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 2013-10-24 | 信息来源: | 温州市人大 | 作者: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朱忠明
(2013年10月24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对于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通过全力加大投入,拉开大框架、构筑大交通、建设大平台、改善大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与先进地区相比,与赶超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企业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今年市人大启动专题监督程序并作出《关于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软硬环境建设。今天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前阶段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平台建设,优化投资硬环境。
1.整合提升产业发展平台。积极申报设立我市第二个省级产业集聚区,结合实际优化调整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借助国家新一轮清理整顿开发区(园区)契机,积极做好11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并努力争取更多平台列入国家目录。目前,我市开发区整合提升方案已报国家发改委待批,主要内容包括对苍南工业园区(从
2.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将小微企业创业园作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孵化器和转型升级的主平台,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编制布局规划方案,按照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的要求,确保年内启动建设1100万平方米;争取到2015年底,在全市提供2370万平方米生产研发用房,形成一批规模超500亩的市级小微园、规模超300亩的县级小微园和规模在100亩左右的镇级小微园。制定小微企业园建设三年规划和扶持政策,实施助推小微企业成长的“小巨人”扶持计划,严把产业准入门槛,注重产业链相配套和公共服务相支撑,着力打造“引不走”的产业集群。
3.切实加快开发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牢固树立“产城联动、综合配套”的理念,努力推动产业集聚大平台建设从“单一工业制造园区”向“多功能综合性新城区”转变。注重现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城市功能建设,加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职工宿舍等配套,努力把产业集聚大平台打造成为宜业宜居的城市新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支持开发区(园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突出产城融合。如瓯江口新区强化立体式交通网络支撑,77省道延伸线、南口大桥等对外交通主干网全面启动建设,起步区8.6平方公里市政及基础设施全面铺开,初步呈现基础道路框架,电力、供水设施建设同步跟进,教育、卫生、商住等配套加快完善,近三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18亿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则加快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和学校、医院、市民中心、公共交通、人才公寓等社会服务类基础服务项目建设,近三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05亿元。
4.注重理顺功能区管理体制。目前全市各功能区工作架构已基本形成,运行机制逐步理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推进“区(街、镇)统分”的功能区向“区街(镇)合一”体制转换,进一步理顺功能区管理体制,努力解决管委会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授权问题。如高新区科技园确立“政区合一”、“一区四园”模式,与蒲州街道实行“园街合一”;将瓯江口新区列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建立健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并开展实体化运作,有效促进省级产业集聚区有关政策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在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文件,召开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千人大会予以部署落实,对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能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以全流程管理为抓手,全面提高审批效能。一是全面实施“双轨审批”。实行技术审查与审批决定相对分离,摆脱“大审批套中审批,中审批套小审批”的层层牵制,打开了“互为前置条件”的审批死结,大大加快了项目审批速度。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13个工作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左右。二是中介服务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对涉批的42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对中介服务承诺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进行标准化改造,探索“三测合一”的测量方式,并采取“同步服务、联合审查”以及提前介入等方式,切实压缩服务时限。建立审批部门评价、业主评价、中心日常评价“三位一体”考评体系,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使中介服务总体提速率达44%以上,走在全省前列,促使中介服务时限压缩、收费下降、质量提高。如施工图审查收费从改革前的每平方米6元,降到竞争后的每平方米2-3元。三是简化招投标前置手续。在控制法律风险和工程量确定的情况下,对勘察设计类项目,只要具备模拟立项文件,且初步规划设计要点、红线图已下达的就可进行招标;对施工监理类项目,只须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就可进行招标。通过全流程管理,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施工(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施工招投标)只需139个工作日,时限压缩了60%以上。如温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华鸿中央城、华润万象城等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不到3个月,创造了项目审批的“温州速度”。四是完善项目全程无偿代办制。按照“属地管理的由所在地代办、部门管理的由部门代办、多部门管理的由审管办牵头代办”的原则,建立代办目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立体式代办、“下级办不了的由上级代办”的接力式代办和网上代办工作机制,并实行一月一协调、一月一跟踪,抓好跟踪督查。目前,全市各有关部门均建立了代办机构,共有专职代办员53名、兼职代办员571名,共受理代办项目1109个,总投资额约1918亿元。
2.以事权精简下放改革为着力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市本级审批事权全面清理。对有法定依据但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半年内无人申请办理的予以挂起,一年内无人申请办理的予以冻结,连续两年无人申请办理的予以取消或调整。通过清理,市本级的事项从1467项削减为704项。二是同步清理规范县(市、区)审批事项。对大多数县(市、区)均保留的事项原则予以保留,对个别县(市、区)保留的事项,凡法律明确设定的予以保留,否则予以取消。通过集中清理,取消了157项,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46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62项。三是加强保留事项管理。主要对所有保留的许可事项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进行编码管理,以“一事一表”形式,对事项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办程序等进行标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透明度,限制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在承接406项省级下放事权的基础上,同步下放市、县两级事权。特别是将关乎民生的水电缴费、户籍办理、计生和民政服务等社会服务事项直接进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目前,市本级下放和调整到市区(功能区)两级的事项382项,市县两级平均下放到中心镇(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达322项,平均下放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达90项。同时,建立下放事项的评估、考核机制,定期组织联合督查,确保事权下放工作到位。
3.以健全四级联动服务体系为目标,推进审批事项“一网尽揽”。为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着力打造以市级审批服务中心为核心、县(市、区)审批服务中心为重点、中心镇(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四级联动审批服务网络,将各级各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涉及安全、保密的事项除外)纳入四级审批网络系统和电子监察实施范围,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审批数据实时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全市审批服务“一平台一系统一网络”办理,做到审批要素全公开、权力运行全透明、办理过程全留痕,形成覆盖城乡、信息共享、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服务和实时监管网络。如全市已设社区公安服务窗口673个,进驻民警843人,可直接办理户口、暂住证、交通违法处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等30项事项,最大限度地实现居民办事不出社区。制定并公布办理事项、流程及所需条件和办理时限、收费情况等信息,确保审批流程和权限完整到位。
4.以问责倒逼为重点,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对招商引资和温商回归项目实施“四查倒逼”。实行服务对象反映审批问题必查、项目迟迟不落地排查、投资业主撤回在温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定期抽查的“四查”倒逼问责机制。建立涉企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服务中,执行力不强,效率低下,协调不主动,沟通不及时,服务不优等方面实施“双十大问责”。三是对审批办件实施首次办理预登记。设立审批事项首次办理预登记窗口,将办件信息登记后实时传至相关窗口受理,加强审批过程监管,对驳回补交材料等情况全部记录在案,驳回次数超过3次就对窗口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推行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对无故缺席或虽参加联审会议,但没有及时作出审查或审批意见的,均视为同意;对申请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超过承诺时限未予办结的,经审核确定无正当理由的,视为同意。审批职能部门一年内被督办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三)强化土地和人才保障,优化要素支撑。
1.强化土地保障。一是紧抓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今年我市被列入全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拟纳入试点范围的土地面积共34.48万亩。目前,正积极与国土资源部对接试点方案审批工作,有望于近期获批,并已进入试点专项规划编制阶段,“1+X”配套政策文件也正在制定。二是积极争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除用活用足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1.06万亩指标外,还通过荒滩未利用开发试点(争取2.13万亩指标、今年可报批8000多亩)、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63个(拟争取土地指标5873亩)、争取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省级奖励指标(300亩)、抢险救灾异地搬迁专项指标(124亩)等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三是盘活挖潜存量土地。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及村二三产返回地清理,今年1-9月共完成转而未供土地清理1.76万亩、供而未用土地清理2.32万亩;成功出让经营性用地7021亩,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300多亿元;实现工业用地供地5280亩,有效保障了工业项目的用地需求。四是实行重大产业项目“一事一议”。对符合《温州市重大产业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规定的项目,在用地安排、土地价格、配套规费等方面给予合理倾斜。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导向,对列入市重点的建设项目在用地、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2.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一是完善引才工作政策。制定出台“551人才工程”、瓯江民营企业人才计划、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引才配套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引才工作体系。认真实施人才引进畅通工程“一卡通”制度,深入推进即办制,为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强化引才载体建设。坚持以项目引进带动人才引进、以人才引进推动产业发展的互动互促战略,坚持每年举办一次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共邀请312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带380多个科技项目与我市835家企业进行对接洽谈。注重抓好校企合作平台建设,今年已接收56名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实习。三是加大招才工作力度。继续推行引进人才人事关系重建制度。制定出台《温州市引进国(境)外智力资助暂行办法》和《温州市海外工程师资助暂行办法》,组织13批次135家用人单位赴海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在北美、西欧、澳洲等地建立了26个海外人才联络站,聘请了34名海外引才顾问。累计引进国(境)外智力1906项、外国专家2000余人次。四是抓好人才自主培养。继续深入开展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各类人才的自主培养,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目前有108人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积极组织各类专业技术、社会工作人才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今年完成职业鉴定8.06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75万人。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培训基地等育才基地建设。
3.强化用才环境保障。贯彻执行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红卡”制度,落实各项人才保障政策。一是大力推进人才专项住房建设。以“聚英家园”为示范抓好人才公寓建设,全市规划布点人才公寓20个,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二是继续推进“温州市人才居住证”工程,加大对柔性引进人才的保障力度,允许其享受市民待遇,有效解决柔性引进人才的公积金办理、子女就学等现实难题。三是推进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建立温州大学人才驿站,通过人事挂靠温州大学的做法,让有意来温发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安心留在温州创新创业。成功推荐27家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试点单位)。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创办温州肯恩大学,与中科院共建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与大院名校共建温州联合研究院、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等,并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建立60多个产业与区域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四是开展“优秀聚才企业”、“爱才企业家”和外国专家“雁荡友谊奖”等评选工作,制定《温州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进一步营造重视人才、关心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政策宣传和落实,为企业发展助力。
1.制定落实惠及企业扶持政策。制定出台温商回归、总部经济、网络经济、商贸物流、文化产业、小微企业园、企业整合重组及“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等振兴实体经济的一揽子财税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市本级专项资金投向,继续向上争取金融改革财税扶持政策,带动更多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加大科技和人才投入,市级安排人才类专项资金6420万元,支持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以“亩产税收”为导向的企业效益评价体系,2012年综合评价前5%的优秀类拥有自有土地的413户企业予以100%减免土地使用税,合计减免税额3736万元。今年市本级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试点工作正式获批。
2.拓展政策宣传覆盖面。为了更好地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三万”助企服务专项行动,编发振兴实体经济政策汇编6万多份、短信4万多条,在温州日报等主要媒体开设“助企服务看行动·政策展示”专栏,对有关优惠政策进行面对面、点对点、零距离、全方位的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涉企优惠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减免各项税费共计34亿元。
3.完善考核评议优化环境。重点加强执行力和作风效能督查考核,完善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服务软环境。以“万人评议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活动和落实新的考绩法为契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强化对工作作风、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督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优化政策软环境。
(五)完善帮扶协调机制,着力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
1.着力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一是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将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行动转化为常态工作,将全市不良贷款处置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分解,按季进行督查落实,形成了任务具体、部署到位、分工明确、协作有序、责任清晰、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入开展对风险形势的分析研判。出台了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6个工作组子方案。组织开展各种排查活动100多次,涉及企业2000多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1632家工业企业进行了优质类、关注类和风险类分类评估,建立了相应的企业信息数据库,为深化全市的风险企业协调帮扶打下良好的基础。商贸、建筑、服务、农业等相关企业也将由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科学评估,逐步建立信息数据库。三是坚持开展对风险企业的资金帮扶。2011年开始设立的15.1亿元政府应急转贷资金,累计发放4580笔共374.99亿元。及时协调银行机构对资金紧张的企业不抽资、不压贷,切实保护企业的融资能力。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支持市工商联牵头成立行业应急互助资金,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应急转贷服务。四是大力推进对风险企业的协调帮扶。全市共召开协调会议330多次,涉及企业125家,涉及金额达54亿元。特别是市金融办建立了驻企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积极采取与专项组面商、与企业面商、与职能部门面商“三面商”措施,及时有效化解相关难题,共牵头召开协调会议70多次,为90多家帮扶企业协调和处置银企债务纠纷,涉及金额30多亿元,落实续贷资金5亿多元。五是持续推进对风险企业的政策帮扶。借金融综合改革契机,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处置化解风险企业担保链问题的若干意见、企业转贷展期应急处置工作规程(暂行)、国有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推进企业风险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首创的。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浙江银行业服务温州实体经济会议上,省银监局和市政府提出支持温州实体经济发展的“双十条”措施,总结和概括了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和我市开展风险企业帮扶与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工作的全部措施,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六是建立国有担保机构。出台《关于国有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推进企业风险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国有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推进企业风险处置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目前,市金投集团下属国有全资子公司—温州浙南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已获批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下步计划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00万增加到1亿元。
2.全力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一是建立健全联动处置机制。由市金融办总牵头,联合市法院建立了金融联席综合协调平台,并以此为核心搭建了银企对接、银法对话、各地政府重点协调等地方与部门协同作战的协调处置平台网络,目前已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65.6亿元。二是深入推进市场化处置工作。紧紧抓住省里成立区域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机会,积极促成浙商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第一单落户温州。市政府与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在信托投融资、资产管理、重组并购、产业投资、财富管理等方面加强合作,着力支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和企业发展。截至目前,浙商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收购温州辖区银行不良资产3亿多元,全市7家民间资产管理公司中的4家共收购银行不良资产6.4亿元。三是大力加强督查沟通。市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有效推动了面上工作开展。
3.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温州市政府部门应用信用信息试点方案》,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通过召开“8·8诚信日”主题活动大会、举办信用温州图文展等系列活动,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二是加快联合征信平台建设。企业联合征信平台二期建设计划于10月底前试运行、11月份开通。届时,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将增加至35个单位,并缩短报送周期和拓展报送内容。市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委、审管办等首批11家单位作为信用信息应用试点单位,将更加便捷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先评优、资金扶持、日常监管等提供参考,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形成。三是组织开展“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对评定的“百佳诚信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便利和政策扶持。通过树立企业诚信典型,鼓励和推动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重塑信用形象。四是加快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专项信用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着力推进金融体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商品流通、诚信纳税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着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以治水为突破口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坚持以“一年打基础、三年求突破、五年见成效、八年基本建成”为目标,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研究实施“六大工程”,修复水生态、美化水环境、提升水功能、储备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强化水管理、弘扬水文化,加快打造 “美丽浙南水乡”,为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创造水优势。抓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修改契机,深化大都市区空间布局,加快空港、海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市域重点交通、城市快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精力建设滨江商务区、城市中央绿轴、温州生态园等“三大亮点区块”,打造“美丽山水智城”,巩固提升温州作为全省第三大都市区的地位。
(二)以产业平台为支撑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加快设立新的产业集聚区,优化调整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整合提升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加大主导产业培育力度,引导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快发展鞋业、电气等2个冲千亿产业集群,着力培育服装、汽摩配、泵阀等3个500亿级产业集群,积极打造印刷包装、仪器仪表、食品制药机械、紧固件等4个200亿级产业集群,并重点培育智能电气、激光与光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游艇等特色船舶、石油化工、通用航空、核电关联、智能装备、新材料等十大新兴产业集群,力争把重点主导产业打造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亮点产业。
(三)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为着力点优化政务环境。加快市县镇社区四级联网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集行政审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涉批中介服务于一体的行政服务中心,将海关、商检、银监、海事、外事和事关民生事项(如房地证、契税、出入境、社保、住房公积金、市民卡、婚姻登记等)择机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集中度达95%以上,审批事项既受理又办理比率达90%以上。争取列入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城市,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服务最优的城市。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解万难”和“万人评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等活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四)以土地、资金和人才为重点强化要素保障。在深入开展“三万”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驻企服务员制度,继续抓好振兴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和风险企业帮扶工作,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全力振兴实体经济。大力实施“万亩用地打造”计划,全力争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方案获批并启动实施,继续加大存量土地清理力度,确保完成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6万亩以上。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深化融资手段创新,积极向各上级银行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流动性资金和中长期贷款供给。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大城投债报批跟进力度,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引才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深化人才自主培养工程,全面加快各类人才发展,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首选、各类高层次人才集聚的人才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