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社会资本办医综合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4-12-25 信息来源: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朝阳

2014年122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我市落实社会资本办医综合改革审议意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温州社会资本办医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

  自2012年9月启动社会资本办医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我市一直将这项工作作为争取改革红利、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成立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办医工作,市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社会办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政策执行、制度设计、问题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人员。今年,陈一新书记赴韩国签约了中韩医乐园项目,陈金彪市长对社会办医项目的落实情况多次进行批示,常务副市长陈作荣对我市的生命健康产业作出具体指示,郑朝阳副市长到永嘉、乐清等地进行专项调研督查,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照要求逐项整改,合力推进我市的社会资本办医工作。

  (二)加大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通过不断创新和突破,形成了温州市社会办医改革“1+14”政策体系,并在实践中全力推进落实。

  1.资金补助方面。根据《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市落实了相应政策,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定价,非营利性质的参照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医疗服务项目,自行定价。全市所有公、民办医疗机构的水电气同价。市、县两级政府设立政府性民办医疗机构专项奖补资金,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重点扶持民办医疗机构学科建设、等级创建、基建项目、设备购置、卫技队伍建设以及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两年来,全市社会资本办医专项奖补资金到位1700多万元。“1+14文件规定,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相应会计制度的民办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合理补助。此外,《关于加快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1110号)规定,现有村卫生室经标准化建设改造完善功能后,按要求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由当地财政补助,每个村卫生室每年不低于2万元。对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要适当增加补助;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按每个服务人口不低于4元的标准,经考核合格后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目前,市财政局正在进行相关政策调研,将结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新规定的要求,调整市本级奖补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2015年将出台新的奖补资金使用细则。

  2.人才政策方面。根据“1+14文件精神,鼓励公办医疗机构卫技人员支援民办医疗机构,促进卫技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转在职称评定、参加学术活动与业务竞赛、科研立项及其成果鉴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同等享有在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担任与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相适应的领导职务的权利。2012年以来,全市26家市级公办医院与45家市级民办医院建立帮扶关系,促进民营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2名高级职称医师和1名博士从公立医院流动到非公立医院。同时,引导医师规范开展多点执业,为民办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只要符合多点执业条件,卫生行政部门均予以审批,全市已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77人。民办医院专家在省医学会担任委员2名,在温州医学会担任理事1人,常务理事1人;担任专业分会委员共7人,其中1人担任副主委;担任市医院协会常务理事1人,理事4人。

  3.市场准入和审批流程方面。明确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开放社会资本进入的医疗服务领域和区域,社会资本依法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包括诊所、中医坐堂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取消个体开业人员的户籍限制,允许县域外人员或户口转入县域内者开办诊所。鹿城区在双屿区域进行试点,取消开办诊所的户籍限制,共有24名外籍人员开办24家诊所。

  4.医保政策方面。市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市场监管局修订了《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14〕382号),明确将符合规定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等政策。根据民办医疗机构要求放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取消了“正式营业两年以上”的限制,目前我市75家民营医院已有53家纳入医保定点。按照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方便就医、宽进严管的原则,在对民办与公立医院实行同等的定点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对门诊部、诊所实行区域总量控制,试点先行,分批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5.探索混合所有制方面。2014年新出台了《温州市关于举办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的指引》,省政府在拟出台的混合所有制意见中大篇幅参考我市政策。探索全省首家混合所有制的公立医院改制项目,研究谋划市中心医院肿瘤院区实施股份制改造已开展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市中医院正与上海复星医药投资集团洽谈,计划利用该院大士门和景山院区的优质医疗资源,共同创建市老年康复医院。我市还有苍南县三医和金城医院启动了合作项目;瑞安市已基本完成6家股份制卫生院改制工作;平阳县采用公民办结合的方式,打造传统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目前有8家民办医疗机构意向入驻。

  (三)狠抓项目落地和招商引资。全市首批已签约14个社会办医项目,均已纳入各地重点考核内容,目前,康宁医院提升工程、龙湾阳光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和平国际医院、泰顺仁爱医院等4个项目已开工,进展顺利。温州童乐医院已完成国有土地协议出让和出让金缴纳;瑞安市云江中医院已经瑞安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土地出让相关事项,修改投资协议书后启动土地竞拍程序;永嘉东方医院,县政府正在协调用地规划红线内的部分土地功能,即将出具选址意见书;永嘉同安医院,县政府已同意其股份调整后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平阳康宁医院建设已落实土地11.4亩,已向省里申报土地功能调整和土地农转用工作;苍南佑康医院已落实一期用地指标,正在进行征地公示;苍南龙城中医院已落实用地指标一期20亩,二期14.8亩已由龙港镇出抄告单;经开区金海医院项目调整为“中韩医乐园”,项目已签约,年内将启动。温州光明医院“退二进三”项目,因2012年鹿城区把黎明92文化产业集聚区(原黎明工业区)整体产业规划定位为文化创意类,街道及相关部门暂缓其作为“强三优二”城市有机更新的申报。

  在强化已签约项目落地的同时,各县(市、区)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今年新引进和建设的项目主要有:与台湾中山医学大学合作投资3.3亿元的苍南海西中山医院;鹿城区投资2亿元的深蓝医院,以及温州拜耳口腔医院、温州叶同仁中医院;龙湾区的温州同新妇产医院、温州佑安医院、温州佳洁口腔医院;乐清市的乐清柳台医院扩建、乐清德康医院;文成县的安宁医院和红日医院;龙湾区人民医院与民办的温州红景天老人公寓合作举办全市首家“医养结合”的康复中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办医改革经过两年不懈的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改革效应初步显现。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不平衡。由于对社会资本办医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共识,导致各地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不平衡,政策在不同部门执行力度也不同,个别地方工作被动滞后。

  二是政策落实难。落实难度最大的是财政扶持政策,如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一些县(市、区)通过提高拨款门槛、降低补助标准等方式,减少、延迟甚至拒绝兑现政策。建设项目受到规划、土地供给等因素制约,整体进展缓慢。由于体制性的原因,在人才流动和多点执业方面还面临诸多问题,公立医院人员向民营医院流动目前虽然已经破冰,但还没有成为常态,多点执业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办医文件及温州“1+14”政策文件均规定,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土地、房产可予抵押,但实践中仍难落实,过高的融资成本成为制约民办医疗机构再发展的一大瓶颈。

  三是突破与创新难。由于受到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的制约,一些改革试点政策突破难度大,影响了改革试点整体进展。如原有民非法人转登记为企业法人,全国没有先例,得不到现有政策法规支持,难于突破。现行的《担保法》、《物权法》规定,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医疗卫生设施不得抵押。同时,混合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举办机构经营性质转变、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医疗领域等需要进一步探索破解路径。

  四是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财务、收费、医疗救治服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温州社会资本办医虽然起步早、作用大,但真正优质、有特色、高端的民办医疗机构不多,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资源的服务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结合国家、省有关推动改革工作新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难题破解力度,推动改革和实践向纵深发展,使我市的社会办医政策更具普适性和推广意义。明年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改革政策。一是重点落实公共财政扶持政策,调整奖补方式和项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推进参照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研究进一步扩大财政补偿范围。三是落实人事代理政策,完善人事代理制度,简化程序。四是促进人才进一步流动,推进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的人才流动和医师多点执业。五要继续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土地、税收及投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真正将“看得见”的政策转化为“用得上”。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结合我市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研究社会力量办医的政策体系,积极做好与上级政策的对接,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加快破解民办非法人变更资产归属、卫技人员在民办与公办医疗机构之间流动等重点政策障碍。二是制定更加合理的税费政策,探索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参照高新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的基本医疗部分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盘活存量、做好增量”为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四是引导社会办医项目多元发展,大力扶持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社会办医项目,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

  (三)进一步拓展保障发展空间。一是制定发展规划。针对医疗服务需求和资源布局现状,研究制订《温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给社会资本预留足够发展空间,形成一定数量规模和占比的非公医疗服务市场。二是推进签约项目的落实,重点解决土地供应环节问题。三是着力打造生命健康产业。加快实施《温州市培育提升生命健康产业办法》和《生命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着力推进温州建成海西经济区内一流的医疗健康服务中心、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创新产品研发制造中心。四是加大项目引资工作。充分利用“温商回归”、“海峡两岸(温州)经贸合作”等平台,举办高层次项目推介会,吸引一批民间资金和国内外优质品牌投资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高端资源。以“中韩医乐园”项目为抓手,打造国际技术领先、国内一流、具有韩国特色的健康产业园。四是探索引导商业保险进入医疗领域。当前,对就医者补偿主要通过社会保险来支付,随着医疗需求的不断释放,针对特殊群体,尤其是特殊病种、高端医疗等,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做必要的补充。

  (四)促进社会办医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对民办医院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并完善卫生、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对人员准入、设备设施、收费管理、业务行为等进行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加强公立医院对民营医院的帮扶协作工作,引导民办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做强专科,做精特色,创建成一批窗口示范民办医院和等级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民办医院协会等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民办医疗机构完善管理、规范经营。

  

  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的社会资本办医具体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问 题

整改要求

落实情况说明

1

市县两级抓社会资本办医改革试点力量不足。

整合资源,建立社会资本办医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增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

  市卫生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社会办医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办公室有2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主要负责督促政策执行、制度设计、问题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人员。

2

诊所、门诊部、康复护理院未能列入医保定点。

要实行“宽进严管”,放宽准入条件,加强日常监管。年底前出台准入细则。

市人力社保局、市改革委、市卫生局、市市场监管局重新修订了《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14〕382号),明确将符合规定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等政策。按照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方便就医、宽进严管的原则,在对民办与公立医院实行同等的定点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对门诊部、诊所实行区域总量控制,试点先行,分批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3

引入人才存在障碍。如不允许外籍(县域外)人员开办诊所。

取消户籍的限制,设置合理合规的准入条件,加强监管。

  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取消个体开业人员的户籍的限制,允许县域外人员或户口转入县域内者开办诊所。鹿城区在双屿区域进行试点,取消开办诊所的户籍限制,共有24名外籍人员开办24家诊所。

4

审批程序不明确,让企业跑冤枉路。如瑞安云江中医院征地、温州光明医院申请“退二进三”,一年多无进展。

落实社会资本办医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建立全程无偿代办制。

  瑞安云江中医院项目2014年11月瑞安市政府已出台会议纪要,明确土地出让的相关事项。光明医院所在位置,因2012年鹿城区人民政府把黎明92文化产业集聚区(原黎明工业区)整体产业规划定位为文化创意类等项目,该医院产业定位与园区定位不相符,鉴历史原因,街道及相关部门暂缓申报“强三优二”城市有机更新的申报。

5

市级签约的14个项目进展缓慢,如温州东方医院(永嘉)立项10年还未落地。

属地政府要加大力度,加快项目推进。

全市首批已签约14个社会办医项目,均已纳入各地重点考核内容,目前,康宁医院提升工程、龙湾阳光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和平国际医院、泰顺仁爱医院等4个项目已开工,进展顺利。温州童乐医院已完成国有土地协议出让和出让金缴纳;瑞安市云江中医院已经瑞安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土地出让相关事项,修改投资协议书后启动土地竞拍程序;永嘉东方医院,县政府正在协调用地规划红线内的部分土地功能,即将出具选址意见书;永嘉同安医院,县政府已同意其股份调整后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平阳康宁医院建设已落实11.4亩,已向省里申报土地功能调整和土地农转用工作;苍南佑康医院已落实一期用地指标,正在进行征地公示;苍南龙城中医院已落实用地指标一期20亩,二期14.8亩已由龙港镇出抄告单;经开区金海医院项目调整为“中韩医乐园”,项目已签约,年内将启动。

6

乐清、泰顺、文成三地事业保险依然实行双轨制,民营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无法按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014年底前出台并落实政策。

  目前乐清、文成、泰顺等地事业单位保险仍然实行双轨制,需要地方政府对社保政策调整后才能实施。

7

社会资本未能参与公立医院改革。

积极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今年在公立医疗机构中推出部分医院进行试点。

引进国药控股合作对温州市中心医院肿瘤院区实施股份制改造工作,为全省首家混合所有制的公立医院改制项目,目前已进行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市中医院正与上海复星医药投资集团洽谈,计划利用该院大士门和景山院区的优质医疗资源,共同创建温州市老年康复医院;我市还有苍南县三医和金城医院启动了合作项目;瑞安市基本完成了6家股份制卫生院改制工作;平阳县采用公办与民办结合的方式,打造传统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目前已有8家民办医疗机构达成入驻意向。

8

多点执业推进困难,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无法流动。

出台打破身份限制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实现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资格管理转变,引导和鼓励医生开展多点执业。

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全市已有77名医师登记多点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转已经破冰,我市有2名高级职称医师和1名博士从公立医院流动到非公立医院。

9

目前按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保的财政奖补政策仅针对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则不能享受。

加强政策调研,加大对基本医疗服务的支持力度,体现政府对承担基本医疗服务的财政支持。

市财政局正在进行相关政策调研,将结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新规定的要求,调整市本级奖补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2015年将出台新的奖补资金使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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