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宗富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8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肖宗富本人因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肖宗富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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