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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闭会

发布时期:2026-10-26 信息来源:秘书处 作者:李璐 林岳

10月23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加波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金璐悠、胡长虹、吴道静三位委员的联组审议发言,以及关于《温州市古树名木后备资源保护规定(草案表决稿)》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决定》、《关于制定<温州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制定<温州市停车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温州市古树名木后备资源保护规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张加波指出,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研究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根本遵循。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质效,在新征程上加快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张加波强调,要深化民主实践,加强沟通对接、联动协作,严把代表政治关、素质关、廉洁关、结构关,认真做好选区划分等各环节工作,严明纪律规矩,高质量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紧盯目标任务,确保今年人大工作圆满收官,及早谋划下一届和明年人大工作思路,接续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育斐、张洪国、冯金考、周一富、白洪楞、李坚,秘书长吴松海,以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崔波,市法院常务副院长陈卫国,市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市监委和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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