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审计“双督联动” 提升生态文明监督效能

发布时期:2025-09-19 信息来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作者:周扬帆

温州市积极探索生态文明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督新路径,建立人大生态文明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围绕监督过程协同、信息资源共享、问题整改共督、成果转化共用四大维度精准发力,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宏观性和审计监督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机融合,以制度创新推动监督资源深度整合、监督效能全面提升。

从“单兵突进”到“联合作战”,深化监督过程协同联动。一是强化监督计划统筹。谋划年度计划时共商共定,市人大将审计发现的重大生态问题纳入监督重点,市审计局酌情考虑将人大监督关注的问题和事项、上一年度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以及人大代表关于生态文明领域的建议等纳入审计计划,确保监督重点精准对接、互为补充。二是深化监督行动联动。建立双向参与模式,人大调研邀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时吸纳人大专委会意见,通过联合检查、专题座谈、实地暗访等方式,协同开展重点领域深度体检,实现力量整合与优势互补。三是完善监督闭环管理。双方定期联合开展整改 “回头看”行动,针对审计重点问题及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深入督查,严防问题回潮,切实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从“孤岛林立”到“江河汇流”,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一是加强数据共享互通。人大及时向市审计局提供生态文明领域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报告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议案、建议等资料和信息;市审计局及时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通报年度生态文明领域项目审计情况和整改情况等信息,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效能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深化智力资源协同。市人大依托省人大环资专家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审计提供专家支持,审计部门适时为人大监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推动专业力量深度融合。三是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人大城建环保委和市审计局在日常监督和审计中发现的生态问题线索互相反馈,逐步实现信息互通、问题联审、线索移送、成果互认的全链条管理。

从“柔性督促”到“刚性约束”,深化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一是增强监督刚性约束。建立“人大+审计”双督查机制,审计局对人大审议意见落实不力或问题长期“悬而不决”的责任单位,运用审计约谈、重点督查等手段强力催办;对审计发现的“老大难”或屡审屡犯问题,市人大视情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人大刚性程序,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强难题协同研究。针对典型、普遍及易反弹问题,协同剖析根源,研究长效治理机制,定期形成课题成果,从制度设计、管理机制、责任落实等层面提出系统性、源头性治理建议。三是深化监督成果运用。市审计局梳理归纳监督点反馈人大,市人大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将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预算审查、“万人评议” 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将监督压力有效传导至责任主体,倒逼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监督成果向治理效能的深度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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