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永光请求辞去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期:2026-04-27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网站信息员
(2025年12月25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陈永光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永光辞去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