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建议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促进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落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对代表建议进行集中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时间
2015年6月中旬-7月中旬。
二、督办内容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重点督办与面上督办相结合,采取专项督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评议打分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督办活动。
(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项视察,并视情采取约见、询问等方式,督促建议落实。
(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对重点督办件进行一对一督办,推动组成人员督办件及相关建议的办理落实。
(三)开展专题调研,征求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赴建议承办单位进行上门督办。
(四)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小组专题活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打分。代表小组提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落实。评议结果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要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件的具体督办工作。可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委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督查,促进重点督办件及相关建议的办理落实,充分发挥重点督办件的示范作用。
(二)代表工委要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做好市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活动的组织联络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三)研究室要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做好督办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公开督办情况,强化监督效果。
(四)各建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办理工作规定对照检查,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实效。
附件:建议承办单位名单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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