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加波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六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国、周一富、白洪楞、李坚、项伟胜,秘书长吴松海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城建环保委、社会建设委负责人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通过关于2025年度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等3个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有关专委根据主任会议的研究情况,会同办公室修改完善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后续跟踪监督,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关于2026年度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听取和审议省“千项万亿”、市“百项千亿”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汇报、关于开展县乡人大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度试点工作的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