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2025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温州市财政局局长 贾黎春
(2025年12月2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鉴于省财政厅新增核定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温州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调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新增下达2025年第四、第五批次温州市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09亿元,专项债务28.70亿元。
二、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1)
(一)市级有关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下达市级一般债务限额11.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债务限额11.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亿元;海经区专项债务限额4亿元。
(二)各区有关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下达鹿城区一般债务限额2.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9亿元;下达龙湾区一般债务限额3.03亿元;下达瓯海区一般债务限额2.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21亿元;下达洞头区一般债务限额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亿元。
三、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本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市本级
拟调增市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09亿元,相应调增市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支出”0.09亿元、“教育支出”2.3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1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0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3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63亿元、“农林水支出”0.1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60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8.07亿元。收支平衡。
拟调增市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8.70亿元,相应调增市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0亿元以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1.70亿元。收支平衡。
(二)市级功能区
拟调增海经区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00亿元,相应调增海经区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0亿元。收支平衡。
四、本次债务预算调整后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共核定下达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47.7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69.1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78.63亿元),其中:市区422.4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2.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9.58亿元),市区限额中市级为216.30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4.28亿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
2025年底预计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380.54亿元(一般债务783.73亿元、专项债务3596.81亿元),其中:市区2168.97亿元(一般债务263.97亿元、专项债务1905.00亿元),市区余额中市级为924.52亿元(一般债务67.72亿元、专项债务856.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