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期: 2014-12-25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税收征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时效性不强问题。截至201411月末,2012年以前指标金额合计15409.93万元,已清理收回12284.86万元,已使用1259.84万元,剩余1865.23万元继续结转使用;2013年市级上年国库集中支付形成的单位结余3116.48万元,已清理回收上年国库集中支付形成的单位结余1920万元,已使用508.59万元,剩余687.89万元,今年末将进一步按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关于部分财政性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理问题。2013年末,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历年财政对外借款余额合计510246.53万元,截至201411月末,市财政局已转支出总预算会计账户历年出借资金39270.34万元,收回27009.60万元。2013年末市级财政资金专户暂付款余额345390.61万元,暂存款余额130698.65万元。截至201411月末,转支出财政专户历年出借资金1101.80万元,收回2222.20万元,转作收入2.05万元。

(三)关于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债务情况。市政府已要求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对市属国企集团债务开展分析研究,及时掌握市属国有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债务规模和债务管理情况。目前,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浙财预〔201434号)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住建、审计、国资等相关部门,对各举债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初步甄别,清理甄别结果按照规定上报省财政厅和审计厅。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清算方法不完善问题。市地方税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算工作,对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审核清算,基本摸清了家底。截至201411月末,已对59个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入库税款108668万元。未清算项目65个,其中:11个项目未达可清算条件;32个安置房项目,原属旧城、安居等指挥部代建开发,现为7家国有集团企业开发,由于各种特殊历史原因,目前无法清算,下一步,市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8个项目因“房闹”,现正处司法诉讼期间,暂缓清算;其余14个项目正在调查和清算中。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理想问题。

市财政局已根据《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清理。如1153727.25万元零支付项目,截至201411月末,市海洋与渔业局零支付项目28个资金合计1107.61万元,已收回36.82万元,已使用578.32万元;市卫生局及其下属单位零支付项目60个资金合计2329.91万元,已收回59.90万元,已使用1682.09万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年结余已全部收回。

市交通局等6家单位沉淀资金合计12264.01万元,截至201411月末,上缴财政308.14万元,已拨付使用5743.30万元。

(二)关于部分单位违规现象较突出问题。

市粮食局党组对樊某挪用公款一事,决定给予樊某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和撤销行政职务,并调离财务工作岗位。

市民政局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行政问责,1人被撤职、4人受行政记过处分。市募委办违法所得63.80万元及账外余额24.80万元已没收上缴国库,市军供站挪用的财政资金42.51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温州技工学校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41.55万元已全部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账外收支已并入学校财务账统一核算,余额0.51万元上缴财政专户,该校负责人被免去职务。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违规发放的职工福利7.15万元已全部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

市经济建设规划院在项目经费中支出旅游疗养费、各种购物卡费以及超发工资合计384.39万元问题,现已清退购物卡8.15万元,超发工资奖金福利已扣回81.49万元。20141015日,市经规院原总经济师李某某因犯贪污罪,被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司法机关对市经规院有关人员违法案件正在查处中。

(三)关于个别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市海洋与渔业局原闲置的金迅达大厦A202室现由局渔业技术推广站(海洋科技创业中心)入驻使用。温州生态园管委会正在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为发挥五福源公园社会效益,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对接,将公园内配套建筑物用于民间艺术品或面向大众的茶艺文化展示中心,目前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提升计划项目。

(四)关于部分款项未及时清理或收回问题。

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收款项5020万元已收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清理应付款项237.91万元上缴财政。

三、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存在违纪违规现象问题。

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徐某挪用公款事项已移送市人民检察院,目前已进入公诉阶段。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财务部经理进行了问责。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王某以发票遗失为由,补开发票重复报销事项,已收回重复报销多领现金8.70万元。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实物抵顶广告收入账外核算633.60万元已全额补记收支,缴纳相关税费,同时责成各部门健全广告冲抵实物收支台账,加强实物管理;已播广告欠款未入账2136.25万元,经集团财务中心与各业务部门逐笔核对,已收回资金1665.27万元,应收款项214.66万元,不能收回256.32万元,并作相关账务和纳税处理;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资产200万元,已补办传输设备资产入账手续;对虚造、多造花名册套取资金307.96万元,已缴纳审计罚款3万元,并责成各相关部门开展清理,规范外稿费管理。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煤气费补贴、生活用品等351.05万元,已收回应清退的津补贴和福利。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超范围发放的福利费61.06万元已清退。

(二)关于部分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不当问题。

温州锦绣酒店投资项目正督促各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尽快完成竣工决算。

市工业投资集团现已按规定将投资温州市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利5416.71万元调整入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订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转租行为,对温州商贸城和浙南鞋料市场A区摊位租金价格进行评估,并根据新的评估价格与市场现有承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温州建设集团已将应收出租钢管及租金事项提请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委员会裁决要求租赁方、担保方支付钢管损失及部分租金。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评估出租71185.83平方米房屋,目前4套房产已经重新进行评估,3套房产正在重新评估。市第一百货公司雪景公寓二层营业房, 因消防审批等原因未能领取房产证闲置至今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解决。

(三)关于对已改制未注销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已改制未注销企业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研究并着手整改,组织80家改制企业分别从设备物资库存、资金管理、房产管理和留守人员等方面开展自查。同时,研究拟订改制企业规范管理的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已改制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计划将在年内完成管理框架的重整和规章制度的完善。目前,改制企业的房租收入由集团集中收缴管理,实行专项核算;五马街店面自行延长租期的问题,市工业集团按照集团规定的续租程序予以规范整改。

(四)关于拆迁逾期未安置费用负担沉重问题。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实行安置提速,20129月至201410月共完成安置2862户,共计面积221248.53平方米。

(五)关于未及时上缴财政性资金问题。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自来水公司代收水源地治理保护金、污水处理费等规费合计57601.31万元,现已上缴43206万元;市财政局应拨付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排水运行费和雨水管维护专用费用合计25130.17万元,现已拨付20587.89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及时上缴从增值收益中提取管理费3351.52万元已上缴财政。原温州火柴厂改制资金(职工安置款)结余20.70万元已按原渠道归还。

(六)关于其他问题整改情况。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及其40家下属子公司,已清理撤销83个账户。市燃气有限公司已着手清退单位、个人集资款,至20149月末已清退154.46万元。

四、市级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情况。因受项目前期审批、征地政策处理等因素制约,建设单位实际用款需求没有达到计划预期安排。目前,市财政局正以完善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为抓手,以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为突破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率。今后,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并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政府投资预算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出实际可能资金需求,合理安排。

(二)关于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审计处理,要求各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签订、履行各项合同。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的检查,并跟踪监测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关于个别工程被转包或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转包合同无效,温州中冠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项某需返还彭某、金某600.20万元。温州市瓯海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发函至各未开具发票单位,要求其尽快开具发票,如不及时补齐发票,则在工程结算的尾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回。

五、市级专项资金及民生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市政府召开“三公”经费管理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力求立好规矩、规范程序、细化标准、加强监督,促进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规范管理。

(二)市区农村客运与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进一步引导规范企业油补发放工作,建立细化国家油补办法监管措施。督促滞留在该局、企业、企业管理员个人账户的油补规范处理,已大部分发放到车辆经营户(驾驶员)。同时建章立制,定期对油补开展审计,聘请第三方对企业车辆用油情况进行测算评估,确保专款专用,规范到位。

(三)市级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市政府出台了《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等制度,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实行“市场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模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统一管理;对已在温州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发放适当的贷款利息补贴。至201410月末,公租房出借的7套已通过置换整改;空置108套已投入分配使用105套;违规出租142套已收回7套,通过置换整改110套;294套公租房面积超标已通过置换整改。

(四)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部门合作,积极与市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协调,完善个人信用审查程序,强化贷前、贷中、贷后管理措施,严格开展行政执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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