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成县人大常委会立足监督职能,修订完善部门工作评议办法,健全全链条评议工作机制,做实做深部门工作评议,推动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职、勤廉担当。
依规选定评议对象。按照一届内不重复评议原则,县人大常委会年初研究提出年度拟评议政府组成部门候选名单,报经县委同意后正式确定评议对象。2026年度确定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个部门作为评议对象,实现评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评议对象遴选程序更加严谨,做到既聚焦重点职能部门,兼顾不同领域条线,确保监督精准发力。
分组对标调查画像。组建5个专项评议调查组,由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选配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为成员。各调查组对照评议办法明确的5大评议重点,综合运用座谈了解、个别谈话、查阅台账、实地走访、广求意见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同步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面客观掌握被评议部门真实履职情况,精准梳理成绩与问题,形成客观公正的调查情况报告。
评议结合推动整改。调查阶段结束后,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开展集中评议,被评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作表态发言,评议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审议。汇总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交办部门,督促制定方案推进整改,评议调查组全程跟踪监督。次年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被评议部门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开展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实现找问题、交任务、促落实闭环管理。
强化评议结果运用。评议及整改测评结果结果书面报送县委,反馈县政府,抄送县委组织部。对整改到位、测评满意度高的部门,向相关方面予以正向反馈;对整改不力、测评结果不理想的部门,责成限期重新整改,视情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评议相关情况按程序公开通报,切实把人大监督压力转化为部门履职动力,推动被评议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破解突出问题、提升履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