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无文
(2025年10月23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重点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市级直管公房情况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并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形成了《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全程督促,将市级直管公房、行政事业房产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压实责任、协调联动、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强化统筹部署,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听取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整改情况汇报,确保特定问题整改到位。一是系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分类施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求,以“摸清底数、规范管理、提升效益”为目标,督促两个部门聚焦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闲置低效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到人。二是组建专班强力攻坚。针对整改中涉及的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跨部门事项,市政府牵头协调资规、税务、住建、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专班,打通政策衔接、数据共享壁垒,切实形成整改合力。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出台《温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职责权限,以及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在办公用房等房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行政事业房产现代化管理体系。
(二)聚焦问题清单,全程跟踪整改进展。围绕特定问题清单,多措并举、多向发力,定期督办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全力推进整改进度。截至目前,市住建局涉及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个。其中6个分阶段类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规范出借程序6处、收缴历史欠租618.89万元、转公租房和支持我市儿童福利事业22套;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完成1个,完成入账6007处、办理产权登记1122处、落实历史拆迁安置1.2万平方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涉及11个问题139处房产,已完成6个问题,123处房产整改。其中2个立行立改类31处房产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5个分阶段类问题72处房产,已完成3个问题67处房产整改;4个持续整改类问题36处房产,已完成1个问题25处房产整改。二是加快制定“一房一策”。针对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市政府牵头指导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房一策”制定化解方案,进一步理顺产权、经营权、使用权问题,严格按照2018年房管体制下放精神厘清责任边界,明确产权人权属管理主体责任、经营管理主体全寿命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直管公房档案,正在与CIM系统对接,争取将直管公房纳入系统平台。三是加快已拆迁未安置公房处置。市、区两级合力督促征收单位,按照边清账、边定位、边研定方案落实安置的思路,厘清1995年以来、涉及25家单位、3.93万平方米全部拆迁未安置账目,已落实安置1.2万平方米(盘活价值1.1亿元),新拟定3862.72平方米安置方案、预计10月底安置到位,力争年底至明年初基本完成安置与清账工作。
(三)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资产管理体系。针对人大《决议》中提到的具体事项,市政府逐一研究、分类梳理,细化制定针对性举措。一是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方面,持续深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紧扣实际出台《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共享共用等使用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健全完善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二是直管公房管理机制方面,针对公房产权、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分离问题,市政府已着手研究制定《温州市级国家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直管公房产权登记、租赁使用、修缮维护、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各环节管理,目前已完成初稿拟制和意见征求工作。三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方面,目前,市财政局创新开发“资产一本账”数字化档案应用,从资产类别、性质、价值、归属、状态等多维度全量归集家底信息,动态反映资产变更、流转、交易等情况,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确保资产“底数清、情况明”。我市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对6406处直管公房、239宗在管行政事业房产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排查房产信息登记、资产入账、使用协议签订等情况,完善在管房产底册,建立涵盖资产规模、权属、使用状态等基本情况的资产“一本账”。
四是推动资产盘活,有效提升使用效益。市政府将闲置资产盘活作为整改核心目标之一,从“定方向、给路径、强保障”三方面入手,系统指导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资产盘活工作。一是全面盘活存量房产。通过多轮家底排摸,市住建局已建立6346处直管公房资产清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建立1343宗房产(土地)资产清单。截至9月底,通过转换用途、出租、出售、拆征等路径,市住建局盘活资产价值14735万元、实现市级财政净收入1082万元、清理并结算历史欠款1060万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盘活资产价值7.9亿元、实现财政增收1.7亿元。二是全力化解权属登记问题。经前期排查梳理,目前已完成1122处直管公房产权登记,剩余3359处拟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历史新房新租1091处待结算和解封完毕后办理产权登记,其余2268处因年代久远、公私混杂等原因,需进一步收集历史资料后另行研究办证路径。三是加快危房解危工作。将直管公房纳入常态化房屋安全网格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形成整改闭环,通过修缮、征收(收购)、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进行危房,目前已安排年度维修资金712.61万元,修缮解危25处,收购解危22处。同时,大力推进以旧换新解危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直管公房承租户配合属地政府整体安排。
二、下步计划建议
虽然特定问题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资产管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一些长期矛盾和问题仍需持续用力。比如权证办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多、办证条件缺失推进难度大;产权过户存在争议;市场环境不佳导致公开招租成交率低等。下步,市政府将督促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持续加大在管房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问题后续整改及时到位。
一是持续强化督办,巩固整改成效。定期听取两家单位特定问题整改进展,重点督促推进剩余未销号问题整改进展(其中市住建局涉及6个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涉及5个问题16处房产),争取2026年12月31日前基本整改到位。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核查已整改问题是否反弹,督促其将整改中形成的优秀经验转化为资产登记、配置、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资产管理。为贯彻落实资产配置、出租、处置等环节的制度要求,下步重点是按照“1+X”模式推动直管公房管理制度建设,完成《温州市级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拟列入2026年市规范性文件计划;加快“X”项配套建设,起草《关于国有土地上被征迁温州市级国家直管公房租赁权一次性补偿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进一步理顺直管公房管理机制,加快研究有偿转让、注资等方式,解决公房产权、管理权、经营使用权分离问题。
三是健全协同机制,实现高效利用。进一步明确市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财政、资规等部门在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职责边界,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核查、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打通部门信息壁垒,避免资产多头管理、监管空白。进一步创新资产盘活模式,统筹资源整合,探索合作运营路径,提升资产效益,同时推动升级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资产配置精准化、使用高效化,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