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期:2026-05-07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网站信息员

温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胜海

(2026年1月11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温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已经比较成熟,没有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通过。今天中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了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制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已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作了研究。

根据上述情况,现已形成《温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予以通过。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技术服务电话:0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