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到市中院来主要是想听听市中院对法官履职评议的迎评准备工作情况,共同探讨如何更加扎实地开展评议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的。刚才,我们听了徐院长的情况介绍,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近年来,市中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许多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市中院去年办案总量居全省首位,同志们干得苦、干得累、干得好!应该值得充分肯定。特别是在应对局部金融风波方面,市中院出台了《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配套司法保障意见,积极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等相关经验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推广,为地方经济和金融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让人印象深刻。
对市中院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探索性工作,也是我们监督计划里的一项重要安排。从刚才汇报的情况来看,对于这次评议,中院领导班子的认识是到位的,准备是充分的,采取的措施也是有力的,为下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下面,我就这次评议工作,谈2点想法: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从加强法治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的高度把握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其任命的部分法官进行履职评议,是为全面推进“法治温州”建设,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推出的新平台、新抓手,体现了司法监督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延续和拓展。长期以来,通过法院、检察院每年向人代会报告工作的方式,人大及社会各界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有了整体性了解。但相比之下,人大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工作相对薄弱。2013年,省人大在总结反思“两张叔侄强奸案”等重大冤假错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公正执法的情况开展监督。在此背景下,我省杭州、台州、衢州、金华等市人大相继开展了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以深化、延伸人大司法监督。省委夏宝龙书记对此也作了相应指示,要求各地借鉴推广。实践证明,通过这项工作,可以把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对所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统筹结合起来,能够提高司法监督实效。对部分法官履职开展评议,不是“挑刺”、“找茬”,而是通过这种形式,支持法院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增强法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公信。希望市中院的同志们特别是接受评议的法官将其作为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放下包袱,消除顾虑,统筹安排接受评议与日常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使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于这次履职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经下发了《2015年度对市中级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评议的对象、内容、时间、步骤、方法都已经明确。我们要按照整个履职评议活动的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条不紊地做好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重点是要把握好这四点要求:一个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对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是报市委同意的,我们要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及时汇报评议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听取市委的指示。市中院党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以保证履职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其次是要坚持客观公正对待评议。市中院以及接受重点评议的6名法官要联系工作实际,如实详细地写好履职情况报告,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履职情况。评议工作调研组要围绕法院的职业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的看法和意见,全面掌握相关方面的真实情况,并提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第三个就是要坚持依法开展评议。无论是人大的评议工作,还是法院的审判工作,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因此,对法官开展履职评议要评议工作程序合法、内容合法、评议人员懂法,调查组要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做分析、提建议,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第四个就要以点带面推进法院全局工作。从某个角度来说,评议是借助地方权力机关的外部推动,促进法官队伍建设。虽然我们评议的是6位法官,但反映出来的有些问题可能是共性的。对于自查发现和评议提出的问题,市中院不仅要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逐条对照研究、抓好整改落实,而且要以此次履职评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标本兼治、点面结合、举一反三,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全体法官的司法效率和审判水平,让这次评议工作评出法官队伍的新作风、评出司法工作的新干劲、评出法院工作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