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期:2026-01-23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网站信息员

(2026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361”思路举措,围绕提升发展温州都市圈,提速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加快建设东南沿海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使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停车设施管理、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等方面依法向大会提出议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根据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至2026年1月21日下午5时止,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收到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经1月21日晚上召开的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王茂法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温州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条例>的议案》(001号)交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将王茂法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温州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的议案》(002号)交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将陈兴良等1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温州市停车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003号)交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将陈兴良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的议案》(004号)交由市人大农村和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相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附件: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议案目录

附件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代表议案目录

 

编号

案由

领衔人

联名人数

代表团

001

关于制定《温州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条例》的议案

王茂法

12

龙湾

002

关于制定《温州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的议案

王茂法

12

龙湾

003

关于制定《温州市停车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

陈兴良

17

鹿城

004

关于制定《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的议案

陈兴良

16

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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