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和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调查汇报

发布时期: 2010-04-28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叶林

2010427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政府投资是经济调控的必要手段,也是政府理财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财经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在卓高柱副主任的带领下,于4月上中旬对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和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分别听取了市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有关建设单位的情况汇报,召开了三个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并深入部分重大建设项目现场进行视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加大政府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一批社会公共项目相继投入使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总体来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较为到位,较好地贯彻了“保增长、扩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增强了推力。
一是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率逐步提高。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年度资金127.6亿元,拨付111.86亿元,完成87.7%,比2008年的72.8%2007年的75.8%均有较大提高;其中财政统筹项目安排年度资金111.7亿元,拨付94.06亿元,完成84.2%;自求平衡项目安排年度资金15.9亿元,拨付17.8亿元,完成112%。其中市政园林局、中心区指挥部、旧城改建指挥部、安居指挥部均超额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
二是欠缴土地出让金催收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取得突破。市政府成立专门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去年共收取5个地块欠款21.57亿元,利1亿元,另外龙湾中心区D03块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权,两项合计占所有滞欠土地出让金的70%,解决了一批多年拖而未决的问题。此外,市区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也在深入开展,相关地块的征地拆迁、规划调整不断推进,目前已初步确定2010年市区拟出让土地计划。
三是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不断推进温福铁路、甬台温铁路投运,诸永高速温州段、绕城高速北线主体路段基本建成;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永强机场飞行区扩建等项目开工。安置房建设速度加快,市区新开工建设安置房62万平方米,竣工88.6万平方米,交钥匙4210户。重要功能区建设初见成效,瓯江口围垦工程全面铺开,新区建设前景更加清晰;龙湾中心区初具形象,瓯海新城建设兴起热潮,温州生态园建设逐步推进
四是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体制改革探索已经展开。为了理顺市区建设体制,调动区级政府做好政策处理、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办法(送审稿)》。在融资方面,瓯江口总指挥部以港城公司为平台,有效运用市政府给予的土地储备功能,利用围涂形成的杨府山土地,充分发挥融资功能,为瓯江口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方案已经初步确定,全年共安排总投资185.1亿元,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充分体现了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力争超1000亿元的目标要求。今年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关注民生的指导思想,重点支持生态和市容环境建设,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以及滨江商务区、西部交通环等城建项目建设,总体安排是合理的。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性投入长期不足,多渠道筹集资金计划落实不到位。近年来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基本保持在120亿元左右,总体规模仍然偏小。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看,我市原有城市建设、公共社会事业基础薄弱。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市政府性投资要达925亿元,平均每年需要投入185亿元,现有的政府性投资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横向相比,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也低于杭州、绍兴等兄弟市。我市政府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融资渠道单一,资金筹集困难,建设资金紧张。特别是土地出让工作严重滞后,缺乏年度出让计划管理,并且征地、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收入计划难以落实。20082009年市区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别为27.9亿元和33.4亿元,计划执行率仅为45.7%72.5%
(二)权责不明,投资体制改革不够深入。一是市区建设体制不顺。三个区的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都由市里安排,区政府缺乏主动权,这种事权财权不匹配的工作机制,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同时造成责任推诿现象,影响了土地政策处理和相关项目建设。二是项目管理模式落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过于分散,基本上以指挥部、临时性建管机构和各部门自设的建管机构为主,作为不独立的投资主体,存在责任不明、利益不清、收益和风险不对称等情况,对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益、债务偿还等不负有完全责任,缺乏约束机制,导致项目建设管理混乱。三是部门合力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涉及多个部门,未能形成足够的合力,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如《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列200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已形成送审稿文本,通过了市法制办的审核,但由于有关部门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出台。
(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项目安排科学性有待提高。社会发展项目进展不快,2009年分别安排社会事业项目和教育项目4.81亿元和2.08亿元,只拨付使用3.77亿元和1.37亿元,仅完成计划的78.3%65.9%。铁路新客站站前广场、六虹桥路延伸段、330双屿-仰义段、广化路鹿城段、滨江商务区总部基地、金融集聚区等项目进展较慢。部分重大项目安排缺乏统筹考虑,特别是一些配套工程建设滞后,影响了主体工程的正常使用。如77省道洞头延伸线、飞云江三桥接线工程及龙湾段工程迟迟未能完成建设,致使状元岙深水港、飞云江三桥等重大项目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双超”现象普遍,项目管理监督较为薄弱。政府投资项目普遍存在超概算、超工期的“双超”现象,造成投资浪费,影响了资金总体安排。2009年市政府“双超”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工程117个,其中“双超”工70个,占60%,超概算共计46.11亿元。除了政策因素、物价因素等客观原因之外,建设单位技术力量不足、概算编制不科学、前期工作不到位、工程监管不严等主观原因也一定程度导致了“双超”。同时,部分建设单位对超概算认识不足,变更施工设计、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行为随意性较大,且未能事先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准,而是事后要求调整概算,违反基建程序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三、建议和意见
固定资产投入长期不足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强化对政府投资重要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对全社会投入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切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推进年度计划的实施。
(一)多管齐下,全力筹措政府性建设资金。推进投资计划的落实,关键是抓好政府性资金的筹措工作,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一要全力做好土地出让。抓紧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对已经较为成熟的54个地块2208亩国有土地,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尽快推向市场,争取超额完成今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任务。二要抓紧盘活城建资产。对于各指挥部和建设单位的存量资产,特别是已交付未处置的3105套住宅和11621个独立产权车库,市政府要抓紧制定统一的处置计划,落实措施,及时变现回笼资金。三是切实推进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有公司融资平台建设,特别是城投公司、港城公司,要通过注资等形式,做大平台,发挥作用。四是加强城市“退二进三”补缴收入的征收。结合市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抓紧推出一批“退二进三”项目,依法查处违规改变功能结构的行为,及时收取土地收益金。五要逐步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时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资金筹措工作的跟踪监督,主任会议于10月份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和城建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
(二)改革创新,努力理顺政府投资项目机制体制。一要理顺市区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区利益分配和建设体制,在明确市区事权分工的基础上,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出台《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区级政府的积极性。二是加快指挥部体制改革。要根据项目法人负责制的要求,尽快实现各建设指挥部的职能转变和资产整合,使其成为政府投资项目合格的实施主体,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三要解放思想,吸引民资投入。鉴于温州民资丰厚的实际,有关部门要学习外地经验,研究制定一项一议的政策,利用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移交)等形式,逐个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
(三)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要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作为“转作风、优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启动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责任制。强化年度计划管理,根据年度建设任务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通报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督查,加大建设力度。特别是对于列入今年开工计划和仍处于停工状态的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树立抓项目前期就是抓投入、抓建设、抓发展的理念,集中力量,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储备一批事关我市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长远发展奠定扎实基础。要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建设和完善项目库。三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滨江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和七都大桥等重大项目,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强化各项措施推进政策处理、审批等各种难题的解决落实,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氛围。
(四)加强监管,合力提高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一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切实维护投资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对于违反基建程序的人和事,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二要加强项目竣工验收。要抓紧制定出台《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在开展“双超”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及时协调解决遗留问题,做好项目的竣工决算、综合验收工作,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资产和档案交接手续。三要加强审计监督。建议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规范投资领域行为,不断提高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
以上汇报,供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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