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扣“来瑞安·心最安”营商环境品牌建设,立足法定职能,创新监督方式,为瑞安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紧盯产业平台能级提升,做实议案督办文章。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将“提升产业大平台能级”列为2023年“一号议案”,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督查组长,连续三年制定方案、分组督查,全力破解体制机制和平台个性问题;连续两年跟踪督办“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议案,在青年人才就业岗位、低成本创业空间、人才阶梯式住房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夯实城市创新人才根基。通过持续跟踪督办,全市四大平台规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超11.4%,累计工业供地6215亩,瑞安经济开发区列入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
聚焦创新要素优化配置,探索协同监督模式。针对科创平台运营质效,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构建“人大监督+专业审计+财政评价”联动机制,对东新科创园开展实地评议与绩效问政,推动园区提档升级、集聚科创企业。同时,针对中小企业用地难与厂房低效闲置的矛盾,开展工业厂房出租规范化管理专项监督,推动市政府对“四无”企业、同层分割出租等违法违规问题予以分类整治,排查出租厂房近1000万平方米,整治率达92.8%,大幅提升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强化法治监督刚性约束,筑牢营商法治屏障。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要求,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发动23个乡镇街道人大、500多名代表参与,查摆4方面21项问题,征集建议116条并全程跟踪督办。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链长”制和“每周平安夜查”机制,依托“双招双引”平台联动异地商会、海外华侨平台,年均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事项100余件,以法治力量和务实举措护航一流创新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