车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3.54万元,比核定的预算指标4.86万元超出了8.68万元,其中占用近程公务交通补贴4.1万元,占用日常业务经费4.58万元。 |
我市的宗教工作历来是全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各类矛盾突发事件频繁,仅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就有近五千所,再加上八千多所的民间信仰场所,占全省的一半以上,工作任务繁重,逢年节及关键时间节点和重大突发事件都需要赴各地指导和督查工作,公务用车任务繁多,特别是2014年全市开展“三改一拆”工作,更是加大了公务用车的使用量,而民族村镇多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宜。我局公务用车核定预算指标根本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求,且我局也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增加指标,但一直没有答复。鉴于以上的各种现实情况,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公务用车租用的管理,各类下乡出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减少的将尽量减少,鼓励局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目前所有局领导前往杭州等地出差全部乘坐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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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 2014年市民宗局在宗教各教派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30000元、全市民宗局长工作例会会议费7948元、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考核汇报会议费9020元;在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与筹建温州永嘉禅佛学院相关的咨询费10300元,列支全市民宗系统信息工作会议费5893元。 |
2014年由于我单位原财务人员休产假,财务工作临时由其他人员接手,对2014年工作预算情况不熟悉,对财务工作业务不熟练都是造成此项失误的主要原因。为此,我局今后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
3 |
个别省拨资金额未及时使用 截至2014年底,市民宗局仍未使用的省拨专项经费有当年安排的省级畲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和上年结转的201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省补助资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10万元。 |
省级畲族文化发展专项目资金50万元是于2014年9月才划拨到帐,该笔款项主要用于每年举办的“三月三”畲族文化风情节,由于时间上错过了2014年的“三月三”,现已经用于2015年“三月三”畲族文化风情节。另外,省补助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10万元经费,也已用于2015年我市备战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训练费用。截止2015年5月两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