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7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策供给,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但是,当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短板,特别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仍需夯实,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仍不到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仍需提质增效。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摸清资源家底,夯实资产系统管理基础。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特别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密切部门协作,持续开展系统性调查与监测。充分整合现有各类监测、普查、登记和定级估价成果,全面查清资产实物量,有序推进价值量核算,切实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逐步厘清各类资源使用权状况,扎实做好确权登记工作,为资源转化为资产奠定基础。强化清查工作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把好成果质量关,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加快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夯实数据基础,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动态管理、智能管理、高效管理。
二、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推进资源保护利用。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在制度建设、部门协作、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统筹推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推动“蓝色海湾”实施,强化三垟湿地生态分区管控,加大核心区域保护。按照温瑞塘河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系统推进温瑞塘河全流域治理,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持续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趋势研究和政策分析,科学编制省市县三级一体“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其他重点专项规划。抓住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拓展的有利时机,统筹全市规划布局,积极探索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机制,推动中心城区一体化和城乡功能协同发展。
三、强化创新引领,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制定我市相关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内容和举措,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统筹土地利用计划和补充耕地“指标银行”管理,建立建设用地报批项目储备库,完善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实施机制。创新产业用地配置机制,优化工业用地数据得地供应机制。稳妥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推动瓯飞已围未填用海空间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探索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开发保护新模式。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序开展入市试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紧盯短板弱项,推动资源资产盘活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城建资产、国企资产、土地资源、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其他可利用资源“五大领域盘活行动”,加快“唤醒”低效、闲置的“沉睡”资产资源。发挥分类分层分级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涉及多部门、跨领域的复杂项目盘活工作。针对职责边界不清、堵点久拖不决等问题,市政府要积极协调,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定期跟踪督办,逐个研究突破,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资产盘活工作要增强对市场需求的敏感度,实现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要积极探索新空间新模式,梳理盘活一批政府性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等资源,积极运用资本市场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开发与盘活存量资产资源高度契合的专属金融产品,提升存量资产价值和收益水平。深入挖掘数据资产潜在价值,大力推动数据资产入账入表,不断创新数据资产价值实现路径和方式。
五、加强统筹配合,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报告质量。市政府要切实加大统筹力度,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资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把好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质量关。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系统地反映资产结构分布、使用效率、收益情况、风险隐患以及资产盘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依法及时报告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确权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经营权、处置权在委托、出租、转让、拍卖及收益收缴方面的统计与分析,并将相关数据全面纳入专项报告体系。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6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