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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期: 2024-09-30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召开机关党组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类10个方面26个问题,提出88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处室)和完成时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进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制定并印发每月计划完成的整改清单,并及时掌握进度、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定期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指导支持。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大对巡察整改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特别是在财经纪律、因私出国境等方面,在对巡察反馈具体问题进行核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近年来相关领域工作进行排查,摸清实际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中,建章立制21项,其中新制定制度7项,修订完善制度14项;本人提出辞去公职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

一、关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机关党组学习示范带头作用。精心制定《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增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内容。严格抓好执行落实,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理论学习13次、安排学习专题21个。

(二)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修订《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议题建议征集办法》,通过“温州数字人大”平台扩大监督议题建议征集范围。印发2024年代表主题活动方案,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开展主题活动计划安排》,要求各专(工)委以“e系列”应用场景为载体,组织开展专题活动2次以上。召开基层单元“华侨e事通”场景优化提升部署会,加强对“e系列”场景应用的督促指导。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强城有我·双岗建功”五大行动。修订《关于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

二、关于“服务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围绕组织开展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党纪学习教育、法规起草等工作,组建相关专班,形成整体合力。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细化分解成66条措施。出台《关于贯彻市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部署 切实提升机关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上下级人大联动等方面提出要求。制定市人大工作研究会2024年工作计划,并与温州大学开展课题合作6项。

(二)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性。出台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市公检法司机关工作联系机制,促进优势互补,凝聚监督合力。依法作出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决定,这是我市人大历史上首次运用特定问题调查刚性手段。对近年来实施满两年但未开展执法检查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排查,深入调研《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执行情况。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审稿工作小组,在交办有关审议意见中明确继续跟踪监督的重点问题。

(三)指导推动代表联络站阵地建设提质增效。召开全市人大基层单元规范化建设及民生实事数字化应用视频培训会,制定《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围绕“站点”建设在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组织代表开展双岗建功主题活动,深入实施“强城有我·双岗建功”五大行动,举办2024年全市“人大代表思享会”专题活动,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建功立业。召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指导推动全市代表工作整体跃升。修订《温州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及量化评价办法》,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六个纳入”要求抓好落实。听取2024年上半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二)及时更新宣传阵地信息。对温州人大网栏目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动态更新。优化调整温州人大网栏目设置,取消“规章制度”“学习园地”等7个栏目,规范“常委会会议”“代表活动”2个栏目名称,并对“温州市地方立法”专题页面进行改版升级。修订《温州市人大网站管理办法》,明确栏目设置和管理、信息采集、信息审核等要求,落实网站栏目责任清单,加强对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和发布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着力提升宣传质效。动员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和各级人大加大信息报送力度,鼓励代表积极发声,并设立联络站的故事、代表工作示例、基层民主实践等特色专栏,开展广覆盖的代表工作宣传。2024年4至6月份,共推送代表风采37篇、联络站的故事15篇、代表工作示例40篇、基层民主实践8篇、双岗建功助力强城12篇,充分展现代表履职风采和基层民主实践。对接《人民问政》《代表关注》《代表在线》栏目主题安排,及时调整充实代表嘉宾51名。2024年上半年,共制播刊发节目86期、参与代表嘉宾168人次。

四、关于“节约型机关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控制印刷费、会议费开支。对近年来印刷费、会议费开支情况进行排查,开展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方面教育培训,督促各委室严格执行办文办会、印刷审批等制度,加强无纸化办公推广力度。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印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印刷审批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浪费现象。

(二)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对近年来办公用品采购情况进行排查,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设备和用品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限制性物品的采购。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现金管理条例要求。对近年来以提取现金支付代替转账方式账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在修订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机关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二)严格资金存取保管。对近年来以暂借款名义通过个人银行卡转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在修订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公务支出原则上不预支借款;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报批、及时办结报销手续。

(三)规范经费列支。对近年来工会经费在公用经费中支出账目情况进行排查,督促财务人员规范财务项目支出科目,并在修订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培训,精准、规范做好各项经费列支。

六、关于“机关管理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机关考勤管理。每月开展机关考勤检查,不定期通报检查情况,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和请休假管理规定》,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抓好执行。

(二)规范保密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四全周期保密管理手册》,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保密制度汇编进行更新。对机关办公场所等进行保密安全检测,进一步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定密管理和涉密设备管理。对2023年以来新进机关干部进行岗前保密谈话,加强机关保密安全、网络安全等宣传教育。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机关党组成员分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关党组工作。

(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机关党组书记代表机关党组同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将排查登记表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制定《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资料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三)严格党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对时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副处长因私出国境证照未及时上交保管、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情况进行核实,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同意其辞去公职。对负责出国(境)管理的人事处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在此基础上,调取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记录信息进行校对核实,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编制因私出国(境)纪律告知书等,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并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抓好执行。

八、关于“党建统领作用发挥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党内规章,召开机关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做好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工作,并指导各党支部按规定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

(二)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作用。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党支部工作重点考核清单。制定《温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共安排五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对机关党委会议议事情况进行排查,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推动机关党委作用发挥规范化、制度化。

(三)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干部吸收为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在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时,将“所属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纳入机关党委议事范围,确保在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提交机关党组会议研究。

(四)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在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时,将“三会一课”记录情况纳入到支部建设考核项目中,并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九、关于“机关干部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对机关干部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核查、纠正补齐。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增加纪实工作条款,并严格抓好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相关制度。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开展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谈心谈话等活动。严格落实《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进行核查,及时做好备案、撤控和变更管理权限。

十、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费收支管理。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修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时,将“党费的重大开支事项”列为机关党委议事范围,确保3000元以上党费开支必须经机关党委集体研究方可开支。2024年1至6月,各党支部收缴的党费均已存入农业银行党费专用账户,期间党费支出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3笔党费使用均由机关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综合运用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开展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共征集到论文131篇,择优推荐优秀论文参加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理论研讨活动。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着力推动我市人大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增强整改意识。深学细悟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把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学边改、以学促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三是持续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加大对反复性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找准制度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四是持续抓好统筹推进。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同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各委室扎实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各项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持续深化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全方位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69728;邮政信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rdbgs2024@126.com。

中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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