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2025-08-20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崔  波

(2025年4月22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2024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2024年,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对照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持续深化美丽温州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建设,较好完成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任务。

(一)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高位稳定。一是打好清新空气保卫战。狠抓结构、工程、管理减排,统筹推进面源管控,全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PM2.5年平均浓度为24.7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五,空气优良率95.9%、居全省第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两年跻身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2024年首次跃升至第18位。二是打好碧水澄清提升战。“一点一策”实施重点断面治理攻坚,推行水质三级三色预警机制,全市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在100%,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6.9%,超额完成省定任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100%,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年度目标。三是打好海洋治理系统战。强化“岸上管”,陆海统筹推进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全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71%,排名全省第一,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8.6个百分点;5条国控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均达控制目标。四是打好净土清废品牌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45%,同比增长0.44个百分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均完成年度目标。提前完成“十四五”重金属减排任务,减排总量全省第一。全国首创“无废会员日”,“无废生活”体验带项目获评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入围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

(二)坚守生态屏障防护线,生态安全不断巩固。一是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2024年,我市成功入选计划新增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名单,全市林地草地湿地面积保持稳定,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38.4%,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约92平方公里。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总计120公里,完成34条河湖健康评价和四大湖库水生态健康评价。二是加强生态风险防范。森林督查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案件及问题图斑整改销号率为100%。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立案查处45起,罚款2.36亿元。在建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水土保持问题517个,立案查处5起。全市生态领域刑事案件163起,采取强制措施561人,分别同比上升19%、29.9%。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域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保持在88%。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开展红火蚁防治面积1.1万亩,防除加拿大一枝黄花总面积7156.3亩,除治互花米草17851亩。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海洋渔船“双控”、伏季休渔以及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禁渔制度,实施河口渔业资源养护暨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改革试点,年增殖放流各类苗种5.28亿单位。四是紧盯环境隐患管控。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345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全覆盖检查,累计排查环境隐患4463家次,消除隐患点3090个。高质量完成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连续63个月全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生态经济全面提速。一是抢抓绿色发展新赛道。三澳核电二期获核准,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项目开工,正泰高效光伏、比亚迪弗迪电池、伟明盛青新材料等重大项目投产,新能源产业“核风光水蓄氢储”全链条加快构建。二是抢抓绿色金融政策新机遇。累计推动全市7个EOD项目进入国家库、省库,总入库项目数位居全省第一。释放“两重”“两新”政策效能,完成企业用能设备改造1900余台,形成节能量19.53万吨标煤,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提升至39.75%。三是综合推进节能降耗。2024年全市单位GDP用水量18.89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21.03%;单位GDP能耗下降6.8%,“十四五”期间累计下降14.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业领域,单位规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3.8%。建筑领域,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7万平方米以上。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上升至56.8%,2024年淘汰更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395辆,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90辆、出租(网约)车10631辆。四是减污降碳试点先行。正泰电器入选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苍南沿浦湾成为全国首个通过CQC核查认证“负碳海湾”,9个县(市、区)入选新一轮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名单,实现城市型试点市县全覆盖。

(四)打造品质城乡新样板,生态生活展现新貌。一是推进环境治理强基提标。结合“五城三园”建设等核心载体,一体谋划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化运维技术提升服务,保障全市5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稳定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85%,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8个,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达94.18%,同比增长3.31个百分点;完成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项目、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项目(150吨/日)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6.45%,同比增长1.63个百分点。二是实现人居风貌提档升级。统筹城市“金角银边”等拓展公共服务空间,全年新增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18个,新建高品质主题公园15处、口袋公园50个。抓好噪声污染治理,创成市级宁静小区35个,推动城市颜值和居住品质双提升。三是加快美丽单元连线聚面。瑞平塘河获评第一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苍南沿浦湾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美丽海湾“三连创”地市(2022年洞头诸湾、2023年南麂列岛诸湾、2024年苍南县沿浦湾)。全市11个乡镇新增建成现代化美丽城镇,累计高标建成和美乡村达标村1402个,覆盖率40%以上,4个案例入选和美乡村创新案例,全省最多。四是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推动山区县和洞头区建立“两山合作社”,永嘉县全域旅游建设等27个项目纳入浙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探索推进三魁镇飞龙溪景区度假村、四海山林业碳汇先行基地等项目建设,瑞安市完成温州首次跨市域林业碳汇交易;洞头区试点开展养殖用海资源盘活,乐清市完成温州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签约。

(五)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生态制度日趋完善。一是高质量发展服务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多评合一”“多证合一”等改革服务,缩短审批时限50%以上。完成全省首笔排污权全要素跨区域交易,2024年共出让收入金额1.3127亿元。工业园区环保托管服务机制入选2024年度生态环境厅优秀改革案例,排污许可轻微调整环评豁免服务入选2024年度温州市为企服务十大项目。二是全过程防控更加严密。渐进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强化项目准入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制度,2024年生态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1.99%、降幅全省第一,立案率4.91%、全省第一。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年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1件,赔偿金总额610.64万元。三是多层级联动更加协同。系统推动河(湖)林长制度,建立“河长制+检察长”“民间河长”等协作机制,2024年温州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协调解决涉水问题8.3万个;深化“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年林长”制,全年市县林长挂钩解决涉林重难点问题25个。深化生态警务建设,建成生态行刑共治中心14个,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25个,全市社区警务室100%落实加生态警务职能。四是全方位保障更加有力。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2%,快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3个百分点。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市域内建立飞云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市域建立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司法保障,全市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率为78.87%,同比增长0.09个百分点;全市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2件,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

(六)奏响全民参与最强音,生态文化蓬勃发展。一是深化生态环境宣教。开展生态文化月暨6·5环境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在浙江日报、人民网、中国环境APP等主流媒体发布工作信息,多措并举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2024年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87.19%,同比增长0.64个百分点。二是加强生态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了《朔门潮》等一批生态题材文艺精品,提升打造“塘河夜画”等生态文化的旅游线路,朔门古港遗址、苍南矾矿遗迹及其文化景观和泰顺廊桥等三处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三是夯实生态文明教育阵地。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市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做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立、用”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力提升生态文化渗透力和感染力。四是倡导绿色实践新风尚。推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活动,引导公民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环境问题的监督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以文化滋养生态,以行动践行文明。

(七)其他重要情况。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市问题20个(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11个),目前完成整改销号4个(个性问题),其余正在按序推进,剩余问题计划2025年完成11个,2026年完成1个,2027年完成3个,长期坚持1个;交办我市信访件418件,目前已完成397件,进度居全省前列。

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仍存在不少短板和困难:一是环境质量高位改善的基础还需稳固。PM2.5和AQI优良率等重点约束性指标高位提升的难度较大;断面水质存在波动反复,黑臭河反弹风险较大;土壤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压力较大。二是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繁重。部分污水管网存在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短板,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偏低;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还不均衡,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尚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危险废物离“趋零填埋”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城乡风貌品质提升成效还需深化。建成“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试点数量占比不高,城乡风貌的文化传承和艺术美感仍需提升。四是生态管护能力仍需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生态保护地等重要空间精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各地各部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宣传教育仍需加强。我市部分民众对生态环保认知还不够到位,行动还不够自觉,美丽温州建设的认知度、参与度等处于全省后位。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具体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精准施策,提升生态环境管护力。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清单化、项目化、节点化推进治气、治水、治土、清废各项任务,坚持以改革思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动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力争全市PM2.5平均浓度稳中有降,国控、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达100%、96.9%,全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68.3%以上,确保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二)系统布局,激活低碳转型驱动力。锚定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抢占新能源等产业发展新赛道,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建成投用华润电厂二期,布局打造综合绿色能源岛,完成重大能源项目投资245亿元,新增电力装机300万千瓦以上,新投产电网工程300万千伏安以上,腾出存量用能空间20万吨标准煤。加快碳资产评估管理和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力争完成规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0%。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

(三)示范引领,打造生态美丽新高地。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和美丽林相改造提升,联动打造“蓝+绿”生态廊道,提速推进乐清、苍南、平阳等国家级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强化环乐清湾、瓯江、飞云江等流域生态共保污染共治,创成国际湿地城市。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域推进幸福河湖、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美丽单元建设,推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美丽先行区建设。

(四)聚焦惠民,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深入实施“强城行动”,积极筹办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全面建成园博园、构建“全城园博”体系,全域提升城市环境功能品质。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把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打造生态共富大美示范场景。开展“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宣传活动,讲好美丽温州故事,营造全社会生态文明共建氛围,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强基固本,强化多元要素支撑力。抢抓国家“两重”“两新”等政策机遇,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需求保障,整合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继续做好EOD项目谋划。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深化水权交易试点。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投入,加强绿色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持续强化温州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保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高效的行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厚植生态底色,奋力谱写温州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附件

2024年度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任务

2023年完成情况

2024年完成情况

同比变化

数据来源单位

生态

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24

25.2

24.7,全省排名第5

同比改善2%

市生态环境局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7.4

97.5

95.9,全省排名第3

同比降低1.6个百分点

市生态环境局

重污染天数比率(%)

0

0

0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水环境质量

国控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100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

0

0

0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

2024年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考核目标67.8%。

84

71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

龙湾、赵山渡、第三农业站、江口渡、大荆、蒲岐、方江屿、公利浦、舥艚、马站等10个断面总氮、总磷浓度100%达到控制目标。

达标率为90%

达标率为100%

改善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100

100

100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点位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位Ⅴ类水个数(个)

5

5

5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3

97.01

97.45

同比增长0.44个百分点

市农业农村局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100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85

85

81.7

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02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8000吨、1200吨、3000吨、4640吨

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1939吨、1645吨、4756吨、3604吨。

省厅暂未公布2024年减排核算结果。预计202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2835吨、1785吨、5863吨、5079吨。

/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

安全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发现及整改率(%)

100

2023年生态环境部下发生态保护红线破坏疑似问题点位10个,9个已完成整改,1个点位按照自然资源督察要求正在整改中。温州市2023年森林督查案件数540个,销号率为100%

2024年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生态红线问题图斑338个,已完成整改,销号率100%。2024年森林督查1-2期案件数213个,率销号率为10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35

38.4

38.4

保持稳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水土保持率(%)

至2025年达86.86%以上

86.89

省水利厅尚未公布

/

市水利局

森林草地湿地面积保护率(%)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2023年森林面积1066.14万亩;草地面积16.14万亩;湿地面积149.45万亩。

2024年森林面积1083.33万亩;草地面积15.55万亩亩;湿地面积148.72万亩。

森林面积有所上升,草地、湿地面积有所下降,整体保持平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物种多样性

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

≥88

88

88

保持稳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情况

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除治互花米草33398亩,完成率为省定任务的155.79%。

完成32921亩管护任务,除治互花米草17851亩,完成率为省定任务的110.2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环境风险防范

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情况

20%

32.51%

30.20%

“趋零填埋”率同比提升2.31个百分点

市生态环境局

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率(%)

100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

经济

10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2023年下降4.8%,2024年下降2.5%以上。

下降5.7%

下降6.8%

下降率率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

市发展改革委

11 

非化石能源占比(%)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省级未下达考核指标,无官方统计口径数据。

省级未下达考核指标,无官方统计口径数据。

/

市发展改革委

12 

运输结构优化

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辆)

275

340

395

同比增长16.18%

市交通运输局

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比(%)

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水路占比26.98%,铁路占比3.10%

水路占比22.53%,铁路占比2.69% (公路、民航货运占比升高)

水路占比同比下降4.45个百分点,铁路占比同比下降0.41个百分点

市交通运输局

市铁管中心

13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67.6

69.4

73

同比增长3.6个百分点

市科技局

14 

生态环保重大项目投资情况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加

完成生态环保投资13.57亿元

完成生态环保投资14.42亿元

同比增长6.3%

市生态环境局

15 

绿色低碳技术市级科技投入(亿元)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加

0.03464

0.08405

稳定增长

市科技局

16 

农药化肥减量

单位播种面积化肥使用量(千克/亩)

<24

16.22

15.77

同比减量2.77%

市农业农村局

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千克/亩)

0.17

0.1108

因统计方法变更,未明确,暂无数据

/

市农业农村局

17 

资源产出水平

单位GDP用水量下降率(%)

较2020年下降14%以上

较2020年下降14.05%

较2020年下降21.03%

下降率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

市水利局

18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90

98.95

99.05

同比增长0.1个百分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态

生活

19 

生活污水治理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市≥95

98.65

98.85

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治理率)(%)

93.68

90.87

94.18

同比增长3.31个百分点

市住建局

20 

生活垃圾处理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

≥85

84.82

86.45

同比增长1.63个百分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活垃圾减量情况

持续减少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45千克/人/日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41千克/人/日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0.42%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1 

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

100

100

100

保持稳定

市住建局

22

美丽城乡建设

现代化美丽城区(县城)建设情况

/

2023年全省有6个试点,温州无任务

2024年省建设厅对6个试点进行了方案评审,温州无任务

经与省级部门对接沟通,接下来美丽城区工作将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2025年暂无美丽城区建设任务

市住建局

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情况

/

/

建成11个现代化美丽城镇

/

市住建局

和美乡村建设情况

覆盖率40%

覆盖率20%以上

覆盖率40%以上

同比增长20个百分点

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

制度

23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用能、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落实情况

落实

2023年全市共审批112个1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其中5000吨以上的有18个。2023年市批环评项目43个。

2024年全市共审批125个1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其中5000吨以上的有20个。2024年市批环评项目63个。

同比增长11.6%、11.1%和46.5%

市发展改革委

24

防范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人为干扰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落实

印发并落实《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健全防范生态环境监测人为干扰工作体系的通知》《温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手册》。

印发并落实《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防范人为干扰监测工作专班的通知》《2024年全市省控以上自动监测站(断面)防范人为干扰专项巡查工作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25

河(湖)长制、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及落实情况

落实

2023年温州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3.6万余次,协调解决各类河湖问题10.8万余个。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管理的基础上,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4092名、各级警长798名、护林员2700余人。

2024年温州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0.9万次、协调解决涉水问题8.3万个。深化“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年林长”制度,全年市县林长挂钩解决涉林重难点问题25个。

/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全省排污权交易“一个平台、一套准则”统一化管理要求,稳步开展排污权交易。

严格按照管理要求,2023年共出让收入金额8762.44万元。

严格按照管理要求,2024年共出让收入金额1.3127亿元。

同比增长50%

市生态环境局

27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情况

落实

市域内已建立飞云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泰顺县-文成县、文成县-瑞安市已签立补偿协议(2022年-2024年)。跨市域已建立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丽水市青田县-温州市鹿城区、丽水市青田县-温州市永嘉县已签立补偿协议(2023年-2025年)。

保持稳定

市财政局

28

绿色贷款同比增速(%)

高于各项贷款同

比增速

62.7

20.2(银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为7%左右,该指标远高于均值)

同比下降42.5个百分点

人民银行温州分行

29

市人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人大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落实

/

/

/

市人大常委会

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结果满意度(%)

100

/

/

/

市人大常委会

30

环境信访化解率(%)

100

100

100

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

31

围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情况及法规后评估情况

准备实施生态法规后评估工作

完成2项生态法规后评估项目

增加2项

市司法局

32

生态警务建设情况

建成市、县两级行刑共治中心,生态文明示范县建成2个以上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

/

全市建成生态行刑共治中心14个,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25个。

/

市公安局

33

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案件申诉率(%)

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纠错率12.5

申诉率无法统计

/

市司法局

市法院

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78.78

78.87

同比增长0.09个百分点

市法院

环境资源领域未整改案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100

100

保持稳定

市检察院

生态

文化

34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情况

/

组织召开2023“休闲发展与生态文明”专题对话暨浙江省休闲学会年会。高质量承办2023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影响力市长交流大会和“海丝之光”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暨学术交流会。

加强生态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了《朔门潮》等一批生态题材文艺精品,提升打造“塘河夜画”等生态文化的旅游线路,朔门古港遗址、苍南矾矿遗迹及其文化景观和泰顺廊桥等三处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35

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情况

纳入

已纳入

已纳入

保持稳定

市教育局

36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85或逐年上升

86.55

87.19

同比提升0.73%

市生态环境局

其他重要情况

37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按期完成央督、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省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2023年度监督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四个问题汇总形成2023年中央资金资金监督检查自查问题整改报告

按期完成4个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我市2021-2023年19个中央环保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共99个,后经最终确认问题数为40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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