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农资委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8月21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农资委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洪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农资委组成人员以及市府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作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资委副主任委员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农资委组成人员书面审议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围绕议题作审议发言。
听取情况汇报和发言后,白洪楞副主任指出,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法一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都是“三农”工作的大事、要事,关系基层治理、民生福祉和乡村振兴,他还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法一条例”要抓紧解决法律法规衔接的问题,针对上下法条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主动梳理问题、及时向上对接,配合省里做好条例修订和配套制度调整;要集中力量壮大村集体经济,重点做好存量和沉睡资源的盘活工作;要持续抓好集体经济规范化、数字化管理,靠数字化管住、管好集体资产,守住廉洁和安全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控,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要坚决守住法治红线,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用药、农残超标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持续拉高农产品品质高线,做强我市特色农业产业,擦亮“瓯越鲜风”区域品牌,以标杆品类带动全市农产品整体品质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