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代表市政府,汇报我市贯彻执行《人口法》和省《条例》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近年来我市贯彻《人口法》和省《条例》的基本做法与工作特点
自《人口法》、省《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始终把贯彻、落实、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贯穿于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科学谋划,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人口计生工作,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到任不久就专题听取市人口计生委工作汇报并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强基创优”工程建设动员暨年中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统一认识,狠抓落实,强化保障做出重要指示;赵一德市长每年都亲自主持人口计生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朱贤良副书记加强督查,亲历亲为,切实履行党委分管领导职责,推进形成了乡镇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副乡镇具体抓、抓具体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切实贯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努力推进工作开展,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氛围。二是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对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二十多个市直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建立起了由市委和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的跨区域、跨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每年都与11个县(市、区)及16个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指标和工作职责,实行专项考核。同时,市政府每年拔出专项资金,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较好的集体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强化对干部的责任追究。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起了主要指标预警机制或动态排名管理制度,并对工作不力的驻村干部、联片联村干部及时兑现奖惩。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市因计生工作不到位受到党政纪处理的各级干部达200多人。市委、市政府还先后出台了《温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离任审查若干规定》、《温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不断加大对干部的问责力度,仅2009年,审核市本级拟授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单位共计2424个,被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单位有50个;审核拟授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个人共计2703个,被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个人有15个。二是强化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市委、市政府把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查处列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起了人口计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联合查处机制,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重点“黑名单”制度和查处情况定期公示通报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清理发现2009年及以前党员干部违法生育1645例,已处理1227例,已立案正在查处371例。三是强化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在确保社会抚养费依法足额到位的基础上,按照“口径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严格执行按省《条例》上限征收的标准,并加大了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不断在高额征收上寻求新的突破。2007年以来共实现社会抚养费高额征收103例,其中100万元以上4例,最高金额为110万元。2009年,鹿城区成功撤销了广东省惠州市对一夫妇裁定的6万元征收标准,并经过法院二审判决今年已成功执行了109.58万元的征收金额,发挥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四是强化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均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起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案件报告等制度,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并在当地政府网上公布。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市本级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制度,并公示行政许可项目。严格再生育审批制度,及时下放审批权限。实行服务承诺制、公示制、公开制。严格病残儿鉴定程序,设立病残儿鉴定专家库。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本级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政策先行,利民惠民工程全面实施。在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方面,我市目前已形成了以县级政府为主导,镇、村两级为补充,多层面、全方位惠及计划生育家庭,包括“社会养老保障、就学就业加分、医疗卫生保障、奖励及扶助、公益金救助、集体利益分红、生育关怀、扶贫帮困、优先优待、关爱流动人口”等十大内容,涉及32个方面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制,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双方全参保的,政府和个人各负担50%;父母一方参保的,政府负担70%,个人负担30%,连保15年,60岁以后可每月领到600元以上的养老金,从根本上解决了计生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全市计生家庭父母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有11751人,累计财政投入达到3683.7万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持政策,我市率先将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纳入了奖励扶助的范围,把奖励扶助的标准由国家规定一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600—3600元不等。同时,把伤残扶助标准由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120元—400元;死亡扶助标准由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150元—600元。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受益人数达到16278人,扶助金额达到2085万元。在落实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政策方面,我市始终把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目标加以谋划和部署。自从省政府提出“两免”政策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基础上,扩大到“六项免费”措施。市政府还建立“两免”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科技、教育、食品药品监管、财政等部门工作职责。同时,把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推进“两免”政策落实。1-9月,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6.73%,优生检测率达到92.72%扭转了该项工作在全省落后的局面。
(四)重心下移,注重夯实基础和完善机制。2009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队伍职业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系列化、阵地标准化、奖惩制度化”的工作目标,建立起了19个方面的工作制度。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组织实施“强基创优工程”,并将今年定位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年”,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重点落实乡镇机关干部包村入格,村一级“两委”主要干部包村入格、联系重点户等工作制度。按照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全面建立以利益导向为主的计生村(居)规民约。把全市乡、村级人口计生管理单位分“示范、合格、整治”三类进行管理,建立重点乡镇由市级列管的工作制度。建立计生“三捆绑”制度,将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相关村(居)政治待遇、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相挂钩,通过绩效管理,增强基层工作动力。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的原则,在全市推行村级计生服务员职业化发展模式,并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或者不低于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酬70%的标准落实工作报酬,促进基层计生队伍向职业化、年轻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五)综合施治,全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在出生性别比治理方面,我市专门抽调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人员成立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协调办公室,实行联合办公,统一行动,集中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专门协调办公室,加强了对“两非”行为打击的工作力量。注重落实日常管理措施,推行二孩孕前审批制度,坚持二孩生育全过程管理服务,实行二孩生育对象跟踪随访服务,对查实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对象,取消其二孩生育指标。健全和完善B超登记管理制度,加强B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制度管理。深挖细查“两非”案件,并实行重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达到10万元,今年全市首次将打击“两非”的指标下达到11个县(市、区)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据统计,今年1-9月,全市共查获“两非”案件153件,其中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43件,非法引产46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64件,有17人受到刑事处罚,罚款金额达130.96万元。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我市初步形成了“市内流动为重点、治安体系为依托、信息网络为基础、双向互动为要求、责任落实为保障”的市内“一盘棋”管理。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双责考核”机制,落实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双向责任,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人口计生、公安部门紧密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管理,实现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浙江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交换和反馈,及时掌握人口流动信息。我市还注重与其他地区和部门开展合作,对流动人口实行信息共享,协同管理。截止到目前,我市已累计与全国120个计生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初步开展了信息互通、服务互动和管理互补等工作。
(六)文化引领,注重生育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一是依托载体,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全市把生育文化作为乡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新农村建设一并规划、推进和评估,并认真实施“宣传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努力培育一批“生育文明乡、村”,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据统计,到2009年底,全市建成示范乡镇(街道)39个,示范人口学校和宣教室31个,示范村居活动室637个,县级生育文化馆1个,县、乡、村级生育文化公园85个。二是丰富形式,广泛开展面对宣传教育。市人口计生委与民营企业松成电子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浙江松成人口文化艺术团,围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两免”等内容,到全市各地巡回演出。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巡回演出40余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认真实施“计生政策上墙项目”,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办事程序、联系办法等方面的知识内容,统一制作成宣传牌布置上墙,扩大宣传教育面。目前,全市90%以上的村(居)均设置一个以上的户外政策宣传橱窗,“政策上墙”率达到100%。三是利用媒体,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分别在《温州晚报》、温州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开设了“温州人口”的专版(题),在温州电台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已在《温州晚报》开设“党政一把手谈计生”、“转作风、优环境,树计生新形象”,“婚育新风吹进新农村”“生育关怀暖人心”、“我心中的人口计生工作”、“计生在线”和“计生信箱”等八个栏目。市人口计生委和11个县(市、区)的人口计生网站也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不可或缺的宣传阵地。四是突出主题,提高宣传实效性和影响力。围绕计生工作热点和重大纪念日,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了以“铸就辉煌,走向和谐”为主题的纪念人口计生事业发展3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了基层计生干部宣讲团在全市巡回演讲、以“提高人口素质”为主题发表系列文章、以“人口警钟仍在敲响”和“关爱女孩在行动”为主题制作访谈节目等,都收到良好效果。今年,为纪念中央《公开信》发布30周年,我市又开展了环境宣传、阵地宣传、媒体宣传、群众性服务宣传、文艺巡演宣传、图片展览宣传、帮扶关怀宣传,以及举办人口形势报告会、大型文艺汇演,开展征文比赛等10项内容的系列性活动。
二、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在贯彻落实《人口法》、省《条例》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进程中,仍然面临着较多层次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口计生工作受基层基础薄弱的长期困扰。一是区域间工作水平不平衡。各县(市、区)之间、县内各乡镇之间,工作水平都有明显的差异。由于工作水平、基层基础的不平衡,工作重视程度的不一致,一些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落后地区,政策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进步依然缓慢,导致全市工作难度仍然较大。二是基层一些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育龄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现有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手段与目标要求之间不相适应问题更加凸现,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不深入,存在畏难情绪、侥幸心理,工作时紧时松,仍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三是经常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不能落实,一些地方四项手术遗留尾数很大,孕环情检测工作流于形式,孕前管理严重不到位,违法生育隐患重重。
(二)人口计生工作长期处于全省后进行列的现状始终没有改变。我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同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处在被动落后的位置。去年,全省计划生育率平均水平是92.61%,而我市只有84.82%,相差近8个百分点;我市违法生育的人口占全省的39.87%;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偏高,全省是110.27,我市是125.88,高出全省平均值15.61个比值;流动人口违法生育问题突出,全市外来人口367万,外出人口约200万,人口大进大出,流动人口孕情难以掌握,给我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带来巨大挑战。2009年全市当年违法生育中县外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违法生育总数的52.58%。
(三)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面临极其繁重而紧迫的严峻挑战。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超出正常值11个比值左右。近年来,攀升态势尤其明显。在全省出生性别比较高的11个重点管理县(市、区)中,温州市占6个(龙湾、永嘉、苍南、乐清、瑞安、平阳),目前这一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其中2009年苍南、乐清、永嘉分别高达141.75、133.37、132.99。
三、下步工作措施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面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狠下真抓实干的决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温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是在强化领导上加力度。加强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例会、督查制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紧抓不放的工作声势。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一年两次、分管领导一年4次,组织督查计生工作或听取落后乡镇(街道)的计生工作汇报。继续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半年一点评”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部门单位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都要根据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针对部分公职人员配偶管理不到位、区域之间人户分离、名人富人境外偷生、改制企业管理缺位以及部门垂直管理单位抓而不严等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拉线补网堵漏工作,全面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二是在严格法纪上出实招。在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加大对病残儿医学鉴定、二胎生育审批、特殊生育审批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检查,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证明现象,规范人口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体系,严肃明查暗访与年度考核纪律,坚持依法行政和依章考评。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把人口计生有关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结果以及办事纪律等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探索推广网上审批成功模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全面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强化民主评议,继续开展“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乡镇(街道)计生办评计生”为主要内容的“三评”活动。根据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相关规定,对未能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责任人,违法生育的当事人,要真正从单纯的否决评优评先,到否决评优评和晋职晋级、法律追究相结合。继续落实人口计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并把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重点“黑名单”制度和查处情况定期公示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是在攻坚破难上显成效。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上,继续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实行再生育全过程管理、严格再生育孕前审批、打击非法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违法行为、落实奖励政策和优先优惠等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对涉及依法查处的重大案例,充分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联合办案,做到快查、严查。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上,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消除等待观望思想,正确处理依法征收和人口普查的关系,确保人口普查全面、准确到位的同时,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上,认真落实双向管理责任,在管好市内流动人口的基础上,努力将服务范围向外延伸,加大对外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力度。加强地区间的交流与协作,进一步深化“点对点”协作方式的内容,不断提高服务管理的效果。
四是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强化创新意识,加强个性化、互动式、零距离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推广进村入户服务模式、分类集中讲座模式以及人口网、新闻媒体等传媒栏目的互动式教育模式;同时在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场所设立咨询室、悄悄话室等,为群众释疑解惑。强化宣传示范单位建设,围绕全省新型生育文化工程,开展“生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评比活动,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建设,推动全市生育文明。加强乡镇人口学校、服务站宣教室和协会会员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优生、优育、优教育工作,加强“U生代”品牌建设。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各种传媒手段和宣传阵地,运用各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依托基层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新型婚育观念、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