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期:2026-01-23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网站信息员
(2026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记“续写创新史”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市委“1361”思路举措,推进“五大创新”,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提升发展温州都市圈,提速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加快建设东南沿海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