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法官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2-12-20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于 伟

2012121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贯彻执行《法官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温州现有1个中院、11个基层法院和28个人民法庭,82个便民审判站点。共有中央政法编制1651人,事业编制312人,实有在编人员1494人,事业编制253人,其中法官92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60.8%。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官法》为准则,紧紧围绕“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贯彻实施《法官法》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

加强理念教育,全面推进创先争优。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深入学习实践政法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连续三年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和引导全市法官创先争优、勤政为民。全市法院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郑国栋,“全国办案标兵”霍文明等一批优秀法官。2010年和2011年,全市法院共有113个(次)集体和404名(次)个人立功受奖。中院去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乐清法院今年被省高院报评全国优秀法院。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各类岗位培训和业务专项培训,着力培养法官的业务素质。创设法院论坛、法官沙龙、审判例会等平台,开展“知名法官精品案”评选活动,鼓励和引导法官开展高层次的审判和调研。目前,全市法官88.5%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59人具有博硕士学位。有1人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2人入选全省审判执行人才库,2010年以来有305篇论文、案例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

加强任职管理,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坚持凡进必考、任前必训的原则,建立任命和提请任命法官的审核制度,严格把好法官职业“准入关”。完善法官遴选制度,先后面向基层法院遴选24名优秀法官,激活了基层法官选用制度。加大协管力度,2010年以来共协助市县党委提任、调整基层法院院长4人,提任基层法院班子成员51人,加强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同时,严格执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任职制度,使得一批优秀青年法官走上领导岗位,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法官干事创业的活力。

(二)忠实履行法官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能动司法,服务经济转型发展。调研制定《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30条,推动全市法院全面设立金融审判庭,全面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深入推进金融债权保护专项活动,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为防范金融风险作不懈努力。制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裁判尺度。扎实做好立人集团、江南皮革、瓯海信泰、温州矾矿等涉众型案事件维稳和海鹤药业等企业重组、司法重整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关工作得到国内外主流媒体的聚焦报道,受到各界好评。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德荣,省高院齐奇院长均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钱云会、应国权、杨胜华、钱庆法等一批大要案;出台《关于审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得到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的批示肯定;依法审结正泰集团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诉讼标的达3.34亿元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从法律层面为正泰集团国际化发展清除了障碍,该案被最高法院列为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首;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委托我市众多行业协会调处涉企纠纷,新华社、光明日报记者撰写《内参》报高层领导,得到省委、省高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了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在全国率先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扩大到全市两级法院,最高法院专门刊文介绍推广乐清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成功经验;中院报送的“规范立功案件申报程序”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并在今年7月份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作司法建议工作情况经验介绍。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和落实“便民诉讼20条”,开展“28个法庭28个亮点”活动,在交通不便乡镇设立审判站点82个,该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人民法庭推广。开通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拓宽便民诉讼服务领域,中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严格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扎实做好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推动市两办转发《关于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逐步实现批量自动查询、网上财产控制、市级单位集中查控功能,推进执行查控系统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省综治委和省高院还专门在我院召开现场会,专题总结、交流、推进查控系统建设工作。今年10月,中院在最高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得到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的充分肯定。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法官司法行为

一是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全市法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65项涵盖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的审判执行质效评估体系,在全省率先对人民法庭便民诉讼和办案质效逐月考评通报。制定《基层法院绩效考评办法》,实行分类分档考核,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各基层法院当年度法院系统立功评先的主要依据。在全省首创PPT演示评析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审判质效数据,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成立由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相关人员组成的巡查小组,对全市法院干警司法礼仪规范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二是强化法院内部监督管理。出台《关于法官与律师交往“十个不准”》、《关于加强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规范法官工作和业外活动。坚持和完善廉洁司法教育周,院庭长上廉政党课,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等制度,组织全院干警和家属学习省高院《廉政提示手册》,组织集中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强化廉洁司法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三年来共受理涉及法官的举报投诉429件,立案初查33件,依照党政纪处理8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建立全市法院院长分级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并在全省法院率先刊办法院手机报,定期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聘请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中院特约监督员,列席法院重大会议、视察法院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和百案回访,观摩评议庭审、现场监督执行。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的监督职权、范围和人员等方式,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深入贯彻《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推进阳光司法公开公信工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重大案件庭审网上直播,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院庭长做客温州网对话网友等方式,切实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法院公信力。2011年,包括中院在内的4个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阳光司法优秀法院。

(四)改善司法工作环境,增强法官履职保障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法官法》实施的良好环境。全市法院始终把学习贯彻《法官法》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定期组织学习、举办法官授职典礼、法官集体宣誓和全市法院文艺汇演等形式,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法官法》的自觉性,让全体法官始终牢记依法享有的八项权利和应尽的七项义务,增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官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和12.4宪法日,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扩大《法官法》的社会影响。全市法院还坚持在审判工作中,将法官的权利、义务内容告知当事人,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法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二是落实职业保障措施,逐步优化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条件。坚持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监督指导法官公正办案,不干涉法官的正当行为,不向法官施加不良影响,并敢于为法官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做其公正司法的坚强后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尽力提高法官的职级待遇,解决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待遇问题。三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提任审判员100人,落实正科职级待遇114人,副处职级待遇23人。采取设健身房、图书馆、理发室、干警食堂等措施,以及通过组织法官定期体检、法官生日祝福、成立10余个文体兴趣小组等方式,加大对法官的人文关怀力度。改善电脑、打印、传真复印设备和警车等交通设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稳步推进基层“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升级。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报复法官的犯罪分子,加强办公、审判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法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法官尽快澄清事实,还其清白,保护法官工作的积极性。

二、主要的困难和问题

《法官法》的贯彻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市法院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

(一)法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法官法》实施以来,全市法官队伍整体素质逐年提高,但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少数法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对如何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和谐稳定把握不够,影响了司法效果;少数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现象未能杜绝,个别法官受到党纪法纪处分,损害了法院形象;少数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少数案件出现久拖不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的情况,影响了审判质效。

(二)审判工作压力日益增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诉讼门槛的降低,加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未臻完善,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今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数量预计净增加3万件,案多人少矛盾极其突出。受民间借贷局部金融风波影响,全市金融类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今年110月共受理金融类民商事案件22943件,上升94.71%,增幅居全省第一。绝大多数法院干警白加黑、五加二连轴转,干警身心疲惫,健康状况令人堪忧。最近中院45岁以上干警体检中发现5人患恶性疾病,4人癌症手术,一名40多岁的壮年法官病故,令人惋惜。同时,在涉诉信访工作中,虽然法院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但仍有少数信访人通过缠诉缠访的方式对法院施加压力,威胁法官人身安全,加重法官精神压力,造成法官怕办案、怕当事人的不正常现象,甚至出现法官不愿到执法办案一线,要求去综合后勤部门工作的现象。

(三)法官职级待遇相对偏低

目前法官的职级晋升调整仍然套用行政模式,队伍职级比例较低且晋升缓慢。同时,由于至今未能建立一套立足法院实际、符合审判特点、体现法官特色的工资薪金制度,法官的工资标准目前还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按行政级别确定。阳光工资后,同年龄同学历的法官与党政干部相比,不仅干的多、压力大、考核重,而且晋升慢、职级低、待遇差,法院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下降,法官“跳槽”流失问题较为严重。2011年,全市法院招录干警78 人,调离52人。其中鹿城法院2011年招录10人,有8人调离。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以学习宣传活动为手段,在强化依法管理上下功夫

继续加大《法官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使之成为每个法官的行为准则。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法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严格执行《法官法》等规定,将德才兼备、干事创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法官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和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确保法院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岗位轮换、任职交流力度。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强对法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二)以提升司法能力为目标,在完善执业培训上下功夫

继续加强对法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的政治思想觉悟;加强廉政司法教育,以廉洁保公正,树立良好的法院和法官形象;制定培训规划,加强法官业务培训、续职培训和晋职培训,不断健全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采取鼓励法官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开展专题讲座、庭审观摩、庭审能力评比、调研能力竞赛、对发改案件研讨剖析等多种途径,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职业素养,努力构筑法律人才高地,应对“法官断层”危机。

(三)以增强职业保障为根本,在改善司法环境上下功夫

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坚决打击暴力抗法事件,维护法官合法权益;加强办公、审判场所的安保工作,保障法官的人身、财产安全;通过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制度,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加强心理咨询辅导,组织优秀干警疗养等多种渠道,为法官鼓劲减压。关注法官的社会认同和自我实现需求,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努力提高政治待遇和职业尊荣。

《法官法》的贯彻实施,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法官法》的力度,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为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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