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6年7月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以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为牵引,在规划体系构建、要素配置改革、底线管控守护等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温州做强“一圈一极一中心”提供了坚实的空间支撑。但随着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还存在空间保障能力有待加强、资源利用效益有待提升、跨区域协同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以规划评估调整为契机,推动空间资源精准优化。紧抓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调整窗口期,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将“十五五”规划和新一轮“强城行动”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纳入省级重点保障清单,争取空间优化布局支持;争取支持加快盘活历史围填海存量资源,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等创新机制;在确保底线不突破的前提下,对确实存在选址困难的重大线性工程、民生设施所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原则,争取省级支持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确定实施评估调整的优先方向,系统评估现行规划实施以来的成效与偏差,把向产业用地倾斜、向重大基础设施倾斜、向中心城区和重点功能平台倾斜作为实施评估调整的重要导向。预留集中连片产业空间,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并实施严格管控,保护优质产业空间资源不受挤占。
二、以全周期精准供给为抓手,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创新产业用地供给模式,全面推行“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模式,大力推行“工业上楼”,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升土地周转效率;持续深化落实“二限一摇”供地改革,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土地要素精准配置到高成长性企业。继续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增效,鼓励国企、社会资本参与低效用地的连片改造,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实现更高水平的“腾笼换鸟”;探索建立存量挖潜与增量挂钩机制,对盘活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用地指标倾斜。强化规划用地混合引导,在新编和修改详细规划时,严控单一居住功能的大规模成片开发,倡导商业、研发、居住、公共服务等功能混合的紧凑开发模式,提高轨道站点周边和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用地的复合利用比例,实现土地要素与区域核心功能的最优匹配。
三、以破除属地壁垒为切口,构建市域一体化统筹机制。建立跨县域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市级交易平台,对确因产业集聚、城镇化进程较快而出现规划空间紧约束的县(市、区),在满足全市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前提下,通过跨区域指标调剂、规划布局微调等方式给予适度纾解;探索将各县(市、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一定比例纳入市级统一管理,重点保障跨县域重大项目和市级重点功能平台、新质生产力项目。建立健全跨县域重大项目市级统筹建设管理机制,完善跨县域利益分享和成本共担细则,从根本上破除属地壁垒;统一规划管控规则和行政审批流程,避免因县(市、区)标准不一产生的衔接障碍。实施产业布局市级统筹,梳理市域产业同质化负面清单,研究制定“飞地经济”税收分成办法,对不符合市级产业布局导向的重复建设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限制,防止以县域局部利益为导向的恶性竞争与资源浪费。加快推进龙平苍一体化发展,统筹三地城镇空间布局、产业分工和重大基础设施配置,统一建设时序和用地保障,率先在交通互联、市政共享、生态共保等领域实现实质性突破。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7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