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珊溪水库水源污染整治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0-08-27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温州市珊溪水库水源污染整治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珊溪水利枢纽是我市历史上投资最大、受益面最广的大型水利工程,是温州市区及瑞安市、文成县、平阳县、苍南县、洞头县等地近500万人生活和生产的主要水源。做好珊溪库区水环境保护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真正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珊溪水库水源水质现状

经监测,目前珊溪水库总体水质基本保持Ⅱ——Ⅲ类标准。由于受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等污染源的影响,近几年珊溪水库水质呈下降趋势,尤其是黄坦坑入库口和李井溪、泗溪等部分区域水质的达不到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要求。水体营养化的趋势加剧,部分支流入库口藻类异常增殖:20099月在黄坦坑入库口、峃作口溪岩门大桥附近水域出现蓝藻异常增殖;20105月中旬在黄坦坑入库口、溪岩门大桥和新浦大桥附近水域等10多处不同程度出现蓝藻异常增殖的情况,并引发“水华”。

珊溪水库主要支流河段的水质情况:里光溪、莒江溪、洪口溪的现状水质,除总磷指标为Ⅱ——Ⅲ类外,其余指标均为Ⅰ类水;作口溪、玉泉溪、赵珊区间干流以Ⅱ类水为主,偶尔出现Ⅲ类;泗溪为Ⅳ类水,影响因素为总磷和氨氮。小支流黄坦坑、凤溪为劣Ⅴ类水,有机污染超标较严重,分别为黄坦镇的生猪养殖业污染和文成县城生活污染所致。

从近年变化趋势来看,珊溪库区各水质监测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溶解氧等变化趋势不明显,营养元素指标中氨氮、总氮基本维持同一水平,总磷逐渐增加,氮磷基本成为库区水质定类指标。

二、近阶段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针对珊溪水库水源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政府有关领导先后对珊溪水库水源污染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当前水源保护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并作出具体部署。728日,赵一德市长和黄德康、章方璋相关副市长再次率有关县(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珊溪库区开展检查。检查期间,赵市长要求有关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继续狠抓库区蓝藻治理;狠抓养殖业污染整治;狠抓各项治乱措施的落实。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时限,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全力以赴抓珊溪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水库蓝藻异常繁殖问题。今年5月下旬,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巡查发现,库区黄坦坑、千秋坑等库湾内藻类明显增多,经市水利局水资源监测中心现场监测,发现库区水质pH值和叶绿素a明显偏高,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力量,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市环保局成立了珊溪水库藻类异常增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应急监测监察等各项工作,密切掌握藻类及水质动态。在珊溪水库藻类明显异常增殖阶段,坚持水域一日一巡查,水质两日一监测。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加大库区巡查力度,组织对入库垃圾和蓝藻开展人工打捞工作。市水利局制定水质监测应急方案,加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

(二)稳步开展珊溪水库水源污染整治工作。一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有所突破。文成县拆除了14家养殖场。泰顺县制定了《珊溪库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年底前完成养殖场搬迁、治理、整改任务。二是取缔“地笼网”取得阶段性的成效。7月中旬,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专门队伍,对珊溪库区“地笼网”进行集中整治,取缔“地笼网”2000多只。三是库区“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开始启动。颁发了《关于取缔珊溪水库“三无”船舶和“地笼网”的通告》,制定了《珊溪水库“三无”船舶取缔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整治协调小组会议,按“宣传发动、督促拆解;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完善机制、总结提高”等三个阶段开展“三无”船舶整治,拟在9月初至10月底全面取缔“三无”船舶。四是着手建立库区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文成县、泰顺县政府出台《库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按进度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市珊溪库区整治办将从今年的整治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库区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五是开展库周农家乐调查摸底工作。7月份,市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库周的农家乐情况,并明确了市、县两级的工作职责。六是开展库区违章建设项目大排查。清查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督查搬迁珊溪库区百丈镇石材加工厂,向4家石材加工厂送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同时依法督查、制止珊溪库区违章采砂事件。

(三)着手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调研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提高市财政生态补偿资金安排额度,扩大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探索拓展生态补偿模式。今年开始,市政府建立珊溪库周群众生产发展扶持资金,每年落实扶持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库周群众发展生态产业,帮助下山移民等。市、县(市)移民部门在珊溪库区实施移民“十大项目”,对珊溪库周移民的就业培训、生活求助、创业贷款、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去年在泰顺、文成、瑞安库周投入资金2483万元(含地方配套资金)。同时,在珊溪水库库周实施以“基础设施、生产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扶持规划,每年规划项目投入文成934万元,泰顺466万元、瑞安1212万元,其中在瑞安营前乡每年投入近200万元。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珊溪库区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缺乏生态文明意识,整治工作仍较被动,各项水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不彻底,尤其是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治理。

(一)畜禽养殖污染严重。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主要分布在文成县的黄坦、富岙、周壤、金星、百丈际等乡(镇),其排泄物有的经沼气池简单处理,有的未经处理直接向附近水域排放。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启动较为迟缓,与整治工作规定的进度和预定的目标差距较大,文成县政府已制订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意见,但具体划分方案尚未出台,搬迁和拆除任务进展缓慢,工作滞后。

(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库区51个乡镇在近年来虽然建设了一些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和垃圾箱,并购置一些垃圾运输车等设施,但由于管理机制不完善、运行资金难以为继等原因,真正投入使用的不多,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有些地方甚至把生活垃圾直接倒入水体,一些河段的垃圾随处可见。

(三)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滞后。一是库区周边绝大多数乡镇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二是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未能发挥功效。三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缺乏对设施的规模、采用的工艺等科学的论证,处理效果达不到要求。

(四)“三无”船舶问题严重。珊溪水库现有“三无”船舶135艘,其中2007年“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期间保留的渡船46艘(文成县22艘,泰顺县24艘),新增“三无”船舶89艘(文成县42艘,泰顺县24艘)。这些船舶在珊溪库区从事旅游、搭客、货运、捕捞、租赁等活动,均无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存在严重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和污染水体。

(五)滤食性鱼类遭到滥捕。珊溪水库渔业养殖由于原水库养殖承包方(高翔公司)掠夺性捕捞,加上库区村民偷捕滤食性鱼类及“地笼网”捕鱼等,造成水库滤食性鱼类资源存量不足,水体生物链失衡,水体生态严重失调。成为诱发蓝藻的重要因素之一。瑞安市营前乡小口村、彭湾村两处网箱养殖渔场的整改拆除工作,由于村民上访,整改难度增大。

四、下一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保护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水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75号)精神,结合珊溪库区实际,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快实现全流域保护,综合实施保护和修复,全面、系统、科学地促进库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珊溪库区水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水质富营养化加重趋势得到有效扭转,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到2012年,确保取水口水质符合Ⅱ类,集水区内主要支流90%以上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水质营养状态低于中度营养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进一步优化符合水源地保护要求的产业体系。严把入园门槛,最大程度上减少产业发展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加大库区生态旅游特色农业的发展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城镇环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十个不批原则,严把环境准入门槛。在库区集水区内全面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禁止新、改、扩建向库区集水区增加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在集水区内新设直接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生活居住的建设项目一律限期拆除,工业企业立即停产关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可能造成库区水体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关闭或搬迁。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无法稳定达标、可能污染库区水质的企业一律关停。库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流域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各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严格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全面禁止库区及库区周边正常水位外延一定范围内的采矿、采石、取土、挖砂等活动,组织制定机制砂代替河砂的实施方案。

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等农业面源整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环发〔201026号)的要求,在库区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明确整治要求、整治时限、补偿政策、长效机制等内容,确保库区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彻底治理。农业部门牵头制定库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实施严格的畜禽养殖整治方案,库区沿岸和主要干流两侧严格按规范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一律限期搬迁或拆除,限养区畜禽养殖一律削减养殖规模,其他区域畜禽养殖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深化治理,全面推广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模式,造成库区水体污染的畜禽养殖一律关闭或搬迁。在库区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方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模式。加快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普及科学施肥和施药技术。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有效控制化肥施用量,大力推进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工程,鼓励使用缓释肥料。

三是加强生活污染控制。库区当地县(市)政府负责制定库区乡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加快库区周边乡镇的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库区重点城镇、中心城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将污水纳入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在建污水处理厂要配套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有条件的其尾水应经过前置库、湿地系统再处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选择满足脱氮除磷要求的处理工艺,已建处理设施不能实现脱氮除磷的,要限期整改提升。库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大力推广太阳能生态堆肥处理模式,实现无害化处理。有计划地引导水库集水区人口外迁。结合实施“下山脱贫”工程,引导水库集水区人口向城镇或水库下游地区转移,逐步降低水库集水区人口密度,有效缓解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压力。

四是加强渔业养殖管理。海洋与渔业部门牵头制定珊溪水库保水洁水渔业养殖规划,优化水库的渔业结构,加大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的投放力度,实施休渔期制度,科学合理确定捕捞规格、捕捞品种、捕捞时间。保护库区野生鱼类自然繁衍,改善库区原生态水生生物系统。库区全面禁止投饵围湾和网箱养殖,现有的尽快拆除。库区全面禁止地笼网等非法捕鱼现象,现有的强制拆除。依法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库区生态的不法行为。

五是加强旅游和船舶污染控制。科学规划库区旅游业发展,确保旅游业在满足水质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发展。制定出台库区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业项目布局和准入要求,开展农家乐污染整治实现达标排放。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旅游开发项目,禁止设置游泳区,已建的旅游设施要限期拆除;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上旅游开发项目,已建排放污染物的旅游设施要限期拆除或关闭。旅游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库区集水区内所有宾馆、旅游度假村以及农家乐饭店必须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取缔“三无”船舶,所有进入库区的机动船舶要按照标准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船舶污水和垃圾要收集上岸进行无害化处置,实现污水、垃圾对水体零排放。

六是加强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加强水环境监测监控。加快建设水环境预警体系。在尽快建成省统一要求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争取实现取水口、主库区、主要支流实施全面监控,为库区水环境安全预警提供保障。统筹协调,整合监测资源,优化监测网络,建立包括水质、水情、气象等信息在内的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应对藻类暴发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的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提高水环境危机应对处置能力。制定实施藻类污染应急处置方案,配备专业藻类打捞设备和船只;根据藻类异常增殖以库湾先发的特点,结合库湾结构设置浮坝,拦阻藻类进入主库区;根据需要建设应急水藻分离处理设施。加强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切实增强应对藻类暴发的制水、供水能力,确保城乡供水安全。重视备用水源地建设管理。针对目前山根备用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难以保证、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加快备用水源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库区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依法、及时、有效做好水库污染防控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增强整体意识,建立健全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根据水质情况及时商议采取对策措施,共同推进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督重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实地,加强库区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做好各项工作的督查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每月一汇报一督查一推进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栏、宣传车、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水源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珊溪库区水环境保护意识。宣传生态文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道理,注意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同克服眼前困难的关系,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有关部门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化解矛盾。对珊溪库区环境整治中有关信访问题,积极应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淡化对文成、泰顺等地GDP和工业的考核,转为提高对改善环境、改善民生的考核。在市对瑞安、文成、泰顺县(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新增考核项目“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将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作为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

四是健全执法体系。凡涉及珊溪库区管理工作的执法部门,有条件的都设立珊溪库区分支机构,没有条件设立的,将执法权委托给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根据执法权委托情况,建立行政执法机构,实施相应管理。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牵头,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对库区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五是加大生态补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体系,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的标准。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受益地区可采取提高水价的方式,更多地用于生态补偿上,并逐步向切实解决水源地群众生产生活发展补偿问题上增加。改变目前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基本用于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模式,逐步将库区老百姓生活、生产纳入补偿范围,以提高库区老百姓保护水源的积极性。2010年开始,市里每年从生态补偿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作为珊溪库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库区生活污水整治、禽畜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河道生态建设、环库绿化带建设、农业面源治理和垃圾、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建立等工作。同时,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温政发〔200852号),市财政预算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在原来3500万元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作为主要受益区域,三区财政每年各安排一定资金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其他县(市)财政也根据供水比例安排相应的资金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取的排污费中提取比例适当提高。从20109月份起,市区自来水原水价格中库区水源保护费增加0.07/吨,其中0.06/吨用于生态补偿,0.01/吨用于库区建设移民后扶资金。

六是增强科技支撑。成立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藻类污染防控专家组,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逐步提高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藻类污染防控能力和水平。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科学规划,委托国家级的专业机构进行编制论证。加大对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处理、水库富营养化、藻类异常增殖、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技术研发攻关力度,不断增强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科技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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